1一例高中生痴迷盗窃心理问题咨询报告张桂芹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卫生院摘要:本文是一例高中生痴迷盗窃心理问题咨询报告。通过采集、整理求助者的临床资料,探讨求助者心理与行为问题形成与发展的原因,对求助者问题进行评估和诊断,与求助者协商,制定咨询目标与方案,使用厌恶疗法和认知行为疗法,开展咨询并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基本达到预定的咨询目标。一般资料陈辉,男,17岁,高中二年级学生,在家排行最小,另有两位姐姐。陈辉身高约1.7米左右,体态发育正常,无重大躯体疾病历史。父亲是一乡镇党委书记,母亲为一位教师,父母均为大专毕业。家族无精神疾病史。陈辉家的经济状况良好。从陈辉出生起,其爷爷、奶奶就和陈辉一家住在一起,一家人相处得很融洽。陈辉10岁时(小学3年级)爷爷去世,后来奶奶也过世。父母对陈辉要求一直较为严格,从小教育他做人要有出息,陈辉学习成绩很好,在班上排名5名以内,并且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班干部。但他父亲因工作忙,很少与他见到面,每天父亲回到家时,他已睡了,而早上他上学时,父亲还没有起床,与他的交流是少之又少。母亲整天忙于工作与家务,与他交流最多的就是抓紧时间写作业之类,很少有时间陪孩子。陈辉考上了离家较远的一所高级中学,陈辉原来在班上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人际关系也不错,但自从进入高中后,环境一下子变了,班上高手如云,在尖子生面前,陈辉成了一只无人关注的“丑小鸭”,心情孤独,郁闷。父母又管不到他,陈辉感觉学习生活单调无味,整2天就是面对无聊的课本,一次一个同学对他说有新鲜事可干。他们走出校门,到离学校几里远的农户家里去偷鸡,然后非常廉价的卖给一个小饭店。偷鸡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刺激,没想到从此竟然对偷鸡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偷鸡的技术越来越娴熟,越偷越有劲。他不在乎能卖多少钱,那为什么还要一次次偷呢?有两次被人家当场抓获,送到了派出所,这让他的父母非常狼狈,又难以理解。他的行为严重违反行为规范,引起了班上同学的极大反感和强烈不满。家长的责骂、老师的处罚、同学的不满,却不能让他克服偷鸡的冲动。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课后也难以完成作业。对不可抑制的偷窃冲动,陈辉深感痛苦,却又无法自拨。万般无奈之际,父母带他来到医院心理门诊求助。二、主诉与个人陈述:“上高中以来,我感到孤独,无聊、空虚。其实,我的家境比较宽裕,父母根本不差这些钱,也没少给我钱,卖鸡得到的钱大多用来请同学玩游戏、吃东西之类花掉了。但是,一到天黑,我就是无法控制偷窃的欲望,特别是无法抵制每次得手后我都能体会到的那种前所未有的快感,紧张,害怕,刺激。但我并不是个坏人,每次偷了鸡卖出后,我都会深深地自责,可过了几天,我的手又会发痒,抵当不住偷窃的诱惑,旧病复发,我几次想下决心改掉这个坏毛病,可最终还是欲罢不能。偷东西简直上瘾了,过个把月就要去偷一回,不偷就浑身难过。对此我很痛苦,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想再偷了,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同学不喜欢我,没有兴趣学习,看书看不下去,就是满脑子想着去偷鸡时兴奋的快感,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三、观察与他人反映咨询师观察:陈辉在父母陪同下走进诊室,神情沮丧,目光游离,衣着整洁,接触合作,言语流利,无幻觉、妄想,无智能障碍,自知力完整,有主动求助的迫切要求。父母反映:两口子的面都被这孩子丢尽了。出现偷鸡行为,家里不缺他花的钱,一家人被他这种行为弄得非常没有面子。也怕他有病,带他到脑科医院检查核磁共振和脑电图,未发现有什么病。3老师反映:这孩子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乱讲话。与班上同学讲得最多的就是偷鸡的事,老师和同学都很讨厌他。作业从不认真做,有时不做,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四、心理测验结果:1、焦虑自评量表(SAS)标准分62分2、抑郁自评量表(SDS)标准分60分五、评估与诊断(一)求助者临床资料的整理1、来访者为高二男生,因无法控制偷窃冲动来求助;2、求助者脑子无器质性病变基础;3、求助者为自己的行为痛苦,悔恨,但是无法自我克制4、求助者并不缺钱,偷窃并不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5、求助者偷窃前感到紧张兴奋,实施偷窃后紧张缓解;6、助者因为偷窃行为严重影响其个人形象,导致人际交往、学习和生活功能都受到严重影响;(二)诊断:病理性偷窃诊断论据:1、求助者问题的临床表现:(1)反复发生不能克制的偷鸡冲动,偷鸡并不是为了它的经济价值。(2)尽管偷窃行为对个人的形象和声誉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但是求助者仍无法克制强烈偷窃冲动,虽然努力自控,但不能停止偷窃行为;(3)在行窃之前紧张感逐渐增强。