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T3005-2006建设项目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安全管理的方针、资源和职责5承包商选择6开工前准备7风险评价8培训和培训验证9施工过程控制10施工过程监督11应急管理12事故管理13审核附录A(资料性附录)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应用范例前言在总结中外合资和国外独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形成了针对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本标准仅是一个指南性文件,它描述了业主、管理方和承包商为改善项目的安全绩效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可持续发展工商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张海蜂、AidanHayes、辛平、沈建平、张岩、解丰、翟良云。引言目前,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由设立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管理方对项目安全事务进行全面管理。在一个项目中,业主是权利和责任的主体,它的职责是为项目提供安全政策和资源;管理方的责任是针对整个项目设置一个权威性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业主的安全政策制定统一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领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承包商的责任是编制自身的安全计划,并确保按照管理方的要求得以实施。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1范围本标准给出了项目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指南。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对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2-2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SY/T6276-2004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意外情况。3.2事件incident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称为“未遂事故”。事件包含“未遂事故”。3.3危害hazard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4危害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5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aspect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3.6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impact全部或部分地由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3.7风险risk某一特定危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3.8风险评价riskevaluation评估风险太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3.9相关方interestedparties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环境和健康绩效有关的或受其安全、环境和健康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3.10绩效performance基于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3.11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为改进安全管理总体绩效,根据安全管理方针,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3.12不符合non-conformance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3.13业主owner合同情况下的接受方,即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方。3.14承包商contractor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由业主或操作者雇用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3.15分包商sub-contractor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向承包商承担部分工程或劳务的单位。注1:承包商和分包商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雇用了分包商的承包商相对于分包商来说,即是业主。注2:下面标准中对承包商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分包商。3.16审核audit为获得工程建设项目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3.17管理方themanagementparty由业主设立或确定的项目管理机构称为管理方。4安全管理的方针、资源和职责4.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方针是业主经营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业主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公开向社会、公众表明的对待安全的态度和应担负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员,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和信息沟通渠道,是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4.2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安全管理方针的集中体现,是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安全管理的目标就是追求“零事故”,安全管理的目标可细化为具体的指标。安全管理的目标应由业主的最高管理者发布实施,并公开向社会和公众公布。业主在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时,应考虑:——与业主的其他方针、目标相协调,并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体现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体现预防事故、保护环境、尊重生命健康和持续改进的承诺;——承诺为安全管理目标的贯彻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安全管理的目标应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到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并使各层次人员能充分理解、贯彻和维护。各级管理者应通过自上而下层层的公开承诺和自身的表率作用表明对安全的重视,并接受各方的监督。4.3安全管理理念在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业主、管理方、承包商、分包商和其他相关方)中,应倡导“以人为本”、“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它是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和保证。4.4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体现业主意志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管理标准,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其适用性和采用国际通用标准的可能性。这些安全管理标准应及时提供给所有承包商并为承包商所熟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对这些管理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开工前,管理方和承包商应就使用的安全管理标准达成书面协议。一般情况下,承包商应执行管理方的安全管理标准,如承包商要求执行自己的安全管理标准,则其标准应满足管理方的要求。4.5资金业主在编制项目投资计划时应设立专项安全资金,由管理方负责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付诸实施。承包商也应依据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管理方在必要时可审查承包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4.6人员项目各级管理者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特别应具备在安全管理事务中的领导能力、影响力和沟通能力,了解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管理方安全人员的配备和机构设置应考虑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风险特点,与项目的整体组织机构设置相匹配。承包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风险状况、施工阶段和人员素质,一般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比例应不少于1:100。4.7职责业主应制定安全方针和提供必要的资源,同时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工程监理公司应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其职责。管理方和承包商应建立上至项目经理、下至班(组)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做好安全事务是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安全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风险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和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方和承包商可通过定期检查和业绩考核等方式强化安全职责的落实。管理方和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应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界定。原则上,承包商应承担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管理方应定期监督承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遵循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并有权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4.8信息沟通业主、管理方和承包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成立由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可通过会议、报告、电子网络等方式进行及时有效地信息沟通和交流,并使之成为制度,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采取改进行动。5承包商选择5.1承包商选择的要求管理方应建立一套审查和选择承包商的标准和程序,以了解承包商所具备的项目建设能力和以往的安全业绩,从而选择出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业主有权参与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5.2承包商选择的授权承包商的选择应由业主或由经业主授权的管理方来实施,本章以下各条是按照管理方选择承包商的方式来表述的,如果业主保留全部或部分的选择承包商的权利,那么应由业主进行选择。5.3承包商的资格预审管理方负责新承包商和已列入名册的承包商的资格预审,承包商负责分包商的资格预审。若管理方对分包商的资格有明确要求,承包商应选择满足管理方要求的分包商。必要时,管理方可直接参与分包商的选择。5.3.1资格预审表格管理方通过一个资格预审表格,了解承包商一些必要的信息,以初步评价承包商安全管理表现及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能力。资格预审表主要包括承包商基本信息、组织机构和人员、工作历史、安全方针、培训、安全管理表现以及其他必要信息。5.3.2承包商资格审查依据承包商即将承担的施工任务的性质、规模及风险特点等,管理方应建立一个承包商安全资格验收标准,组织熟悉安全管理业务的专家,依据验收标准,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表现做出评价。对于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中需要改进的部分及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反馈给承包商,以帮助其改进相关安全管理标准。5.3.3承包商的考察必要时可组织熟悉项目特点和安全管理业务的专家对承包商的总部和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可对照资格预审表格进行,也可制定专门的考察计划。5.3.4建立和更新合格承包商名册符合验收标准的承包商,将进入最终的合格承包商名册。管理方应定期评价、更新合格承包商名册。5.4承包商的确定5.4.1明确安全管理要求管理方应在确定施工类型、作业风险的前提下,明确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应执行的标准、规范及针对该项目的全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细则,并把这些要求通知给承包商。对于具有强制性要求的作业,管理方应考虑建立特殊的安全管理要求,以便选用那些具有专业经验、能够识别作业风险及满足管理方特殊要求的承包商。5.4.2承包商初步安全计划的制定管理方应要求承包商制定一个与其所承担的施工类型、作业风险相适宜的文件化的初步安全计划。该计划应是包括资源、职责、培训和能力要求、事故报告和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在内的完整的计划。制定这个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管理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5.4.3召开预投标会议在合同签订前宜召开一个预投标会议和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参观,便于承包商详细了解管理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工作场所的现场条件;另外,它还为管理方和承包商建立起相互交流和探讨各自所关心的问题的渠道,为管理方了解工程或现场有关的专门知识以及哪些因索可能影响合同的执行提供了机会。5.4.4确定承包商在完成承包商资格预审和确认其具有与管理方相符合的安全管理标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满足验收标准和其他事项的情况(如费用、有效性、技术资格)后,最终选择出合格的承包商。管理方在选择承包商后,应召开一个台同签订前会议讨论下列事项:——再次确认和证实在预投标阶段所达成的共识和对任何变更的接受能力,并解决与此相关的具体问题;——讨论应由承包商完成的具体的安全管理方面的事务;——讨论业主、管理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包括业主选择的专业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在合同签订之前,管理方和承包商应共同确认由于施工时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或方法而可能引起的风险及其必要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承包商对其雇员的安全和健康、对其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明确承包商所进行的工作不会对其他人员产生伤害。5.4.5签订安全协议管理方应与承包商签订一个书面的安全协议(通常包含在合同中),该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