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仙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一、手册编制依据该手册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06〕31号)、《仙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仙政办发〔2005〕5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仙桃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仙政办函〔2009〕30号)编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工作。二、应急指挥体系市政府设立了市减灾委员会,简称市减灾委,也称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重大自然灾害期间协调和指挥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指挥体系机构组成如下:市减灾委(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减灾委、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分设灾区抢险组、灾情观测组、灾民安置组、资金保障组、医疗防疫组、物资保障组、交通运输组、通讯保障组、工程抢修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社会援助组、灾后重建组等13个专业组。详见《仙桃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构指挥体系框架图》(附件1)。各小组组成单位分别为:灾区抢险组:灾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交通、卫生、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灾情观测组:市民政、水利、农业、交通、统计、教育、卫生、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灾民安置组:灾区人民政府,市民政、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资金保障组:市财政、民政、人民银行、水利、农业、人保财险等部门。2医疗防疫组:市卫生、医疗、防疫、疾控、药品食品监督等部门。物资保障组:市发改委、民政、商务、粮食、供销等部门。交通运输组:市公安、交通等部门通信保障组: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市邮政局。工程抢修组:市建委、水利、电力、农业、交通、电信等部门。治安保卫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市民政、报社、电台、电视台等部门。社会援助组:市民政、外事、商务、工商等部门,工商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新闻单位。灾后重建组:灾区人民政府,市民政、财政、水利、农业、交通、教育等部门。指挥系统中各小组职责详见《仙桃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构及职能一览表》(附件2)。三、灾害等级及响应等级划分突发性自然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分为轻灾(Ⅳ级)、中灾(Ⅲ级)、大灾(Ⅱ级)、特大灾、超特大灾(Ⅰ级)。轻灾(Ⅳ级)。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3人以下,或伤病5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下;3、倒塌房屋200间以下,或损坏房屋300间以下;4、农作物绝收面积500公顷以下;5、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下。中灾(Ⅲ级)。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伤病50人以上10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500人以下;3、倒塌房屋200间以上500间以下,或损坏房屋300间以上700间以下;4、农作物绝收面积5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5、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大灾(Ⅱ级)。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伤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2、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或损坏房屋700间以上;3、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4、农作物绝收面积1000公顷以上3000公顷以下;5、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特大灾(Ⅰ级)。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10人以上15人以下,或伤病200人以上30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3、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4、农作物绝收面积3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5、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超特大灾(Ⅰ级)。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15人以上或伤病300人以上;2、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3、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4、农作物绝收面积5000公顷以上;5、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详见《仙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主要指标对照表》(附件3)。四、应急响应及终止根据突发性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立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响应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响应建议,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组织协调应急救助工作,确定并宣布预案Ⅳ级响应的启动与终止,同时向民政局长报告有关情况;Ⅲ级响应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响应建议,市民政局局长组织协调应急救助工作,确定并宣布预案Ⅲ级响应的启动与终止,同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有关情况;Ⅱ级响应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响应建议,分管副市长组织协调应急救助工作,确定并宣布预案Ⅱ级响应的启动与终止,同时向市长报告有关情况;Ⅰ级响应由救4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响应建议,市长组织协调应急救助工作,确定并宣布预案Ⅰ级响应的启动与终止,同时向市委书记报告有关情况。Ⅳ级:轻灾发生后启动。灾区人民政府1小时内启动地方救灾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实施应急方案,并及时报告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灾情,给予指导和帮助。Ⅲ级:中灾发生后启动。灾区人民政府1小时内启动地方救灾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实施应急方案,并及时报告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市民政、农业、水利、交通、卫生、公安等部门派工作组到灾区调查灾情,协助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应急工作。Ⅱ级:大灾发生后启动。