行窃时感到愉快、满足或放松。事后虽然后悔,但是冲动来临后仍然会发生偷窃行为(4)偷窃不是为了表达愤怒或报复,也不是受妄想或幻觉的影响。(5)偷窃不能以品行障碍、躁狂发作或反社会人格障碍更好解释。(6)1年中,有过3次以上偷窃发作。2、病程在一年以上43、严重程度:为此感到痛苦却无法克服,社会功能受损,无法适应正常的学习生活,对学习失去兴趣,学习成绩严重下降,正常人际交往功能受员。根据求助者典型临床表现,一年内发作三次以上,社会功能受损,无器质性病变基础,结合CCMD-3的诊断标准,本案例可以诊断为病理性偷窃.(三)鉴别诊断:1、与器质性精神障碍相鉴别:经医学检查,未发现求助者存在脑部器质性疾病,因此可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2、与重性精神病相鉴别,求助者知情意统一,对自己心理问题有自知力,主动求医,无逻辑思维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可以排除重性精神病。3、与抑郁症相鉴别:求助者虽然有情绪低落表现,但没有早醒,没有昼重夜轻,没有自杀倾向,没有运动抑制,没有思维迟缓等抑郁症症状。3、与神经症相鉴别: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多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在一定人格基础上,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诱发症状。本案求助者不具备上述神经症的主征之一,因此可排除神经症。4、与反社会人格障碍相鉴别.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具有高度攻击性,无羞惭感,行为无计划性,大多受偶然动机,情绪冲动或本能愿望所驱使,缺乏计划性或预谋,并表现为明显的社会适应不良。而本案求助者没有明显的攻击性,有羞耻感,有克服病态行为的要求但无法自我克制冲动,行动前强烈的紧张感,行窃后有释放紧张的快感,不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六、咨询目标制定根据以上的评估与诊断,同求助者共同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改善不良情绪:消除偷窃欲望;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成绩;改善求助者当前的人际关系。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完善求助者的个性,增强道德感,增强其社会(人际)适应能力,达到自信、自控,健康有序地人生发展。5七、制定咨询方案1、主要咨询方案与适用原理:以厌恶疗法,配合认知行为治疗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不能控制、反复出现偷窃冲动,并付诸行动。不是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不在乎偷窃的鸡的价值,只是以偷窃为乐。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高中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成熟的时期,许多问题他们还似懂非懂。有时执着任性,有时盲目效仿。这时需要老师、家长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摆脱困惑和痛苦。每天把大部分时间耗费掉,影响学习,影响健康成长。一系列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模式,都是在其成长经历的背景下和个性特点的基础上,不断习得形成的。这其中无论是情绪的变化,还是行为的异常,都同样存在着个体社会认知的偏差和不合理等因素。再加上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现在的社会环境、考试制度下,老师、家长都要求孩子学习好,一好百好,一不好,百不好,孩子的学成绩达不到老师家长的期望时,老师家长不能采取正确的引导,而导致孩子的行为偏差。求助者目前的典型的心理和行为异常比较适于采用厌恶疗法和认知行为治疗方法。条件反射的原理指出,一个人在出现某种行为时,如果受到一个满意的刺激,其行为就会得到强化并容易再次出现;反之,如果这种行为受到了一个厌恶性的刺激(比如电击或催吐),那么这种刺激就会对神经反射产生抑制作用,并使其相关的行为反应逐渐消退。就陈辉的情况而言,正是由于他每次偷鸡后都体会到了快意和满足,才使得其偷窃的行为反复出现。所以,要想纠正这种不良的行为,可以让他在每次偷窃后都无法获得快意和满足,反而让他感到厌恶和痛苦,那么,他的偷窃行为就会逐渐因受到抑制而减少,直至消失。同时配合认知行为治疗,效果应该更为明显。2.