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讲新闻法制与伦理本讲概要•1.新闻媒体的他律与自律•2.新闻法制研究•(1)新闻侵权•(2)传媒与司法关系•3.新闻伦理研究•(1)新闻职业道德•(2)行业自律组织他律与自律的选择•1.他律,•法制约束、行政干预,媒体被动•2.自律,•专业主义与自我约束、自我审查,媒体主动•3.媒体自我约束机制新闻自由与新闻法制•美国以判例法来构建国家的宪政体系。•很多经典的司法案例至今仍产生很大影响。•比如早期的“曾格案”和“沙利文案”,确定美国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基础;•媒体、政府、公众和司法机构的博弈关系。曾格案•1733年,德国巴拉丁移民曾格在纽约创办了《纽约时报》。该报是小型四页报纸,文章大部分为平民派领袖所写,多是批评总督威廉·科斯比和地方议会的内容。•一年后,科斯比令首席法官以“对政府进行无耻的中伤、恶毒漫骂和煽动性责难”的罪名,对曾格提起诉讼,1734年11月将他逮捕。•1735年8月法庭开审,当时最有名气的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以80岁高龄出庭为曾格辩护。•按照当时英国和北美的惯例,凡是对政府进行批评,不管内容是否真实,一律视为诽谤,若言论属实,其煽动作用更为明显,所以事实是比谎言更大的诽谤。•汉密尔顿从两个方面对指控进行了反驳:•首先他指出诽谤罪只有在言论不实时才成立,每个公民都有“陈述无可非议的事实真相的自由”,政府所谓诽谤的实质,正是那些人伤害和压迫在他们统治下的人民,激起人民的呐喊和控诉,然后再将人民的控诉作为新的压迫和起诉的根据。•其次,汉密尔顿坚持陪审团不仅有权进行事实判断,还有权进行法律判断,裁决应由法庭和陪审团共同做出。最后陪审团不顾法官的阻挠,判曾格无罪。沙利文案•美国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县警察局长沙利文诉《纽约时报》刊发的一则广告损害了他的名誉,要求法院判决《纽约时报》向他赔偿50万美元。阿拉巴马州高级法院认为:“当言论造成他人的声誉、职业、交易、商业损失时即构成诽谤。”因此判决沙利文胜诉。•《纽约时报》不服,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经过四年的争战,1964年1月6日,联邦最高法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9位大法官一致通过推翻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宣判《纽约时报》胜诉。大法官们的判决词•(1)“关于公共问题的辩论应当是无拘无束、健康和完全公开的,而且包括可以对政府和公共官员进行猛烈、辛辣、令人不快的尖锐批评。”(2)“在自由辩论中,错误的陈述是不可避免的;要使表达自由获得所需的‘呼吸空间’,我们必须忍受这些错误。”(3)“如果陪审团发现有虚假言词和恶意,公民个人就要对过激言论所造成的损害负责,那么,毫无疑问,公共辩论将受到抑制。”(4)“宪法保护所要求的是这样的联邦规则,即公共官员因其公务行为遭到谎言诽谤,他不得从中获得因此导致的受损救济,除非他能够证明发表言论者明知陈述错误或者毫不顾及陈述是否错误而造成恶意后果。”•这段话推翻了传统上报纸批评政府官员所要遵循的“公正评论”原则,树立了此后美国法院普遍引用的“实际恶意”原则。“红狮”案•1964年,美国“红狮”广播公司在一个节目里播出了哈吉斯神父对作家弗雷德•库克进行人身攻击的节目。事后库克根据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制订的“公平原则”要求“红狮”广播公司予以其回应的机会。•原则上,这个请求是符合宪法的。但问题是:如果被攻击者无法支付播出费用,广播公司是否必须免费提供播出时间。“红狮”广播公司坚持认为库克必须证明自己无力支付费用,但库克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向联邦通讯委员会申诉。FCC认为公共利益应使公众得到获悉库克观点的机会,因此广播公司应自己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而库克无须证明自己无力支付。•怀特大法官代表最高法院发表了著名的观点:“观众和听众的权利,而不是广播公司的权利,才是压倒一切的。”据此,轰动一时的“红狮案”以维持“公平原则”的结果得到判决。•更正与答辩义务。“西丰拘传案”•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报道了辽宁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由于这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竟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在1月4日赴京对该记者进行拘传。•事件以西丰县公安局撤销对记者朱文娜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一事的立案;张志国被责令辞职。