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精选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第一篇】抓基层党建就要抓实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当成最大的政绩,既要抓书记,又要书记抓。各级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问题要靠上,关键问题要抓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树立鲜明的导向和示范效应,形成大抓基层的浓厚氛围。要用好党建工作考核的抓手,凡是党建工作抓不好、抓不实、抓不到位的,坚决不予评先树优,倒逼党组织“一把手”亲力亲为抓党建,彻底解决“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难题。抓基层党建就要突出问题导向。党建工作越是问题突出、基础薄弱的地方,就是越需下大气力补齐短板的重点所在。要树立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党建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更需对症下药,严防出现“木桶效应”。一方面,在抓责任倒逼,用责任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基层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过程跟踪、进度督查,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贴身紧逼、步步为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挖出病根。抓基层党建就要完善制度建设。要树立科学的制度理念,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一方面,要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制订、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推进党建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要增强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通过制度机制的力量和作用,推动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第二篇】在党的建设中,制度建设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建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这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加强党的建设,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制度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规范党的执政行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制度建设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个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核心的系统工程。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治本之策来抓,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加强党的建设逐步探索出的重要经验之一。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完善的制度提升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葆党的先进性。制度建设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依靠制度实施执政行为是当代政党执政的普遍准则和规律。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在党作为一个组织的领导力、影响力和控制力,这要靠党的各个方面建设的协调,尤其靠制度建设来维系和提升。制度建设是民主法治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民主完善、人权保障、法律至上和法制完备,这是当今民主法治时代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特征,而制度则是实现构建民主法治社会的根本保证。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加紧民主权力制度建设、法律制度建设、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公共财产制度建设、收人分配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形成一套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使民主法治社会具有牢固的长效基础。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第三篇】近年来,体现在国家治理上,“以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体现在党的建设上,中央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而发展党内民主最重要的就是要在完善党内民主机制上下功夫。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具体的单位,各项规范化的措施不断出台,各种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也预示着,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是与时俱进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必由之路。一、制度的选择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的变迁发生时,对初始选择是非常慎重的,初始制度一旦确定,就会决定制度变迁以后可能选择的路径。如果路径正确,制度变迁将进入良性循环,如果路径错误,将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状态中。具体到基层党建来讲,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再到目前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分别在不同时期给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新的课题。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矛盾,再照抄照搬以前的老做法是行不通的,亟需我们从中梳理思路,找准切入点,出台有关具体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向。把握了方向,就可以使基层党组织明了哪些可以抓、哪些必须重点抓、哪些可以等观察一段时间后再采取措施等等。二、制度的确立制度的确立就是制度的设计和建设,也就是要构建社会生活中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具体到干部工作中,动力机制产生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约束机制制造和规定干部的行为秩序。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明显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党内法规建设迈入快车道。从《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大法”,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交流、职务任期、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小法”,无不体现和推动了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水平。与此同时,应该客观地看到,这些已经出台并付诸于实践的制度,在实际的操作和运用过程中仍留有不小空间。因此,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可以按照党内法规、制度的宏观要求,从中观、微观上对自身的干部制度进行设计,使干部在“上”和“下”的途径上、产生的比例上、具体的程序上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定制度与制度的选择有一个明显的差别,那就是制定制度必须注意可操作性,要在制度的刚性、技术性和定量性上多下功夫。同时要避免制度的随意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三、制度的履行制度的确立,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制度的履行,则是要解决有“法”必依的问题。制度一旦出台,就具有它的严肃性,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按照制度设计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能存在一种现象,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执法不严”,有了制度也不监督执行,甚至成为一种摆设。有的虽然也在形式上按照制度执行,程序一个不少,但效果不是太好,主要是因为打制度的“擦边球”,搞体制外循环,使执行制度成为“走过场”。有的对制度执行“为我所用”,觉得有用了,拿制度示人,觉得制度成为羁绊了,就自搞一套,随意性较大,使制度的权威性被弱化。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甚至比制定制度更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四、制度的变更在日常生活中,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但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在社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必须不断根据客观条件发生的变化,因势利导,吐故纳新,使制度建设处于稳定的活性状态,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而敏感的问题。相对于快速多变的现实生活而言,制度建设一般具有一个滞后效应,及时对制度进行变更和重新确立的速度越快,付出的成本就越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注意既要维护制度的稳定性,防止“朝令夕改”,又要按照客观情况的变化修订、完善、变更已有的制度,防止“削足适履”,让基层面对新生事物难以把握,影响工作的开展。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第四篇】近年来,体现在国家治理上,“以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体现在党的建设上,中央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而发展党内民主最重要的就是要在完善党内民主机制上下功夫。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具体的单位,各项规范化的措施不断出台,各种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也预示着,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是与时俱进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必由之路。一、制度的选择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的变迁发生时,对初始选择是非常慎重的,初始制度一旦确定,就会决定制度变迁以后可能选择的路径。如果路径正确,制度变迁将进入良性循环,如果路径错误,将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状态中。具体到基层党建来讲,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再到目前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分别在不同时期给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新的课题。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矛盾,再照抄照搬以前的老做法是行不通的,亟需我们从中梳理思路,找准切入点,出台有关具体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向。把握了方向,就可以使基层党组织明了哪些可以抓、哪些必须重点抓、哪些可以等观察一段时间后再采取措施等等。二、制度的确立制度的确立就是制度的设计和建设,也就是要构建社会生活中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具体到干部工作中,动力机制产生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约束机制制造和规定干部的行为秩序。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明显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党内法规建设迈入快车道。从《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大法”,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交流、职务任期、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小法”,无不体现和推动了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水平。与此同时,应该客观地看到,这些已经出台并付诸于实践的制度,在实际的操作和运用过程中仍留有不小空间。因此,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可以按照党内法规、制度的宏观要求,从中观、微观上对自身的干部制度进行设计,使干部在“上”和“下”的途径上、产生的比例上、具体的程序上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定制度与制度的选择有一个明显的差别,那就是制定制度必须注意可操作性,要在制度的刚性、技术性和定量性上多下功夫。同时要避免制度的随意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三、制度的履行制度的确立,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制度的履行,则是要解决有“法”必依的问题。制度一旦出台,就具有它的严肃性,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按照制度设计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能存在一种现象,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执法不严”,有了制度也不监督执行,甚至成为一种摆设。有的虽然也在形式上按照制度执行,程序一个不少,但效果不是太好,主要是因为打制度的“擦边球”,搞体制外循环,使执行制度成为“走过场”。有的对制度执行“为我所用”,觉得有用了,拿制度示人,觉得制度成为羁绊了,就自搞一套,随意性较大,使制度的权威性被弱化。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甚至比制定制度更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四、制度的变更在日常生活中,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但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在社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必须不断根据客观条件发生的变化,因势利导,吐故纳新,使制度建设处于稳定的活性状态,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而敏感的问题。相对于快速多变的现实生活而言,制度建设一般具有一个滞后效应,及时对制度进行变更和重新确立的速度越快,付出的成本就越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注意既要维护制度的稳定性,防止“朝令夕改”,又要按照客观情况的变化修订、完善、变更已有的制度,防止“削足适履”,让基层面对新生事物难以把握,影响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