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咨询过程中,求助者及其监护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责任:(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6权利:(1)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职业资格;(2)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3)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4)有权利提出转介或终止咨询;(5)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义务:(1)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3)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咨询过程中,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责任:(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2)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权利:(1)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2)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3)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终止咨询。义务:(1)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2)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3)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4)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3.咨询时间:每周1-2次,每次约60分钟左右。咨询收费:每次60元人民币心理测验收费:SAS每次15元,SDS每次15元八、咨询过程7咨询阶段大致分为:1.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咨询关系,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心理诊断,确立咨询目标,制定实施方案。2.心理帮助阶段;这一阶段是心理咨询最核心最重要的实质性阶段。咨询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求助者分析和解决问题,改变其不适应的情绪与行为。3.结束与巩固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求助者巩固咨询成果,并把咨询过程中学到的有关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具体咨询过程第1次2008年10月20日目的:1)了解求助者的基本情况;2)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3)收集相关资料,确定求助者的主要心理行为问题;4)探寻求助者的咨询目的,激发和增强其改变不良行为的动机;方法:会谈法、心理测验过程:1)请求助者填写咨询登记表,介绍咨询中的有关事项与规则。2)与求助者交谈,开展心理测验,收集临床资料,探询求助者的心理行为问题3)对求助者作出初步问题分析;4)商定咨询目标,确定咨询方案第2次2008年10月27日在巩固咨询关系的基础上,向求助者详细介绍厌恶疗法的操作方法和具体实施方法。给求助者几根橡皮筋,套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当他有偷鸡的冲动时,就拿这根橡皮筋狠狠地弹一下自己的手背。布置咨询作业:a、理解认同,消除阻抗。建议父母放弃偏激无效的教育方法,承认以往在关爱上的欠缺,每天抽出时间与孩子一起投身文体活8动,拉近与孩子的心理距离,缓解孩子的紧张感,增加对孩子的情感支持。b.让其父母带求助者到当地派出所,请民警对其进行法制宣教,加深他对偷窃行为的违法认识。第3-5次2008年11月3-17日目的:1、反馈咨询作业2、强化厌恶治疗的效果方法:会谈法,内隐致敏法求助者父母反映,回去后认真回想了多年来对孩子的教育失误,只顾在物质上满足孩子,遇到问题不问原由地批评,很大程度上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在情感方面对孩子确实照顾不够。经与孩子的真诚沟通,与父母关系有所好转,有时全家一起出起玩,孩子的心情较轻松。经过当地派出所民警的教育,求助者对偷窃行为的违害性有了更深的认识。认识到偷窃行为和社会规范是相违背的,在法律上病理性偷窃不能成为免罪的理由。当自己心里再次萌发那种偷窃的欲望时,使劲地拉一下自己手腕上的橡皮筋。橡皮筋带来的疼痛刺激,伴随冲动欲望重复出现,伴随而来的是较强烈的痛苦。经过多次疼痛刺激,这种“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