王亚忱诉《中国青年报》•前辽宁省阜新市市委书记王亚忱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他在刑拘前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索赔220万,原因是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涉及他与子女的一些经商活动。•王亚忱的控告已在一审被法院驳回。毒毛巾案•央视曾经在去年3月报道了河北一家棉织厂生产“毒毛巾”事件,声称该厂送检的毛巾中含有有毒治癌物质,但事实是检验结果只是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河北这家工厂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节目频道公开道歉及赔偿名誉损失,遭到了法院的驳回。•法院的驳回理由是:第一,央视和其他媒体有调查事情真相的权利,而且可以继续证明其产品是否有其他的质量安全问题;二,作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生产企业,享有获得客观社会评价的权利,但也必须对公众苛责其产品质量及安全的行为保持必要的容忍。新闻自由与公民权•英国坏孩子歌手罗比•威廉姆斯(RobbieWilliams)2004年被报章《People》、杂志《Star》及《HotStars》刊登了他是一个秘密滥交的同性恋者。罗比将他们告上英国高院。法庭日前裁定罗比的诽谤罪胜诉,罗比获得20万英镑赔偿。青基会案•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事件为香港《壹周刊》在1994年1月发表《千里追查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指责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管理不善,青基会向香港法院提起诽谤诉讼。2000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诽谤成立,《壹周刊》赔偿青基会损失港币35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Stanley案•在1969年的stanley案中,警方对其搜查,结果搜到了3卷所谓的淫秽录像带,被予以没收。被告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判决被推翻。•大法官马歇尔指出,联邦宪法保护获得信息和思想的权利,这一权利和信息、思想的社会价值无关。这一权利对美国的自由社会至关重要。•本案被告主张的不过是一种在自己家中阅读或观看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权利,一种在自己家中满足自己精神和情感需要的权利,一种免遭政府查究其藏书的权利。第一修正案的意义就在于明确了,告诉坐在自己家中的人,他应该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不是政府做的事。美国的宪法传统不赞同让政府有权控制人民的思想。2002年的延安黄碟案•2002年8月18日深夜,延安张某和妻子李某在家看“黄碟”,之后张某被突然闯入的民警带走。10月21日,张某被延安市宝塔分局刑事拘留;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12月5日,张某被解除取保候审,宝塔分局撤销此案。张某从看守所回家后变得寡言少语,整天昏昏欲睡。妻子李某委托北京律师向阳向有关部门讨公道。随后,宝塔区政法委、政府办、信访局和公安分局组成联合小组调解此事。•2003,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钱(医疗费、误工费等),对本案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宝塔区万花派出所所长贺宏亮及警长尚继斌待岗察看;警察任杰被清退出公安队伍。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张金柱案。1997年8月25日,刚创办三年的河南媒体《大河文化报》(即现在的《大河报》)在倒头条的位置刊登了一条新闻:昨晚郑州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白色皇冠拖着被撞伤者狂逃,众出租车司机怀着满腔义愤猛追。正是在全民声讨的强大舆论中,张金柱案走向法庭。醉酒驾驶肇事者为郑州警察张金柱。•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张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1998年2月26日,张金柱被执行死刑。•不少人认为,如果没有传媒的参与,法院能否公正地审理是大可怀疑的。•但在“夫妻看黄碟”案中,检察院官员直陈“遭到了传媒宣传的巨大压力,影响了司法公正。新闻审判、媒介审判•报章对于案件及法院的审理过程当然可以报道,只是不可带有倾向性,因为那很可能给司法机关或法官招致不应有的压力,从而使报章而不是法院成为案件的裁判者。但事实是,新闻媒体很多时候乐于充当“大法官”。•在伤熊事件中,新闻媒介一轰而上的定罪之声。