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中的作用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政府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应发挥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通过宏观规划、协调组织,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要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保持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连续性。电子商务的规则和法律包括诸如贸易惯例和指导原则等自发形成的行业规则和政府确立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当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证,以创建一个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环境环境。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应在政府的指导下,理解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规则,加强行业自律。在促进和应用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重点领域包括:选择和实施值得信赖的技术和政策;制定网上交易恰当的支撑法规;制定行为规范、标准以及各产业和机构方面的规定;确定行业自律所必须的技术工具;在不同的环境下有效地保护用户和向消费者授权。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政府应与所有参与者,包括消费者、工商界和公众团体进行合作,广泛开展社会对话,设法减少和消除不必要的贸易障碍;促进建立有利于竞争的环境。政府应当承认工商界在制定标准、加强可互操作性方面合作的重要性,工商界也应当继续在开发和实施对电子商务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案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同时,应当承认并考虑基本的公众利益、经济和社会目标,在必要时,确保对关键的公众利益目标给予恰当的保护,如同物理世界中的情况一样。政府对于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在技术上应当是中性的,而且是有节制的、透明的、前后一致的和可预测的。在可能的条件下,所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应当与国际上有关法律法规相吻合,争取得到国际上的公认,以便推动所有国家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和国际舞台上的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国际上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进展很快,政府有必要跟踪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的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国外利用法律调整电子商务交易的经验,对照我国电子商务的应用状况,提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并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基调吻合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民商法对于商业交易当事方之间(商家与商家、商家与消费者、商家与政府)进行交易的法律和商业框架是在非数字化时代设计的。当消费者和商家试图启用新的平台(数字化平台)时,他们希望政府能保证其游戏规则与物理世界的游戏规则是尽可能对等的;在绝对必要时才引进新的规则和法规,或修改现有的规则,并能保证这些规则是透明的、可预测的。由于管理体制的问题,我国的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还没有明确主管单位,各部委的有关立法条例也没有系统的安排。从全局考虑,这种状况亟待改变。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建议对这项工作进行统筹策划,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参考国际立法框架,形成我国自己的立法思路。建立用户和消费者的信任用户必须对数字化市场具有信心,才能积极地参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随着电子环境下的商业活动的日益发展,消费者和商家期望他们使用的网络服务是安全可靠的;他们进行的交易是没有风险的;他们能够验证有关交易和交易对方的重要信息。消费者要求能控制对他们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确认并能够使用纠正错误的机制。如果可信的技术和政策法规能够到位,能够解决可能出现的失误、公众教育、纠错和防范滥用等问题,那么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可能要顺利的多。从目前国际上的情况看,要做到这一点,在物理市场上提供这种信心的国家法规体系和保证措施必须加以修改,以确保人们对数字化市场抱有信心。在这方面,政府负有根本的责任,同时,也需要企业和消费者的主动性。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有关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对涉及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分析,特别对于涉及到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保护问题,其中包括充分而公正地披露必要的信息、广告业务、投诉处理、纠纷解决、赔偿以及其它与保护消费者有关的问题进行介绍,将有助于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电子商务的成长有赖于对信息基础结构普遍的和价格合理的使用。电信市场的公平、有效竞争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低成本高质量服务的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从而不仅促进了贸易的发展,也扩展了对信息基础结构及其服务的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决定了市场对电信资源的配置起支配作用,并以其内在规律约束和激励企业;同时,也决定了电信企业只有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才能真正加速创新、提高效率、降低价格、改善服务,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在激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竞争应当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与管理下的有序竞争。这就需要法律先行。政府部门必须通过有力、完善的政策、法规来调控市场,进一步破除垄断,促进竞争,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格局,引导企业发展,最终实现国家的战略规划。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同的业务领域采取不同的管制手段,限制不止当竞争行为;要建立公平透明的互联互通规则,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保证平等接入,保证信息流动的畅通和安全;要加强国家通信资源管理,实行资源的集中统一配置和监督使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费调整机制,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还要建立用户权益保障制度,监督管理企业及用户的市场行为,维护国家、企业利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