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国科协《关于开展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1〕38号)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潼”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全县人民的科学素质,争创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工作格局,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科学素质工程的实施,真正使科普工作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和经常化,实现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队伍逐渐壮大,科普手段不断创新,科普网络更加健全,科普成效显著增强,努力把我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县经济、科技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二、工作任务(一)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形成科普工作社会化大格局1、制订科普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把规划纳入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科普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范围,列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2、健全科普工作协调领导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并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3、继续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每年表彰和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二)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提高我县公众的科学素质1、积极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培养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动手动脑能力为重点,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教育、科协、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合作,因地制宜广泛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校园科技节等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每年组织2次以上一定规模的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或科技竞赛等活动,在校中小学生参与率不少于90%。整合校外科普资源,利用青少年科技中心和科普活动室为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服务。充分发挥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作用,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到2011年底,全县建立2所以上科技教育特色学校,2处以上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积极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科学素质教育,制订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学大纲,充分发挥农函大、远程教育机构、农村科技学校和科普网络教育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确保每年有90%以上乡镇干部和80%以上村干部及农村党员劳动力接受科技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示范辐射作用。3、积极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上岗、再就业、农民转移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等,城镇失业人员通过培训掌握适合再就业的生产技能,使其中一批失业人员走上工作岗位。发挥社区科普学校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每年有90%以上的社区干部接受各类科技培训、继续教育。发挥企业科协的作用,协助县劳动保障局广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城镇80%以上的各类从业人员接受在岗培训、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以“讲理想、比贡献”为主题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科技创新竞赛、金点子征集等活动。重视加强对企业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加速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4、积极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每年向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配发科普读本。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举办各种提高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读书活动及知识竞赛等,组织公务员参与各项科普教育活动。继续将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党校培训计划,每年组织2次以上针对县级部门和乡镇、社区领导干部的科普报告会和学术交流会。(三)形成科普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1、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文体、卫生等部门每年组织好2次以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举办4次以上主题鲜明的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科普主题知识电视大赛等大型综合性科普宣传活动;县科协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科普主题系列活动,营造科普工作良好氛围。2、搭建全方位科普服务平台,构建社会化大科普格局。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宣传、文化部门要继续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传播行动,组织好科教电影下乡活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辟《科普之窗》等多档次科普专题节目;县科协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各项科普活动,定期编印科普宣传小册子,完善潼关县科普网站,制作科普展板;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也要从实际出发,搭建各自科普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3、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在全面完成乡镇科协组建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拓展学校、社区、企业、机关科普组织建设,实现科普组织全覆盖。在完善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科普队伍建设,组建好县、乡、村三级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县级科普讲师团、农技服务团等科普队伍。进一步强化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源开发,深入开展科普设施建设,实现每个学校、社区、行政村都建有一个标准科普橱窗、一个图书室、一个科普活动室、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80%的乡镇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80%的行政村有科技示范户、科技带头人、科普员。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科普事业或参加科普活动;积极利用学校、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公共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4、推进科普示范体系建设,提升科普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强化科普特色品牌建设和科普示范单位创建,不断增强公众科普意识,扩大科普工作影响力。到2011年底全县要建成国家级科普惠农服务项目1个,争创省级科普惠民项目1个、3个以上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和5个县级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县级科普示范村、社区、学校及企业5个以上。各乡镇要开展科普示范村建设,扶持和培育科普示范基地、农技协和科技示范户。加大各级科普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力度,每年评选科技示范户和科普示范家庭,形成县、乡、村(社区)、户四级科普示范创建体系。三、工作步骤(一)筹备宣传阶段(2011年1月至9月)。对照陕西省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自查评估,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省、市科协提交《关于申报全国科普示范县的报告》,修订《潼关县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成立县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县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动员会议,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实施方案》,部署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任务。(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至11月)。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国科普示范县标准,量化分解任务;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头组织实施,逐条落实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测评指标,每一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标准统一、形式规范的创建档案,按时完成各自资料、图片的整理提交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利用科普主题知识竞赛、全国科普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三)迎检考核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对照标准进行初步验收,采取逐项打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由县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初验。年底迎接省科协检查验收。在省科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提高。(四)推进创建阶段(2011年12月至2011年初)。省科普示范县验收合格后,县创建办公室继续深化创建,精心筹划准备,迎接全国科普示范县验收。四、工作要求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之一,制订工作措施,健全工作组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经费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二)加强工作部署。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全国《科普示范县测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详细的实施计划,组织精干班子,对相关责任进行再分解、再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优势,协调好各部门的创建活动。把创建科普示范县与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发动群众人人参与,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针对我县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创新工作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建设,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我县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水平。(三)加强协作配合。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全力开展创建工作,同时加强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同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以创建各级科普示范单位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发挥创建工作的主力军作用,攻坚克难,提档达标,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少失分。依托各种宣传阵地,创立多种活动载体,深入宣传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四)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县上把创建工作列入对乡镇和县级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让社区干部和广大居民群众担任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的义务宣传员和志愿者,广泛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促使创建工作的每一项决策和措施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