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题目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论文提纲1.行政决策的概念及特点1.1行政决策含义1.2行政决策的特点2.我国行政决策的现状2.1决策观念有了转变2.2决策制度逐步完善3.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3.1法律规范不完善3.2决策机构内部结构不尽合理3.3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偏低3.4行政决策随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本文内容:题目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论文提纲1.行政决策的概念及特点1.1行政决策含义1.2行政决策的特点2.我国行政决策的现状2.1决策观念有了转变2.2决策制度逐步完善3.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3.1法律规范不完善3.2决策机构内部结构不尽合理3.3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偏低3.4行政决策随意性极大,与法治化目标不相符4、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路径完善4.1完善法律规范体系4.2健全行政决策体制4.3不断创新完善现代化的决策方式4.4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5.总结参考文献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内容摘要]中国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政府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一些深层次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能否解决好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本文就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展开,从我国行政决策入手,通过对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内容体系了解,进而对行政决策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关系进行探索,对我国现代行政决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关键词]: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1行政决策的概念及特点1.1行政决策含义行政决策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情况,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务作出决定。我国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的行政决策概念是从西方的管理学著作中引进的。政府的管理活动可以分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部分。卢瑟·古利克首次提出行政决策是政府管理的主要功能,巴纳德在他的组织理论中提出了组织决策思想,把行政决策提到重要位置并且加以研究。西蒙在《行政行为》一书中正式提出了行政决策的概念,并认为“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在行政管理学中,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运用科学的决策理论与方法,为一定的行政行为确定行政目标,制定、优选并实施行政方案的过程。”作为政府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行政决策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和职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事物。”行政决策所产生的影响涉及到特定大多数人的利益。1.2行政决策的特点行政决策主要有:行政决策主体是特定的,只有具有行政权的组织和个人才能成为决策主体;由于行政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极其广泛,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既定的行政决策不仅对行政组织成员,而且对各级行政组织的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约束力,表现出行政决策的一定权威性。行政决策在整个行政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依据;(2)行政决策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3)行政决策从根本上决定着行政管理的成败。2.我国行政决策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决策层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变化。主要表现在:?2.1决策观念有了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动决策观念的转变,中央政府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鼓励软科学研究,结合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起新的决策理论,形成支持科学决策的知识体系。二是普遍进行干部培训,以普及决策科学为重点,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强化决策者的科学决策意识和技能。三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宏观决策中注重程序化的多方案论证,?把决策科学化付诸实践。当今的许多重大决策,如三峡工程建设、农村改革与发展、沿海开放、价格体系改革等都是在集中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权衡利弊,最终决策的。?2.2决策制度逐步完善决策制度的完善既包括建立健全属于决策体制内部的具体制度,也包括从制度层面上改善决策的大环境,如废除干部领导终身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权力下放等。许多重大的基建、技改项目一般都要先经过有关专家组或专门机构审查、评估,再由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制定了议事规则,对同级政府提请审议的议案有明确的审议程序和时限,以前极少有过的“否决”现象,现在则时常可以见到。大量的行政事务,过去长期由党委包揽,现在则由政府决策,还政于政,随着各级决策层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决策制度日趋完善。?2.3决策手段走向现代化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一批新兴理论为决策行为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推动决策科学向高层次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为科学决策开拓了更广泛的信息渠道。问卷调查、模型分析等方法也在决策过程中普遍采用。3.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纵观决策科学化发展进程,可以发现我们已经实现了由经验决策为主向科学决策为主的转变。但是目前中国的行政决策模式,由于受传统的文化观念、计划体制思维方式、长期以来形成的官僚主义专断作风等因素的影响,与科学、民主的行政模式要求相去甚远,行政机关决策体制中决策系统高度发达,信息系统和智囊系统极度萎缩。所以我国现行的行政决策体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3.1法律规范不完善3.1.1.宪法层面的缺失在我国宪法的具体规定中,公民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例如,在《宪法》第34条、第35条中规定了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规定我国民众享有十分广泛的自由权利,公民参与政治的方式并没有受到严格的控制,但是在法律事实上也并未建立相关的公众参与的系统制度。在宪法中,只是有一些简单的原则性的规定。例如,公民可以在选举中投票,可以发表政治言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这些权利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值得质疑,过于宽泛的规定缺乏有效、切实相关保障。尤其在建立了违宪审查机制的国家,这一规定可以保障公民的这项权利得到有效的实施。