•在“黑哨”(陆俊)事件中,不少媒介围绕给当事人定何种罪名上大做文章,导致监督偏向于“审判”的错误位置。隐性采访、偷拍偷录的合法性问题•隐性采访,也称秘密采访、私访、暗访、体验式采访、侦探式采访,在广播电视采访中则为“偷拍偷录”。在新闻采访过程中被大量使用。•央视《焦点访谈》或《新闻调查》在做批评报道时大量使用“偷拍偷录”的方式,播出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0年11月,《海峡都市报》对泉州湖美大酒店进行两次暗访进行了批评报道,但被酒店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法院以“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由判报社败诉。3.新闻伦理•新闻职业道德,也叫新闻伦理,或者叫新闻道德,它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和处理新闻机构内外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或准则,它一般通过“记者守则”、“记者信条”、“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形式加以表述。•新闻职业道德包括:职业理念、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新闻职业道德是在新闻传播活动的专门化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过程中产生的。为了规范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并调整这种职业行为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新闻职业道德产生并逐渐系统和完善起来。美国媒介自律的机制•宪政民主、表达自由与新闻专业主义•美国新闻业的危机•转型危机•公信力危机•美国报纸编辑协会(AmericanSocietyofNewspaperEditors)从1999年~2001年进行为期3年的调查,调查结果令美国新闻从业人员震惊和尴尬——73%的美国人对充斥媒体的大量新闻越来越表示怀疑。而偏见与炒作是媒体公信力降低的祸凶之一。调查发现:“媒体的议题是由内部规划,编辑及管理上的决定,连同一些外部影响共同建立起来的,这些影响来自于诸如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个人、政府官员和商业广告主等。”•调查显示“50%的美国人认为有一些特殊的人或集团能够控制报道,77%的美国人认为,至少报社对那些支持他们观点的报道更感兴趣,78%的美国人相信媒体或多或少存在偏见;85%的被调查者说都有这种感觉。”许多人都确信报社在决定报道什么样的新闻上有偏见,50%的人相信广告商的利益会影响报社的决定,59%的人说报社主要关心的是赚取利润而不是公众的利益。•美国著名民调机构皮尤民众与新闻研究中心(ThePewResearchCenterforthePeople&thePress)在一项调查中发现:上世纪80年代以后,三大电视网的新闻可信度持续下降,从1988年的67%下降为1993年51%,三大电视网的新闻观众数量也持续下降。到2000年,观众量降到只占总人口的40%。•2004年,皮尤研究中心对新闻受众的调查显示,有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不信任美国新闻媒体的报道,美国年轻一代对新闻的关注度也创历史新低。许多美国观众甚至认为外国电视台所报道的世界新闻更加真实客观。•2007年8月9日,皮尤中心公布了一份最新民调结果:美国民众对新闻媒体越来越不满,多数人抨击媒体带有政治偏见、报道失实以及不肯承认错误。调查显示:约有55%的美国民众认为新闻机构带有政治偏见;53%的民众认为有报道失实;53%的民众认为新闻报道不尊重报道对象。西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西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是在资产阶级道德伦理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对西方新闻实践的总结,概括出来的有关新闻从业人员履行新闻职守的行为准则。•从理论的角度来看,西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是围绕着“自由”和“责任”,也就是“权利”和“义务”这两大主题而制定的。•从新闻实践的角度来看,西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是在报纸的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黄色新闻泛滥,竞争和垄断日渐加速的背景下产生的。西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本内容:•第一,新闻自由;•第二,社会责任;•第三,真实准确;•第四,客观公正;•第五,廉洁诚实;•第六,遵守法制;•第七,作风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