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工作意见范例关于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工作意见范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夯基础、抓教育、治隐患、强应急、保平安思路,进一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履职尽责和措施落实。着力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筑牢师生安全防线,增强师生安全素养,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水平,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及安全隐患,全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学校安全管理程序,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机制,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三、主要任务措施(一)切实做好新学年的安全工作各学校要结合本县、本校实际,分析研判学校安全现状,专项研究、专题部署新学年开学后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校长总负责,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具体管理,学校全员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在开学后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深入、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通过网络平台、《致家长一封信》、板报媒体宣传等形式,提醒广大家长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孩子的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是主要领导带队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特别要突出对学校用电、取暖、危房、防火疏散通道、教学设施、活动设施、食堂、校舍、围墙、厕所、实验室、功能室、危化品储存室、特种设备、用车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绝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加以解决。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三是要主动配合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教育并要求学生不得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车辆,不得乘坐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积极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车辆等不合格、不安全车辆的危害性,指导学生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使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掌握必要的乘车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提高自我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四是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和学生在校期间值班工作,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持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环节出现的问题,严格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二)切实做好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和意识,把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加大投入,加强督促。要克服厌烦心里和厌倦情绪,时刻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危机感和使命感,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校舍安全。校舍安全是动态的,各校务必将校园附属设施与校舍建筑安全放在学校管理的重要位置,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危房要做出鉴定结论,认真做好登记,建立台账。对经排查鉴定确实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停止使用,落实专人看管。C级和B级危房要按照新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维修加固。对出现校舍及附属设施漏水、渗水、外墙面面砖或石材等破损或脱落及围墙墙体倾斜、裂缝、变形、倒塌等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加固。对校舍女儿墙、外挑阳台、外挑走廊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按照标准拆除重建。各校要将排查整治结果记录在案,留档备查。2.交通安全。学校的交通安全包括校园内车辆行驶的安全,也包括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更包括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各校要认真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做好登记、排查;要在校内合理划定出专用的停车区域,并出台相应的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度。二是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在校园周边设置交通警示标牌、标识,施划人行道、斑马线,设置隔离栏杆,增设减速带等;上下学时段加强护学岗管理,疏通交通,维护秩序;公路旁边的学校要在大门附近设置明显交通警示标牌。三是对学生上、下学交通进行排查整治。要逐车、逐人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的登记备案,对每位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做到底清数明,并根据不同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开展安全教育,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书。要及时主动报请交警、运输、应急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同时,凡是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都要做好交通安全的预案和管理。3.消防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一定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经常检查。要按规定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器械,并教会老师、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学生私拉电线,严禁学生使用明火、抽烟等。教师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磁灶等)和煤气罐等。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随时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和在火灾事故中的自防自救能力。要经常性地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4.食品安全。凡是有食堂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要积极贯彻《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健康体检,不断提高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要经常性地对食堂管理进行检查督促,查食堂制度、从业人员、食堂卫生、进货渠道、操作加工、食品留样等是否符合要求和符合规定,切实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邀请食监局等部门实地到学校指导规范学校食堂的运行。在传染病易发多发时节要做好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处的消毒防疫工作,严防传染病发生。5.防伤害安全。各校要切实防范校园伤害和学生间伤害以及拥挤踩踏预防工作。各学校要严格加强门卫管理,把好学校的“入口关”,严格履行进出学校的登记手续。要严防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学校班主任要经常性地排查学生间、老师和学生间的矛盾。坚决杜绝因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造成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发生校园内学生致伤残和死亡事件。要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做好校园及周边不法人员、神经病人的排查,预防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防范校园性侵害和校园劫持或绑架事件的发生。班容量、校容量大的学校要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在学生集中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管理学生。要排查楼梯、栏杆是否坚固、牢靠,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楼道内的光线是否够明亮,夜间尽量避免学生大规模的集体活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疏散示意图并上墙告示,形成常规化的进出路线,经常性开展防拥挤踩踏演练。6.防溺水安全。各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玩水,不擅自与他人结伴玩水,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玩,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玩,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在周末、节假日和放学后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护责任。各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鱼塘、建筑沙坑等易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危险水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安全护栏等设施。7.教育教学安全。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岗位职责指南》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并切实履行教职工的安全岗位职责,尤其是实验室、危化品存放室、图书室、锅炉茶炉房、门房、食堂等特殊岗位人员要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要经常性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如多媒体、电视、吊灯、体育器械等)进行安全检查。8.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各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举办的大型赛事、大规模的集会和艺术展演、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时,要提前制订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写出书面申请,报局批准,及时沟通有关部门请求配合指导,必须要做好参加人员的疏通疏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9.寄宿制学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加大安全的资金投入,建立专门的安全机构,配备好强大的安全监管队伍。要配备专职保安,配好安防的器材器械,安装校园视频监控,建设好校园警务室和警校联系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好各种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要严肃实行安全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制定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执勤制度,做到xx小时不间断的巡逻。要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联谊会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有效落实家长对学生的监管责任,加强对父母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的看护,明确其监护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能力建设工作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市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教体发【xxxx】xxx号)文件精神,一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化工作。要配备好专职安全教师和兼职安全教师,落实安全课课时,用好安全教育网络平台,搞好安全教育的教研活动,做好对安全教师的考核评价。二是认真做好安全演练常态化工作。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每月开展一次以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水灾、防雷击、防火灾、防校园伤害、防传染病等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活动,使广大师生及员工通过演练能系统掌握安全常识,掌握各类事故发生后的避险、逃生和科学施救的方法,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三是认真做好安全职责全员化工作,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行补充、细化或适当调整,可一人多岗、一岗多人,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签订职责,加强考核。同时,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者、校长、教师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四是全力建设校园安全保障体系。要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加大投入,加强学校安全设施基础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措施。五是要完善并建设好家校共管体系。要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委员会、加行联谊会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有效落实家长对学生的监管责任,加强对父母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的看护,其监护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强化对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向家长介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将安全教育和培训延伸至学生家庭。六是做好“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和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四)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都能找出主观原因,都是对安全隐患、安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结果。因此,做好安全防范,做好预防处理尤为必要。对存在的隐患要早发现、早解决,早排查、早整改。1.做好自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