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金融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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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金融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的核算学习目标掌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核算方法掌握成本费用的确认原则和核算方法掌握利润组成和利润分配的核算第一节金融企业收入的核算一、收入的概述(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的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必须是商业银行日常活动中所取得的,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日常活动是商业银行为完成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如贷款业务、拆借业务、结算业务等。(二)收入的内容金融企业的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保费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证券自营差价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三)收入的特点金融企业的收入具有以下特点:1、收入表现为经济利益的流入,可以是资产的增加,比如应收利息的增加;也可以是负债的减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2、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代收的款项。3、收入必须能够以货币计量。二、收入的确认的条件(一)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三、收入的核算(一)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金融企业在经营贷款的利息收入,不包括金融机构往来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金融企业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贷款利息应根据贷款本金规定的利率及贷款计息期限计算利息,通过“利息收入”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及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转做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本金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者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冲减已经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做表外核算。1、结息日按规定计收利息或实际收到利息的核算应根据利息结算清单或其他付款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户贷:利息收入---xx利息收入户2、会计期末结算利息的核算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每个会计期末对于已经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利息要定期结算,列入当期损益。借:应收利息---xx单位户贷:利息收入---xx利息收入户实际收到利息时冲减已经计提的应收利息。借: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户(或现金)贷:应收利息---xx单位户3、应收利息超过规定的期限转入表外的核算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的相应的应收利息应转做表外,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经计入损益的应收利息应冲减利息收入,转做表外核算。借:利息收入---xx利息收入户贷:应收利息---xx单位户登记相应的表外科目。(二)金融企业往来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中央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以及与同系统其他行处之间由于存入款项、资金拆借和资金帐务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存贷款利差收入和下级行处上缴的管理费收入。以上收入通过“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科目核算。1、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项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2、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借:存放同业款项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3、拆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拆放同业系统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取得利息收入,根据利息通知或划款凭证编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借:同业有关科目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拆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收入是金融企业在为客户办理各项业务时所收取的手续费,包括支付结算手续费、结汇手续费、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和其他代理业务的手续费。以上手续费收入通过“手续费收入”科目核算。1、支付结算手续费金融企业办理转账结算业务,需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客户收取手续费。手续费采取当时收取和定期汇总计收两种方式。会计分录为:借: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现金)贷:手续费收入--结算业务手续费2、结汇手续费金融企业在办理贸易和非贸易项目外汇结算中,根据具体的业务要向客户收取手续费,收取此项手续费通常与具体业务一并收取。会计分录为:借: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贷:外汇买卖(人民币)借:外汇买卖(外币)贷:存放国外同业(外币)手续费收入---结汇手续费3、委托贷款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是金融企业受委托方委托,按委托方指定的对象和条件发放贷款后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手续费。商业银行收到委托贷款利息分成而得的手续费,计入手续费收入,会计分录为:借:代收委托贷款利息贷:手续费收入(四)保费收入保费收入包括原保费收入和分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主要收入项目。公司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借记“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属损益类科目,贷方登记取得的保费数额,借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应按投保人设置明细账。会计分录为:借: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贷:保费收入(五)汇兑收益汇兑收益科目应根据外汇买卖的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发生汇兑收益时会计分录为:借:外汇买卖贷:汇兑收益(六)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金融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营业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账务处理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XX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第二节金融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必然会发生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准确地组织成本和费用的核算,将收入与费用进行适当的配比既是对外进行报告的需要,也是金融企业加强内部成本控制的要求。一、成本费用概述成本是企业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不包括为客户垫付的各种款项。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费用将最终减少企业的资源,本质上是经济资源的流出,与资产流入所形成的收入相反。(二)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与收入会增加所有者权益相反。二、成本费用的确认(一)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2、权责发生制原则3、配比原则(二)成本核算应注意问题1、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成本支出,不得随意摊提费用和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以便正确地计算本期损益,保证经营成果的真实性。2、划清成本界限,正确计算成本。在成本核算中必须划清以下界限:一是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列支;二是划清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不属于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列入成本,属于成本开支范围的也不得作为营业外支出。3、成本核算要按季(月)、年为成本计算期,同一期间内的成本计算范围和口径必须一致。三、金融企业成本费用的内容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是指与业务经营直接有联系的营业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汇兑损失、赔款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用等项内容。四、金融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一)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是金融企业以负债方式筹集资金所发生的利息费用。负债筹资的方式包括吸收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办理票据的转贴现和再贴现,这些债务都需要支付利息。以上利息支出都在“利息支出”科目下核算,可以根据不同的利息支出种类设置明细账。1、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一般采用定期结息的方式于结息日转入存款人的活期存款帐户,会计分录为:借:利息支出---xx利息支出户贷: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是在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期末计提利息时分录为:借:利息支出---xx利息支出户贷:应付利息---xx单位存款到期时转入相关帐户借:应付利息---xx单位贷: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按照同样的方法核算,转入活期储蓄存款或者定期储蓄存款账户。2、债券利息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应根据不同的计息和利息的支付方式定期提取利息记入当期的损益。提取利息的分录为:借:利息支出(非资本化部分)在建工程(资本化部分)贷:应付利息---xx单位(分期付息债券)或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付息债券)(二)金融企业往来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中央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以及与同系统其他行处之间由于存入款项、资金拆借和资金帐务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借入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支出、同业拆入、同业存放款项、系统内存放款项的利息支出。以上支出都通过“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xx支出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辖内往来)(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指金融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如代办储蓄存款手续费、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手续费支出”科目按照手续费的种类设置明细帐。手续费可以转帐支付,也可以用现金支付,支付手续费时分录如下: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xx支出户贷: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辖内往来)四、业务及管理费用业务及管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业务宣传费、职工工资和相关费用、税金等。会计核算与一般企业相同。(五)汇兑损失汇兑损失是指银行在进行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时因汇价变动而发生的损失。汇兑损失科目应该按照外汇买卖的币种进行明细核算。发生汇兑损失时,会计分录为:借:汇兑损失贷:外汇买卖第三节金融企业利润的核算利润反映了金融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所有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利润的信息都比较关注。准确地核算利润也是进行利润分配的前提。一、利润及其组成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扣除资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提取(转回)的各项资产损失净利润=扣除资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所得税(一)营业税金及附加金融企业在经营所取得的营业额的大小交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收入的范围、税率和纳税时间按照税法的规定办理。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金融企业适用税率一般为5%。在交纳营业税的基础上,金融企业还应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当期应交纳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交纳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二)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包括金融企业进行投资获得的利润、股利和利息收入。(三)营业外收支营业外收支是金融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分别设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两个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应按照内容分别设置明细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1、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与金融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纳长款收入、处置抵债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2、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是金融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处置抵债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和捐赠支出等。(四)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各项资产,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的要求,金融企业应当提取以下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的准备计入相关项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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