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哈乌拉斯台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名称:加哈乌拉斯台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加哈乌拉斯台乡加哈乌斯台村、库斯仁村项目申报单位: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可行性研究总负责人:沙合木别克职务:乡长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加哈乌拉斯台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建议书一、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拟建于加哈乌斯台村、库斯仁村二、项目建设年限:2011三、项目概要3.1、项目提出背景加哈乌拉斯台乡位于尼勒克县城以西19公里处,主要靠山水灌溉,水量非常有限,安排班次浇水,每次每人3分钟左右,即3分钟时间浇1-2亩地,加之85%以上土地坡度大于25°,水土流失相当严重,作物需水根本无法保证,小麦常年产量100kg/亩,遇到旱年只有40-50kg/亩,胡麻常年产量70kg/亩,旱年只有20-30kg/亩,甚至绝收,加之土地坡度大,耕地越种越薄,提高作物年产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均难以实现,缺水和节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为了使该村贫困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经加哈乌拉斯台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根据该村实际,应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加大庭院利用率,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3.2、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该乡共有贫困户696户,现争取发展庭院经济100户,每户修建蔬菜基地0.5亩,造价约8000元;养殖棚圈60平方米,造价约10000元。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哈乌拉斯台乡处于山区地带、平原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自然条件差,加哈乌斯台村、库斯仁村土地平整,农牧民对种植业有一定的经验。当地的环境、气候又极利于种养殖,发展庭院经济,特别是红辣子种植。若在该村设立庭院示范基地,势必带动本地村民进行大面积庭院经济的发展,为他们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对该乡的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该乡进行庭院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是十分必要可行的。五、项目建设的原由及规模、内容5.1、项目建设的原由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还可以使当地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更能加快农牧业的经济发展,提早使农民进入小康。六、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由县专业种养殖技术单位指导帮助农户进行示范田种植,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七、项目估算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80万元。自筹及投工投劳20万元。八、外部配套条件分析8.1、组织及政策保证该项目的实施应预先制定出一系列的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优惠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完工。8.2、投资来源和保证措施项目实施资金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给予扶持,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8.3、其他条件分析项目区的村民也能清楚地认识到基础设施落后,给本村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无法估计,要求项目尽早实施,并对工程的实施做好了准备工作。九、综合效益分析9.1、经济效益每户修建蔬菜基地0.5亩,可产出蔬菜1.5吨,按市场价格计算每公斤蔬菜2元,即,1500公斤×2元=3000元-造价2000元=1000元;养殖家禽200只,每只产出价为35元,即,200×35=7000元-造价4000元=3000元;合计1000元+3000元=4000元每户收入;4000元每户×100户=400000元;该项目当年投入成本当年就可收回投资,且连年可以发展。9.2、社会效益该项目区完成改造后,可实现生产集约化转变,通过综合开发和治理,农、林牧业的发展,农业结构进一步得到合理化调整,全面改善耕作条件,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改善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实用新技术、新经验广泛应用于生产,“科技兴农”战略发挥巨大的效益,集体经济大大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就业问题得到缓解,加快了由温饱向小康水平迈进的步伐。9.3、扶贫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促进加哈乌拉斯台乡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加快该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步伐,促进加哈乌拉斯台乡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十、结论及实施建议10.1、项目结论项目的实施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区的群众积极性很高,强烈要求项目尽早实施。10.2、实施建议本项目建议于2011年实施,工程实施招投标,由专业技术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