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Q/MMKG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MKG0001S—2019代替Q/MMKG0001S—2016鱼干制品2019-05-15发布2019-06-15实施佛山市卖口乖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6023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25日Q/MMKG0001S—2019I前 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Q/MMKG0001S-2016,与Q/MMKG0001S-2016相比较,主要修改如下:——更新了相关引用标准;——原辅料增加了“山梨酸钾”。本标准由佛山市卖口乖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继权、廖小婷。本标准于2019年05月15日发布。本标准历次版本有:—Q/MMKG0001S-2009;—Q/MMKG0001S-2012;—Q/MMKG0001S-2016。Q/MMKG0001S—20191鱼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鱼干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鱼、淡水鱼为主要原料,以食用盐、白砂糖、白酒、酿造酱油、豆豉、辣椒、花椒、香辛料、胡椒、味精、山梨酸钾为辅料,经清洗、分割、修整、腌渍调味、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非即食鱼干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Q/MMKG0001S—20192GB5009.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盐指标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T10781.1浓香型白酒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GB/T30391花椒NY/T455胡椒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海水鱼、淡水鱼:应符合GB2733的规定。3.1.2食用盐:应符合GB2721、GB/T5461的规定。3.1.3白砂糖:应符合GB/T317、GB13104的规定。3.1.4白酒:应符合GB/T10781.1、GB2757的规定。3.1.5酿造酱油:应符合GB/T18186、GB2717的规定。3.1.6豆豉:应符合GB2712的规定。3.1.7辣椒:应符合GB/T30382的规定。3.1.8花椒:应符合GB/T30391的规定。3.1.9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3.1.10胡椒:应符合NY/T455的规定。3.1.11味精:应符合GB2720、GB8967的规定。Q/MMKG0001S—201933.1.12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3.1.13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2763.1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稍带灰白色,表面有光泽、半透明,允许局部有轻微瘀血呈现的淡紫红色。形态片形基本完好、平整,无明显缝隙和破碎片滋味和气味滋味鲜美、咸味(度)适宜,具有干制鱼干的特有香味,无异味。性状组织紧密,软硬适度,肉厚部分无软湿感,无干耗片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鱼半干鱼水分,%≤45.060.0食盐(以NaCl计),%≤8.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60无机砷(以As计),mg/kg≤0.1铅(以Pb计),mg/kg≤0.4甲基汞(以Hg计),mg/kg≤0.5镉(以Cd计),mg/kg≤0.1铬(以Cr计),mg/kg≤2.0N-二甲基亚硝胺,μg/kg≤4.0多氯联苯a,mg/kg≤0.5a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3.4食品添加剂3.4.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3.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Q/MMKG0001S—20194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10136中感官要求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GB5009.3中规定的方法执行。5.2.2食盐按GB5009.42规定的方法执行。5.2.3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的方法执行。5.2.4无机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5.2.5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5.2.6甲基汞按GB5009.17规定的方法执行。5.2.7镉按GB5009.15规定的方法执行。5.2.8铬按GB5009.123规定的方法执行。5.2.9N-二甲基亚硝胺按GB/T5009.26的规定进行测定。5.2.10多氯联苯按GB5009.190规定的方法执行。5.3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Q/MMKG0001S—201956.1原辅材料入库验收原辅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3出厂检验6.3.1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3.2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食盐。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按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和标签。正常生产时,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供应商或产地发生变化时;b)生产设备更换时;c)新产品试制定型时;d)停产三个月或以上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外包装还应表明产品规格。7.2标签产品标签应按照GB7718、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产地、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营养成分表等。7.3包装包装用塑料袋(盒)应符合GB9683、GB4806.7、GB/T10004的要求。外包装使用纸箱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要求。7.4运输Q/MMKG0001S—20196运输时应用冷藏或保温车船运输,保持鱼干温度低于-10℃。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运输过程避免日晒雨淋,防止重压破损及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7.5贮存产品应贮存于低于-10℃的清洁、卫生、凉爽、干燥并通风的库房中,库内地面须有垫板,产品应离地离墙20cm堆放,防止受潮;堆叠高度以不损坏外包装及食品为宜,不应与有毒、有特殊气味的物品混贮。7.6保质期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