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第五章:营业税的检查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等7类行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权、著作权和商誉等。•销售不动产.指有偿转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等。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即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列项目按扣除一定费用后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为安装工程价值的,其设备的价款应包括在营业额之内。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金融机构从事外汇转贷业务的,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以保险业务的全部保险费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险费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不包括货物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从事上述业务不征收营业税。•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娱乐业的营业额是指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各项收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或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以及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营业税的税目按照征税对象分别确定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九个项目。•现行营业税采用比例税率,设置了三个档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娱乐业采用5%一20%的弹性比例税率。•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和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纳税入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人民币的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交纳税款的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买入价或中间价。但金融保险业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为上年度决算报表确定的汇率。此外,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平均价格核定;(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平均价格核定;(3)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法定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农业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培训业务,家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特定免税项目•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转让收入。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未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基本法规与政策-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各行业营业税检查的共同内容•检查纳税申报情况,看纳税人申报是否真实、及时,有无少报、漏报收入从而少纳营业税款的现象;•检查应税收入是否全额入账,有无价外费用不入账,或分解收入,将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现象;•检查费用支出,看有无将收入直接抵减费用或其他业务支出按差额纳税的现象;•检查往来账项,看纳税人有无将收入挂往来贱户,不及时纳税的现象。各行业营业税检查的通用方法•对纳税申报的检查(1)将企业报送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收入额与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进行核对,检查已实现的收入是否全额申报纳税,有无少报、不报营业收入现象;同时,还要将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和销售发票反映的加总收入进行核对,检查企业取得收入是否全部记入收入账户核算,达到表、账、票收入额一致。(2)将企业申报的收入额与结算类账户现金、银行存款及往来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进行核对,检查企业已实现的货币收入或非货币收入是否足额申报。•对收入额的检查(1)将收入类账户与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互相核对,检查取得收入是否足额入账,有无分解收入的现象。(2)检查企业收入类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并注意有无以红字冲减收入情况。应将其同有关红字发票核对,检查是否有以费用冲减收入的现象(贷记有关费用项目)。各行业营业税检查的通用方法•对成本、费用等账户的检查检查成本、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注意其贷方发生额或借方红字发生额,并与有关凭证进行核对,检查有无将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支出而未记收入的现象。(借记有关收入项目)•对往来账目的检查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账户与有关凭证对照进行检查;(1)查经济内容,看是否与本账户、本企业有关;(2)查记账时间,看是否长期挂账;(3)查结算过程及余额,看是否合理;(4)查对应关系,看是否与实际业务一致。从而查明纳税人是否存在以往来掩盖收入偷漏营业税或将收入长期挂账,从而延迟纳税甚至偷逃税款的现象。交通运输业计税依据的检查•检查企业缴销的票据,确认票据与收入数字的一致性,要从票据领、用、存情况入手,票据短缺就可能漏报营业收入;•检查装卸、搬运收入是否记入相应收入账并申报纳税。•检查跨境运输业务收入,将全程运费减去允许扣除的付给境外承运企业运费后的收入额与申报表核对,确定其运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检查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自备车辆从事运营取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施工企业建筑业务计税依据的检查•检查有无少报工程进度,漏报工程项目的情况。(1)首先向生产、计划部门了解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检验“已完工程月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预收工程价款是否符合已完工程项目价值。(2)根据已完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考核实耗的料、工、费是否与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相符。(3)如出现申报的工程价款收入少于实耗的料、工、费,就要核对往来账户和结算凭证,核实有无不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将部分工程项目的收入挂往来的情况。•检查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的现象(贷记成本费用或其他业务收入项目,达到分解工程结算收入的目的)。检查时,应将“工程结算收入”账户记录与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互核对:(1)看有无对工程耗用的材料不记工程施工成本,而是直接借:银行存款,贷:库存材料,以冲减材料成本。(2)看有无将其他直接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收入”。金融保险业计税依据的检查•对金融业有关抵扣项目的检查:(1)转贷外汇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的余额为营业额;(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余额为营业额.检查时要注意,纳税人借款利息支出的数额是否正确,有无扩大抵扣额,造成少纳税的现象。•对保险业计税依据的检查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支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初保人要代收代缴分保人的营业税。检查时要注意:(1)纳税人扣减的是否是付给分保人的保费;扣减金额是否正确,支付分保费时是否代收代缴了营业税。(2)保险机构的无赔款奖励支出在计算营业税时应作为计税依据而不得从保费收入中扣减。文化体育业计税依据的检查•全部票价或包场收入允许扣减的费用是否正确,售票者是否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演出公司或经纪人是否按代理业务缴纳营业税。•对有广告播映业务和体育场所出租业务的纳税人,要检查这两项业务的收入是否单独核算并按服务业适用税率交纳营业税。服务业计税依据的检查(1)广告代理企业以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检查时应注意:广告代理企业可扣除已支付的广告发布费是否真实、正确;(2)检查旅游企业的营业额,应注意纳税人扣减的项目和金额是否真实和正确。销售不动产计税依据的检查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动产,对其计税依据的检查应注意:(1)对商品房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办法的,应将收入账(经营收入)与有关销售合同等凭证进行相互核对,看有无应记收入而未记的情况;(2)检查商品房等不动产收入价格,看有无收入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现象。2、其他企业销售不动产计税依据的检查其他非房地产性质的企业,对外销售的建筑物等不动产,一般都是企业作为自有固定资产核算的财产,对其检查应注意:(1)检查企业出售不动产的营业额是否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是否直接列入了“营业外收支”;(2)将“固定资产清理”账与有关凭证核对,看有无分解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的现象。(3)将“固定资产”、“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与有关会计凭证相核对,看有无捐赠不动产或“互换”的现象。(捐赠应视同销售行为)案例一基本案情•某运输公司当年9月份营业税纳税申报运输收入为300万,税率为3%,当月应纳营业税9万元,并已入库。当年10月份税务机关对其检查时发现以下两笔业务:(1)9月5日借:应付账款30000贷:燃料5000现金2000营业外收入23000(2)9月16日,企业收到运输收入27万元,其中运输收入23万元,装卸收入4万元,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270000贷:运输收入230000营业外收入40000案例一案件处理•经查,第一笔业务是该运输公司欠燃料公司汽油款30000元,双方协商以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来抵顶所欠额油款。运输公司派出车队,并领用库存燃料5000元,发生过桥费、运费2000元,直接冲减往来账,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第二笔业务经查对营业外收入账户,证实该项收入并未申报纳税。•该运输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偷税,应按《征管法》以予处罚,并作相应账务调整。案例一账务调整(1)借:运输支出7000营业外收入23000贷:运输收入30000同时补提营业税:借:营运税金及附加9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900(2)借:营业外收入40000贷:运输收入40000并补提营业税:借:营运税金及附加12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200案例二基本案情•某地方税务局,当年对A建筑公司检查时发现:(1)5月26日86号记账凭证:借:银行存款36000贷:应付工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