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校长职责1.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总结;4、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学校食堂、饮用水等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一次以上;5、配备专职食堂管理人员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6、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责,落实、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制订并落实考核奖惩制度;7、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食品安全行政部门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可疑情况和事故。分管副校长职责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每学期定期召开一次以上食品安全工作会议;4、执行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5、督促所分管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考核、奖惩工作。总务主任职责1、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商店和饮用水的食品安全的管理等工作。总务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上级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组织实施。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工作培训;3、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组织人员每周对学校教学楼、食堂、饮水设备、食品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或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5、建立信息渠道,调查研究,对可能发生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做出预测,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6、配合协助上级行政部门调查校内食品安全事故。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影响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参与建立健全学校的食品安全档案;8、负责学校食品安全防范的各项物资供应作;9、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上级部门和校长的指挥,积极稳妥地做好学生的撤离工作,协助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10、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