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預警制度與金融控股公司之風險管理(上)林維義*壹、前言銀行業是以吸收大眾存款從事資金貸放之行業,提供經濟發展所需之信用,並具擔任經濟社會支付制度媒介之特性,營業性質與一般營利事業自有不同,其經營良窳影響社會大眾權益、金融情況及經濟秩序頗鉅,吸收存款之金融機構若經營不善而倒閉,不僅累及投資者和從業人員,最大問題是存款人之權益受損,影響經濟活動的圓滑運作,造成嚴重之社會問題,故各國政府皆對銀行業之經營施予嚴密管制。1980年代美國為提昇其金融機構的競爭力,解除對儲貸機構的業務管制,並逐步取消利率上限之規定,一時金融環境彌漫著自由化的氣氛,惟其結困是造成二千餘家儲貸機構倒閉,儲貸存款保險公司崩潰,對美國納稅人造成約四千五百億美元之損害,其主因是由於金融自由化過程中,未配合加強防範法脫序之預防性措施。故時值我國積極推行金融自由化之際,應引以為鑑,從強化金融監理著手,裨助自由化之效。我們需要一套有效的金融預警制度,以事先洞悉那些可能出現財務危機的銀行,進而幫助這些銀行進行問題改善,這也是我們設立融預警制度的最主要目的,本篇文章將分上、下二篇來深入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將從瞭解國內及美國、英國的金融預警制度未竟之處,來完備國內金融預警制度。同時間,隨著金融體系朝向全球化、自由化趨勢,各國紛紛進行一連串金融改革,金融控股公司成為一種趨勢,而這樣的跨業經營必然提供在經營上的綜效,但其存在也可能為經濟帶來一個大的風險,因此,建制金融控股公司的預警制度實刻不容緩。貳、金融預警制度之重要性一、概述金融監理制度(一)金融預警制度的意義金融預警制度(EarlyWarningSystem或稱為早期警報制度)係屬一在性質兼具金融管理及經營評鑑之雙重功能,對於金融危機具有預防及警戒作用之制度,就金融主管機關方面而言,稱為金融管理預警制度;就銀行(或金融機構,以下均簡稱銀行)方面言,稱為銀行經營預警制度。其意義係指依據有關之金融法規與金融業務之經營原則,選定若干變數而訂定之一套預警函數(Warningfunction),指標(indication),臨界值或基準值(decimalvalue),或判別模型等,對於能數據化之部份,利用電腦處理資料並進行統計分析與審查,使未符合規定或越逾警戒範圍之異常數或脫軌狀況,在測試與核算後,均會發出警報(alarm)或信號(signal),以促使主管機關或銀行本身提早注意並加以防範及時糾正改善制度。*本文作者林維義先生曾擔任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董事長,現任關貿網路公司董事長一職。2此種制度實係貨幣銀行學內「模式經營理論」(modelingbankbehaviortheory)之運用,爰可喻之為金融理論與實務之最佳配合。主管機關方面可根據銀行提供之通報資料,運用該制度加以分析運用,以診察或測試銀行之內部管理,財務結構及業務經營是否符合指標或基準值之要求,並明瞭是否有超逾警戒範圍現象,再透過金融檢查以瞭解實況,並證實通報資料之真實性,既可掌握銀行平時之狀況與動態,以防範弊端於未然;又可供銀行於必要時,作為採取進一步斷然措施之依據。銀行方面亦可藉該制度來發現經營惡化之原因及財務惡化趨勢,進而可用以健全內部組織,內部控制、人事管理與會計制度等內部管理;改善資本適足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率性與獲利性等財務結構,經由成長性、公益性與上述部份財務比率以掌握業務經營狀況。並透過內部稽核與自行檢查來健全金融檢查,及增進經營績效。為期研究前後一致並互相連貫,文中說明上儘量使用「金融預警制度」,必要時才使用「銀行經營預警制度」或「金融管理預警制度」。(二)建立金融預警制度之必要性自1980年代起隨著金融自由化之進展,各項金融管制逐一解除,金融機構需同時面對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各式風險交錯之管理難題,結果造成銀行倒閉案例激增,迫使金融監理局摒棄過去僅側重糾正銀行既存缺失之作法,以重視影響金融機構未來營運之風險評估,進而發展出風險導向之持續監理模式,而於監理實務上進行數項革新,例如:風險程度高低有效地配置監理資源、運用實地檢查與場外監控進行持續性監理等,尤其著重場外監控之實施,發展報表稽該制度,(UBPR),構建金融預警系統,採行統一金融機構評等系統(CAMELSratingsystem)等。