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分析调研报告论文一、存在的风险点及其产生原因(一)部分工作人员在做新退休人员及解冻人员调资时,存在着调资错误情况,造成调待金额有误风险产生原因:1、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不认真;2、工作人员对历年调资政策掌握不准。(二)不同身份、不同情况的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补发时存在错发风险产生原因:1、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扎实、对政策掌握不准,造成漏补或多补养老金问题;2、责任心不强,没有细心查看“死亡证明”上的离退休人员的死亡日期,将不该发放的工资和待遇调整进行选择、补发;3、个别机构操作员对封存解冻人员在进行“养老离退休状态修改”、“离退休清账”业务时,在发放属期结果栏内选择补发月份的情况时,有少选或多选的`情况;4、基层审核人员、后台人员、稽核人员对前台人员所做业务审核把关不细致,不到位。(三)在离退休指纹验证过程中,对精神病人员、无指纹人员或指纹不清晰人员,通常采取它方式验证,如证明、视频、照片验证等方式,存在冒领风险产生原因:1、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失误造成;2、指纹管理人员和退休管理人员工作沟通配合不协调;3、针对指纹残缺及指纹不清晰长期以其他方式验证的人员,如见到被验证人本人,并认真核对证件、照片后,方可采用本方式,如是通过网上视频验证,各地指纹管理人员是否能鉴定此人是真实身份,在进行比对过程中有疑议而又为了完成此项工作继续领取待遇的情况;4、目前有些经办机构“活体指纹采集验证系统”软件版本落后,识别率较低;5、对患有“精神病”的离退休人员,由居住地社区、精神病院、派出所等出具生存证明,存在着不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死亡信息或虚假证明,造成冒领养老金的问题。(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存在冒领风险产生原因:个别离退休人员在生存验证期间死亡,其家属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销,但未到社保办理死亡清账手续的离退休人员,有冒领养老金的情况。(五)判刑人员存在冒领风险产生原因:已领取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存在瞒报、不报,继续领取待遇的情况。(六)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无法实现加密,传递过程多人参与,存在报盘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不一致的风险产生原因: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无法加密,多人经手,有人为改动的风险。(七)离退休人员信息修改存在冒领风险产生原因:1、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录入有误;2、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或卡丢失及基本信息变更需要进行信息(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修改,存在风险;3、更换二代身份证时基本信息有变动,需对“金保工程”离退休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修改。二、堵塞风险点的措施和意见针对以上七个风险点应采取的措施和意见:(一)积极组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政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二)审核人员对业务经办人员提交的“养老金年度调整”业务认真把关,严格按照业务流程中《第五章十八节》规定操作。(三)审核人员对业务经办人员提交的“养老个人补发明细表”、“养老离退休状态修改”、“离退休死亡清账”业务认真审核,对新增及解冻退休人员的指纹验证情况及需要补发的养老金严格把关。(四)进一步加强指纹认证管理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社险[201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地指纹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好离退休管理人员一起做好每月的拨付工作,针对有疑议的长期其他方式验证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不定期的实地核查或者是与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核实等措施。(五)拓宽渠道,实行与民政数据信息比对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协调加格达奇区民政将每个季度将火化人员名单发给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配合,进行信息传递与比对。(六)认真实行与金保工程系统中“退休公安库比对冻结”模块相衔接,要求各地在每月末生成拨付台帐之前,必须认真与“退休公安库”及时比对。(七)与法院、社区等部门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情况。各地需积极协调当地法院、社区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八)依靠社会群众力量举报冒领行为,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冒领行为。(九)继续协调省局将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加密。在目前没有加密的情况下,稽核人员应及时核查业务系统生成的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与财务实际发放数据是否一致。(十)风险点第七条(离退休人员信息修改存在冒领风险),采取的措施应按照《关于离退休人员信息修改相关要求的通知》(大社险[20XX]18号)文件规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