(一)灾区人民政府响应措施: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向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并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安排救灾应急经费。(二)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响应措施:1、8小时内听取市民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关于灾情的汇报,部署安排抗灾救灾工作;2、12小时内指挥有关部门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3、市领导率工作组直赴重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4、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省政府支援。Ⅰ级:特大和超特大灾害发生后启动。(一)灾区人民政府响应措施:立即调查核实灾情,组织灾民转移、安置,及时向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情,传达市救灾工作领导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安排专项救灾应急经费、物资。(二)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响应措施:1、2小时内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市民政、农业、水利、卫生、气象等部门关于灾情的汇报,紧急部署安排抗灾救灾工作,5小时内组建应急机构,全面启动应急预案;2、市领导立即赶赴灾区,担任现场抗灾救灾临时指挥机构总指挥,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3、根据灾情决定在灾区采取有关紧急措施;4、55小时内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上级支援。若发生超特大灾,必须及时请求启动省级和中央级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预案响应流程详见《仙桃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启动(终止)流程框架图》(附件4)五、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信息网络。其管理部门由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镇(办、场、区)民政办公室、村民委员会组成;其信息员由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民政办干部、村干部组成;其传递方式,主要通过电话、传真、QQ、电子邮箱、文件及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软件等形式上报。详见《仙桃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构通讯录》(附件5)、《仙桃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员通讯录》(附件6)灾情信息报告时间要求。⑴灾情初报。村干部发现灾害后,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电话上报给当地民政办;民政办干部通过核实后,在1小时内上报给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灾情大小1小时内完成初报,经救灾工作小组领导审核后上报给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及相关部门;⑵灾情续报。在重大灾情稳定之前,市、镇、村民政办公室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村干部每日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镇民政办报告;镇民政办每日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救灾工作小组每日10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报告。⑶灾情核报。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乡镇上报的灾情后,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上报。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救灾需求。详见《灾情报告》(附件7)、《仙桃市自然灾害核查情况登记表》(附件8)。六、监测预警系统6目前,我市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主要由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市三防办、市水利局发布的汛期旱情预警信息,市农业局发布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成。主要措施是收听收看每日的天气预报信息、气象旬报,查看《仙桃市旱涝灾情预警图》、《仙桃市涝灾预警常数》(附件9)、《仙桃市旱灾预警常数》(附件10),查看《自动雨量监测网》发布的情况,与市应急办、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政府灾害信息员保持密切联系。七、应急警报系统根据灾情预测的情况,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群发和专用电子邮箱发布应急警报,并接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小组的指导。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详光(市民政局副局长)手机13607223548,办公室电话:3317680;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艳斌(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手机:13098326883,办公室电话:3311985,传真:3311985,应急专用手机13677297600,救灾专用电子邮箱:jjjz158@yahoo.com.cn;八、应急专家组成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专家由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所辖机构派驻人员组成。其主要成员是市民政局分管救灾救济工作的副局长、救灾救济科长,气象局、农业局、水利局、三防办分管救灾应急工作的领导及专职人员。九、本市灾情有关数据地理位置。本市地处汉江平原腹地,北纬30度零4分,东经112度55分,坡度1比7000。旧时是古云梦泽地,也是八百里洞庭湖边缘,全市海拔最高处33.1米(郑场卢庙、马垸一带),全市海拔最低处21.5米(沙湖赤岭、八一、马岭一带),全市地势低洼,呈外高内低形,是个大“水袋子”,易涝怕渍。降水系数。全市平均降雨量1095-1254毫米之间,时间相对7集中在6、7、8三个月,梅雨阶段平均雨量累计超过400毫米。所谓梅雨,即指梅子成熟期降雨,一般在6月中旬-7月中旬,早时5月就进入梅雨期,这段期间最易形成外洪内涝。洲滩民垸。我市东荆河易受灾的有8个洲滩民垸:通海口天星洲、杨林尾联合垸、天合垸、塘林湖、王小垸、上傲洲、市水产局所属五湖渔场阳明滩、市财政局所属芦苇场棕树湾。在泛区易涝的主要有西流河旗杆垸、庆丰垸、三角垸、市林业局所属刘家垸和汉江、东荆河沿线的洲滩。详见《仙桃市行洪蓄洪区洲滩民垸人口、耕地面积一览表》(附件11)十、易发灾害种类及区域本市易发的灾害有5种:洪涝、干旱、风雹(龙卷风、冰雹)、雪灾、病虫害。其中常见灾害主要有三种:洪涝、干旱、风雹。一般情况,洪涝灾害多发生在东片或东南片,即西流河、长埫口、杨林尾、沙湖、彭场、张沟等。干旱多发生在西片,即郑场、毛嘴、三伏潭、豆河等。十一、灾情核查评估参考依据(一)涝灾1、雨量划分:雨量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风、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0-9.9mm为小雨,10-24.9mm为中雨,25-49.9mm为大雨,50-99.9mm为暴雨,100mm以上为大暴雨。雨量及时限说明:气象部门监测雨量一般日界时长为12小时,日界时段为当日8:00-20:00,救灾业务所称降雨量为24小时雨量,必须用气象监测雨量乘以2后,再用所得数据对照查阅。“日界时”指气象监测中每日起止时间分段界限。详见《涝灾雨量等级划分备查表》(附件12)2、雨量与灾害:在低凹湖区,日降暴雨50mm时轻度渍涝,作物病害蔓延,田沟有渍水;日降暴雨100mm时重度渍涝,大范围农田受灾,部分农田淹没渍涝;日降暴雨300mm时河水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