二、金融預警制度的目的與功能(一)金融預警制度之目的:(1)金融管理預警制度方面:1.金融主管機關得以運用該制度來貫澈銀行法及有關法令之執行,以確保銀行體系之安全與健全。2.可經由分析銀行之財務變化狀況而瞭解銀行之體質,以彌補實地檢查才發現問題銀行之時間落差。3.分析現有之特殊或潛在的問題而掌握銀行動態。34.經由不斷地追蹤與導正措施,以督促銀行更健全的經營。5.預先發覺問題銀行,可防範金融危機與銀行倒閉於未然。6.可維持較為穏定之金融體系,包括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以促進有效率之競爭。(2)銀行經營預警制度方面1.藉該制度來配合主管機關之政策及遵守金融法規。2.可促進內部管理,財務結構及業務經營之改善。3.可藉以檢討人員品質及人力運用。4.可改善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並促使其制度與水準之提升。5.可以掌握經營環境動態及財務業務狀況,避免經營失敗或倒閉。(二)金融預警系統的功能(1)可提供金融監理機關決定金融檢查之優先順序、範圍及頻率,有效配置所需之人力及物力。(2)利用系統之功能,以更客觀之方式及早發現問題金融機構,促使金融監理機關加強對此類機構之監督和管理。(3)可及早預測問題金融機構財務惡化之趨勢。(4)定期蒐集金融機構申報之財務報表資料,加以整理、統計、分析,以場外監控方式獲得精確之監理情報。(5)透過預警系統之評等結果,作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重要參考及改進經營狀況之依據。(6)存款保險制度如依不同風險程度收取保險費時,金融預警系統可提供風險評估之等級,作為擬定風險費率之基準。參、各國金融預警制度之比較一、我國金融預警系統之架構金融預警系統(EarlyWarningSystem)兼具金融管理及經營狀況診斷雙重功能,對於金融危機兼具預防及警戒作用。其係指依據有關之金融法規及金融業務經營管理原則,選定若干變數,並建立一套預警函數、指標或基準值,利用電腦及統計分析方法,在金融機構發現經營危機的初期,發出警訊,提供監理機關及早採行金融監理或例外管理措施,並要求金融機構限期改善缺失,以促進其健全經營。41994年間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研擬之金融預警系統,在設計一個良好的要保機構預警系統前,即具備兩個子系統,分別為『檢查資料評等系統』和『申報資料排序系統』。前者是採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所提出的CAMELS評等的觀念,針對各類金融機構的特性,利用統計方法,選出適合的評估指標,併採客觀分析與主觀評定決定權數,放入每年一次的檢查資料,計算各金融機構之評等得分,評定要保機構分屬之等級,並對於評等等級較低、或評等結果惡化者,加以督導管理,以防止問題持續擴大。後者申報資料排序系統則應用百分位排序之觀念,乃利用每三個月一次的申報資料,研判經營趨勢,對排序較後或惡化之機構加強監督,以補檢查資料之不足。依資料來源不同,概分為檢查資料評等及申報資料排序等兩項子系統。前者係自金融業務檢查報告,摘取相關資料,透過統計模型對各評估項目加以運算分析,給予綜合評等,以評估要保機構檢查當時之經營狀況;後者則依據各類金融機構定期申報資料,計算各項評估項目及指標之百分位排序與綜合百分位排序,以偵測金融機構在前後兩次檢查期間經營狀況之變化,期能適時掌握要保機構之營運動態。上開二子系統均依本國銀行(含信託投資公司)、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等區分為四大組群。我國1997年設計的金融預警系統其架構見下圖:(一)檢查資料評等系統(ExaminationDataRatingSystem)(1)方法介紹1.檢查資料評等系統係參酌美國聯邦金融檢查評議委員會(FFIEC)所提出之「統一金融機構評等制度」,即所謂之CAMELSRatingSystem。2.