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一○年六月基本知识一、名词术语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应急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事件采取预防、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应急方案是整个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反映,事故应急管理的过程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应急响应是指事故发生前及发生期间和发生后为控制或减轻事件后果而采取的紧急行动。其内容包括:事故上报、事故的指挥和协调、信息发布、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其中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是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的概念概念应急响应是指事故发生前及发生期间和发生后为控制或减轻事件后果而采取的紧急行动。目的是保护生命,使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程度减到最小,并有利于恢复。当环境事故发生时,任何单个组织不能完成全部的工作。高效的应急响应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当地组织的队伍的共同参与。参与队伍应在无事故期间已形成。当事故发生时,由一机构起主导作用,视事故的类型和当地的情况而定。领头机构可以是国家、地方有关部门,专业应急组织或企业,可在预案中应加以规定。二、应急响应的机制和程序1、应急响应的原则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环境应急工作应坚持属地为主,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职能,实行分级响应。我国《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4.1款对分级响应机制的描述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2、应急响应的分级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由于《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对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的组织实施明确规定,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的组织实施,可以理解为分别由省、市、县政府的环境应急指挥部(由环境保护部门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3、应急响应的程序各级应急机构在得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应按一定程序迅速展开应急工作。《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4.2对应急响应程序的规定如下(I级响应):(1)I级响应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①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省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②立即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副局长报告,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③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④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⑤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2)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接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信息后,主要采取下列行动:①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通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②启动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③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④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3)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可以参照I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请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省、市、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均可参照I级响应程序执行,不同的是级别不同。具有环境事故危险源的企业其环境事故应急流程和应急机制与程序应根据企业自身各自的特点制定,可以与政府预案有所不同。三、应急响应的主要内容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从事故报告到应急终止,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开展一系统的工作,所有开展的工作都是围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开展并为其服务的。应急响应的内容包括:预警、事故的指挥和协调、事故上报、信息发布、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其中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是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1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的支持)预警和预防强调相关污染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重要性,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处置”的原则,按规范化程序进行工作。就是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对国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区域和流域日常环境监测数据信息以及其它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工作。做到突发事件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处置。预警和预防阶段环保部门主要工作是:①重点环境危险源的调查,。掌握主要环境危险源数量、地点、特性、周围环境、重点保护的对象。②建立环境危险源信息库。主要包括:数据统计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监控,一旦事故发生则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确认环境危险源及主要污染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③制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测事故影响范围,不断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等。预警的分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3.3款对预警及措施作了规定,其适用于政府管理部门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即:“按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一般情况下:蓝色预警:一般环境突发事件(Ⅵ级)黄色预警:较大环境突发事件(Ⅲ级)橙色预警:重大环境突发事件(Ⅱ级)红色预警:特大环境突发事件(Ⅰ级)出现预警信息是组织救援的信号和动员令。预警信息主要来源:1)企业直接报告突发性爆炸、井喷、火灾、泄漏2)群众举报(“12369”、“110”、“119”)发现人员死亡、中毒、不适,鱼、虾等动物或植物出现反常或死亡,空气颜色发生变化或感官视觉、嗅觉发现异常。3)重点污染源的监测与监控数据异常,重点流域断面监测性数据发生急剧性变化,大气监测站监测性数据发生急剧性变化。2事故报告1)报告时限及程序《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4.3.1款对报告时限及程序的规定适用于重大(Ⅱ级)、特别重大(1级)突发环境事件,摘录如下:“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h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者部际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后,4h内报告省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特别重大(1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国务院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h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的1h内,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重大(Ⅱ级)、特别重大(1级)突发环境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对“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报告时限明确规定,但鉴于环境事件的敏感性,一般不应超过4h。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如果企业环境污染事故为重大(Ⅱ级)、特别重大(1级)时,应在1h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为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时,报告时限明确规定为4h;如事故的性质小于上述事故,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48h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2)报告方式与内容《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4.3.2款对重大(Ⅱ级)、特别重大(1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方式与内容作了如下规定: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4h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初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处理结果可以规定在应急行动结束后的15d内报告。3指挥与协调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统一指挥和协调是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的关键。应急通讯是保障有效协调和指挥及有效开展应急响应的重要保证。指挥现场的应急行动,及时把现场的应急状况向外部通报,接受外部的应急指示以及向外部应急组织求援等,都离不开通讯保障。5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是在发生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必须采取的紧急行动,它包括应急疏散、事故处置、现场救护、现场处置、减缓污染事故后果等。应急救援是事故应急的首要任务,应根据事先制定好的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在应急时按照公众、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污染物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等原则顺序组织实施。3)应急人员的防护措施(1)有毒、有害气体防护:采用呼吸道防护的方法,使用正压式氧气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浸水的棉织物等。(2)不挥发的有毒液体:采用隔绝服防护。(3)易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采用全身防护。(4)易燃液体、气体的防护:采用阻燃服、呼吸道防护。(5)辐射防护:采用防辐射专用服防护。注意:在应急和救援过程中,防护设备的选择,一定要充分考虑到防护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能否保证应急人员的撤离。8、应急终止1)应急终止基本条件要求(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已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举例: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事故发生后,为最大程度减轻对下游的影响,在我省境内约10公里河道内累计构筑堤坝60道,拦截污水约60000吨,主要污染物被成功封堵在我省境内;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截止目前,采取各种措施累计抽取重度污水、中度污水约20000立方米,清理河道被污染底泥约40000吨,河道内拦截的轻度污水通过三套活性炭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7月1日以来处理后的水质特征污染物挥发酚已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3、污染源的泄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