然而在我国宪法中,一些类似的规定远远不够具体、详细。如何进一步保障公民自由权的有效性,这仍需要通过相关的立法来进行规范。3.1.2行政法层面的模糊性在行政法层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明确规定,可以形成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常态化监督和约束,以防止行政权的过度集中,也可以尽可能多的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信息,从而有效保障行政机关决策的合理性;此外,可以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培育普通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公民精神”。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机关都做出了积极的姿态,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然而对公众参与在行政法层面的具体规定却十分模糊。3.2决策机构内部结构不尽合理表现之一是决策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政府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影响效率的最大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府部门内部职责含混,责任难以追究。表现之二是决策多,执行少。形成了一种新的结构失衡,影响决策的整体质量。3.3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偏低决策科学化首先要求民主化,但不少决策者仍然以自己的倾向为决策依据,不能多方汲取意见,不能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专家智囊和政策研究人员也只能按照领导的意图做“命题文章”,给领导的意见披上“科学”的外衣,由以前的一个人说了算变成一个人替大家说了算。?3.4行政决策随意性极大,与法治化目标不相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而旧有的行政决策模式对决策者的制约力量不足,不能形成有效监督,行政决策随意性很大,不依法行政的情况时有出现,这恰恰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背道而驰。4、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路径完善实现我国行政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完成传统决策向现代民主、科学决策的彻底转变,就必须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机制,这套机制和制度是推进我国行政决策走上民主化与科学化道路的重要制度保障。4.1完善法律规范体系要实现我国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就要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体系,对公众参与进行必要的法律确认和规范,使公民的政治参与经常化、秩序化。4.1.1界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根据行政决策中的不同阶段和事项,具体规定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范围和相关办法。针对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设计不同的制度安排。关于公众参与的制度设计方面,“不仅每个国家不同,而且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同一领域的不同阶段也有所不同。从参与者角度来看,参与类型和程度不同取决于以下因素:参与的目的,参与程序控制者,参与发起者和参与者的关系,参与程序过程中的协商程度和范围大小等等。在有的阶段,可能是合作型的参与,而某些阶段则可能是监督型的参与,还有的阶段可能是请求型的、提意见型的参与。”由此可见,如果在任何阶段,任何事项中都展开全面的公众参与不仅事半功倍,而且会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使得很多的创新举措未经实施遭受到不合理的质疑或者全盘否定。因此,为了避免公众盲目参与的负面效应,有针对性地根据阶段和事项的不同进行具体安排是必要的。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具体范围和途径方式也是必须的。4.1.2赋予公众行政立法动议权行政立法动议权是指“公民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的制定、修改或废除某项法规、规章的请求权”。在政治生活中,行政立法与公民的联系程度对紧密,立法数量也相对较多,公民享有立法动议权能够使民众通过常态性的机制,有效的保障自身参政议政的权利,充分表达政治诉求。此外,公民享有立法动议权是对行政机关权力的一种影响和约束,可以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机关的侵犯,使得行政机关和社会民众之间的利益维持平衡状态。当前,行政机关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决定着行政立法的相关事项。一般公民除了可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提出对行政法规审查的意见外,没有建议行政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的权利。然而,在世界各国的行政立法程序的制度建立过程中,实现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重要途径就是使公众享有行政立法动议权。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设可以从行政立法动议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构建。政府决策者可以从公民的动议建议中收集到涉及群众利益和诉求的信息,便于尽快界定问题,使问题在产生的初始阶段就得到妥善协商,降低决策出台后可能受到的阻力。这样使得行政法规的民意代表性大大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也大大提高。在国外,关于行政立法动议权的制度制定相对较早,也较为成熟。4.1.3完善听证制度听证是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众多方式中的一种形式,也是行政机关决策主体获取民众意见建议的一种方式。听证使得广大民众充分的参与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中来,拓宽了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有利于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深圳率先建立起价格审查制度,这是我国听证制度的雏形,此后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4.2健全行政决策体制行政决策体制是指承担行政决策制定任务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在制定行政决策时所形成的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决策体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4.2.1决策中枢系统观念民主化,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强化决策者的民主意识,做到民主决策,一方面要体现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另一方面决策要代表和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使决策由个人行为变为有民主基础的集体行为。4.2.2决策咨询系统应以民主的群体智能为基础。首先要明确调研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调研部门主要任务应当是加强宏观性、全局性问题的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谋咨询服务。其次成立顾问机构,聘请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帮助解决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专家的咨询与论证是确保决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尽量做到不经过深刻的调查研究不做决策,不经过系统的咨询论证不做决策,不经过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不做决策的“三不”原则。同时,大力扶持发展民间咨询组织,积极鼓励他们参政议政,为政府重大决策出谋划策。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