配合我國金融檢查所採用之財務比率,將評估屬性分為資本適足性(CapitalAdequacy)、資產品質(AssetQuality)、管理績效(Management)、盈利性(Earning)、流動性(Liquidity)、市場風險敏感性(SensitivitytoMarketRisks)及其他等七項。A.評等指標之來源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全國金融預警系統財務、業務指標之來源包括:(1)美國金融監理機關採用之財務比率。(2)學者專家研究文獻中發現能判金融預警系統檢查資料評等系統統申報資料排序系統1.本國銀行(公民營)2.外國銀行在華分行3.信託投資公司4.基層金融(含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5別問題金融機構之指標。(3)我國金融檢查單位檢查金融機構所採用之財務及業務指標。(4)國內外資深金融監理人員對我國金融預警系統建議所採用之指標。指標篩選過程則先經由人工初步篩選,選出適合我國金融環境且能自檢查報告中擷取資料之指標,透過統計上顯著性(t-test)及相關性檢測,找出顯著性高而相關程度低之指標,也就是能識別「問題金融機構」與「正常金融機構」且指標間相關性較低之評估指標,再經由資深金融監理人員判斷選出最後決定之指標。根據上述結果,本國銀行共篩選出17種、外國銀行在華分行12種、信用合作社19種及農漁會信用部20種等總計26種不同之指標。B.台灣各金融機構監理機關所採用的檢查指標依屬性彙總資本適足性資本/資產存款/主要資本貼放/主要資本資本報酬率存款/業主權益存款/(業主權益+營業及負債準備)負債/業主權益業主權益/放款及投資負債/調整後淨值負債/淨值備抵呆帳/放款淨值/放款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各類盈餘分派淨值及評價準備/資產調整後淨值/調整後資產應予評估資產/淨值及評價準備可能遭受損失/(淨值+評價準備+其他準備)淨值/存款淨值/(放款+政府債券+其他投資)固定資產/淨值保證承兌/淨值保證/淨值資產品質存款/(同業融資+央行融資+透支同業+同業拆放)存款/資本槓桿比率資本/生利資產6實際發生呆帳數/放款不良資產/淨值備抵放款損失/逾期放款資產可能遭受損失/(淨值+評價準備)逾放比率應予評估資產/資產應收利息變動率借入款/存款管理績效員工平均收入額員工平均獲利額用人費用/用人數用人費用/業務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率資金差異率營業支出/營業收入營業費用/營業收入管理費用/營業收入資金收入/資金支出資金收入/勞務收入內部管理守法性組織穩定性盈利性稅前純益率資產報酬率淨值報酬率稅前純益/業主權益營業收入/實有資產營業淨利/資產營業淨利/營業收入資金收益率稅前純益/營業收入毛利率存款利息/平均存款餘額放款利息/平均放款餘額利息收入/平均資產非利息收入/平均資產業務及管理費用/平均資產稅前純益/平均資產稅前純益/平均資本7稅前純益/平均淨值利息淨收益/生利資產非利息淨負擔/利息淨收益流動性第一準備金比率速動資產比率貼放/資產實際準備金/存款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現金及存放同業/存款存放比率流動準備率各類應提存存款準備金之比率市場風險敏感性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利率敏感性缺口/淨值利率敏感性缺口/資產其他定期存款/放款營業支出/營業收入稅前純益/員工人數(承受擔保品+逾期放款)/淨值年平均存款利率年平均放款利率關係人授信/淨值資料來源:吳祁蔓,金融預警系統之研究-以台灣地區銀行為例附錄二3.並依各組群金融機構之特性,利用我國金融檢查單位歷年之檢查報告資料選出各評估屬性之評估指標,賦予各評估指標不同之權數及配分。關於指標權數及配分之設計,首先篩選出之評估指標,經擷取樣本資料,並透過多變量統計方法-因子分析,測出各評估指標之重要性程度,分別賦予不同之權數。對財務性指標之配分,原則採常態分配觀念加以設計,先將少數異常之樣本資料觀測值予以剔除,再利用常態分配各指標之樣本平均數及標準差觀念劃分為五級。而非財務性指標如管理能力則以李克尺度予以量化評估,區分為五級,分別代表優良、良、尚可、欠佳及劣。4.再計算出個別金融機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