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截至4月底X县2024年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截至4月底)2024年4月,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预警信息发送情况4月份共发送气象预警信息40条。其中发送7条大风蓝色预警信息、16条黄色雷电预警信息、7条冰雹橙色预警信息,10条其他信息。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截至4月底,全县共组织3455个检查组8642人次,检查企业(场所)8402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839条,已整改3147条,整改率%,未整改隐患均在整改期限内,排查重大隐患6起,已整改3起,整改率50%。全县查处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56起,超许可生产经营897家,其它非法违法行为16271起(以道路交通为主),累计下达整改意见1669条,实施罚款万元,立案239起,追责190人,行政(刑事)拘留50人(其中交通运输领域39人、危化和烟花爆竹领域8人、消防3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4场次。三、下步工作建议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抓好全员素质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清零、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治理等工作,深入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持续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用好《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目录》等资料,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开展学习,扎实提升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能力;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指导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和从业人员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和整改制度,做到事前预防;对于无法短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和其他重大风险源、潜在危险源,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紧盯身边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痛点难点问题,充分深入排查,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深挖大案要案,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工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持续加强全县矿产资源的打非治违,严防私挖盗采引发的事故;商务、住建、应急等部门要加大各类燃油(燃料)的打非治违力度,坚决遏制白油、生物油3/4等非法非标燃油在餐饮等行业领域的使用,不断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基础,努力做到本质安全。四是强化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文旅部门要强化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场所、停车场等节点管理,督促景区落实错峰、预约、限流措施,加强对桃源河漂流等涉水景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观光车、游乐设施、临水临崖等设施设备的排查检测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一面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科学制定防拥堵方案,提高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效率。五是强化防汛备汛工作。压实防汛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信息发布,做好汛前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准备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易受强风、暴雨影响的临山临水、深基坑地段,彩钢瓦建筑、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和大型设备、高空作业设备的汛前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对桥梁、排洪涵洞等危险场所,地势低洼路段、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易涝点位,以及危旧房屋、地质灾害点位的巡查检查,做好地灾点应急演练和人员撤离准备工作,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叫应和撤离机制运行有效,严防因灾亡人事故发生;加强对病险山塘水库的巡查检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确保空库运行;加强对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及各类边坡的巡检排查,严防汛期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