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庸懒散乱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关于开展“治理庸懒散乱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九月五日关于开展“治理庸懒散乱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关于推广武汉市经验在全省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决议》(鄂文[2011]5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局党委研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治理庸懒散乱、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和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大力整治“庸懒散乱”,认真查找、全面分析、切实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局上下形成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创先争优、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推动人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二、实施范围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工作内容(一)以治庸提能力。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缺乏进取精神,不思发展,安于现状,守摊子,保位子,单位、科室的工作或分管的业务工作长时间没有进展,在全系统内排名落后,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墨守成规,工作思路不明、工作职责不清,脱离实际,因循守旧,用条条框框限制市场主体合法行为;缺乏担当精神,不敢负责,不能担当,回避矛盾,害怕困难,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不强、措施不力等问题。重点治理各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不学习、不熟悉岗位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得过且过,碌碌无为;工作不坚持标准,不执行程序,工作无起色;缺乏主动性和创造力,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二)以治懒增效率。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不实,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靠前指挥,凭经验办事,拍脑袋决策;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效率低下,贻误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等问题。重点治理各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精神状态不佳;不积极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办事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业绩平庸等问题。(三)以治散正风气。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讲大局,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小团体利益至上,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以及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以及上级部门督办、交办事项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时办结;不讲团结,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团伙,闹无原则纠纷,争功诿过,互相拆台;不讲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报告重大情况,外出不请假,无故缺席或指派他人参会等问题。重点治理各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涣散,自由散漫,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举止不端,言行失德,酒后执行公务;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作风粗暴等问题。(四)以治乱强管理。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利可图抢着管,无利可图互相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拿权力作交易,拿原则作人情,工作中缺位、越位、错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管理混乱,制度缺失,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不完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重点治理各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贪图享受,讲排场,讲阔气,热衷于迎来送往,公款吃喝玩乐、公款旅游、公款钓鱼、公车私用;滥用权力、无视法纪、破坏公平、阻碍发展,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挫伤基层群众及投资创业者的感情等问题。四、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从治理“庸懒散乱”等突出问题入手,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乱强管理,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各级干部责任意识、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和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力、落实力明显提高,为加快人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五、方法步骤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分学习讨论、整改追责、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一)学习讨论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31日)1、召开动员部署会。局机关要召开大会,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局属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活动的开展迅速进行动员部署。2、组织大讨论。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讲话精神,结合政风行风“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群众来信,针对目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大讨论活动。3、开展集中排查。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工作职责,看是否具备履职能力;查工作态度,看是否具有服务意识;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坚持高标准;查工作纪律,看是否遵守规章制度,通过自己找、别人提、领导点、社会评等形式,集中查找分析干部队伍中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并进行认真进行梳理,形成单位和个人的自查报告。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查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开展系列宣传报道。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二)整改追责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干部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承诺和民主测评。测评不过关的,认真开展“回头看”,重新进行自查和整改。2、开展专项清理。采取自查自纠和清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局纪委将组织专班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钓鱼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检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3、组织明察暗访。局纪委配合县督查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对各单位、各科室,特别是窗口服务部门工作作风情况,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利用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各单位、各科室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受理群众对“庸懒散乱”干部和“庸懒散乱”行为的举报、投诉。4、实施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岗位调整、引咎辞职、降职免职等处理。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全局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5、抓好正反典型。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同时抓一批“庸懒散乱”、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坚持奖优罚劣,努力形成良好导向。(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1月31日)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针对查找出的“庸懒散乱”等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根源、研究对策、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奖优罚劣等制度,建立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纳入责任制考核。年底对全局各单位、各科室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实行考核,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3、开展作风民意调查。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干部作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4、组织行风评议活动。结合县行风评议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回头看”,进一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六、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书记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政工、办公室、信访室等相关部门抽调。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二)强化监督检查。由局纪委牵头,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办检查。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作风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营造良好氛围。运用简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单位、各科室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庸懒散乱”行为和“庸懒散乱”干部职工,为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对捏造事实打击、诽谤、诬陷敢闯、敢干、敢管干部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人社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结合起来,确保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其他工作“两不误”。同时,要坚持科学谋划主题教育活动,既抓住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加强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