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2012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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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卫疾控[2012]23号关于印发《龙口市2012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烟台市2012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方案》要求,市卫生局制定了《龙口市2012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2龙口市2012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2012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根据省卫生厅要求,结合《2012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预防接种门诊为重点,以规范建设为内容,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巩固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目标,进一步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全面提升我市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措施,大力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消除预防接种薄弱环节,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一)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以预防接种门诊为主体,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和大型厂矿企业医院(卫生所)为依托的基层预防接种服务网络,纵向延伸至村(居委会),横向延伸至大型厂矿企业和学校。(二)全市规范化及以上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率达到90%;省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率达到40%;东西两城区、南山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创建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三)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资质认证率、接种人员预防接种资质证和考核合格证持有率均达到100%。(四)预防接种门诊接种资料信息化管理率、医疗机构产科接3种室接种资料信息化管理率和适龄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化管理率均达到100%。(五)以镇区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100%;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第1、2、3剂次及时接种率分别达到90%;适龄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六)以镇区街为单位,不发生预防接种事故或差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覆盖率达到100%;AEFI调查诊断及时率达到100%,其它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监测方案要求。三、主要内容(一)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1、进一步创新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建立以常规接种门诊为主,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和厂矿企业医院(卫生所)为辅助的预防接种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固定、预约、上门等接种服务。2、扩建预防接种服务队伍:每个镇区街卫生院至少有2人专职负责预防接种工作,有4人兼职预防接种工作;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固定1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每所学校、2000人规模以上企业设立1名预防接种联络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联络员的日常管理由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负责。镇区街卫生院负责每年定期对辖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增加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在目前预防接种门诊布局的基础上,在服务人口较多、距离现有预防接种门诊较远的镇区街(社区),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或预防接种服务站。服务站可设立在村卫生室4(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有卫生室的学校和大型厂矿企业,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辐射到所有适龄儿童、大型厂矿企业、学校以及流动人口聚居区。预防接种门诊主要负责为受种人群提供常规接种。预防接种服务站主要负责受种人群的登记、报告、接种通知单发放、健康教育以及强化免疫、查漏补种、特殊人群上门接种等工作。4、延长预防接种时间。由目前定时接种逐步向全日制接种过渡,争取2015年城区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全日制接种。(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1、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按照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地域范围,合理规划和设置辖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口不超过5万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要按照省厅《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附后)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设施和人员配置。2、开展预防接种资质认证和审核。市卫生局疾控与卫生监督科负责对新设置的预防接种单位(含预防接种门诊和产科接种室)和新上岗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对辖区现有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每3年进行1次资质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预防接种资质。3、组织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动态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合格门诊的创建验收和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门诊考核工作。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规范化门诊创建验收和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市级复核工作。示范化门诊和所有数字化接种门诊的考核验收根据省卫生厅的安排进行。预防接种门诊考核工作每2年进行1次,县级考核覆盖辖区所有接种门诊,市级对合格、规范和示范化门诊的复核比例分别不低于20%、30%和40%,并5对所有数字化门诊进行复核。经考核未达到相应级别门诊建设标准的予以降级,提升级别需整改后重新申请创建,经省(市)组织验收合格后重新授牌。(三)预防接种管理。1、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预防接种统一开诊时间、次数,并要根据服务范围、管理人口及门诊种类而增加接种服务频次及时间。示范化门诊实行日开诊,规范化门诊实行周开诊,合格门诊实行旬开诊。规范化、合格门诊每次开诊连续时间不少于2天(公休日至少有一天开诊),并逐步向全日制门诊过渡。疾控中心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本辖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预防接种人员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技术操作,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接种前预检、告知、“三查七对”、安全注射和留观制度等。2、强化疫苗和冷链管理。加强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计划、供应和使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疫苗和注射器专人负责和专帐管理,确保疫苗有计划分发和使用,避免浪费;每月至少一次为下级单位运转疫苗。疫苗的接收、贮存、运输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完善冷链全程运转的监测和管理,积极开展冷链设备远程温度监测,确保疫苗安全有效。3、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结合疾病控制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第二类疫苗的接种。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第二类疫苗的采购,确保疫苗供应渠道正规、质量合格。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强行推广,不干扰第一类疫苗的常规接种。64、强化信息化管理。各预防接种门诊儿童客户端系统管理实现全覆盖;加强信息质量控制,2001年以来所有适龄儿童接种信息纳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接种数据上传及时率和完整率。全面启动产科接种室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将产科接种室全部接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卡介苗、乙肝疫苗首针接种信息化管理,完善和落实产科接种室预防接种证发放制度。5、规范预防接种资料管理。正确使用预防接种表、卡、证、册,做到接种卡、接种证与信息化系统接种个案相符;按时完成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监测信息报告工作,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四)预防接种安全管理。1、建立预防接种安全预警机制。将冷链设备故障、异常反应发生频次增加等异常情况作为预防接种的安全预警指标,做到发生预警事件立即核实,迅速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市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制定预防接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与预防接种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认真按照应急预案规范处置。积极做好受种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及时公布事件调查和处置结果,正确引导舆论,减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2、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调查诊断。预防接种单位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及时向卫生和药监部门报告。市疾控中心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受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申请,严格工作程序,认真组织诊断,提高3日异常反应调查上报率和重大异常反应调查7日调查报7告完成率。四、组织实施(一)学习培训(2012年6月中旬)。市卫生局组织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人员认真学习《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等文件,逐级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综合技术培训。(二)自查自纠(2012年6月下旬至7月)。预防接种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考评标准》(另发,下称考评标准),认真对照本单位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明确责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三)督查考评(2012年8-9月)。市卫生局根据考评标准和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对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接种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辖区接种门诊的资质审核和验收工作。组织对辖区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验收评级,评估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同时作好年底烟台市卫生局及省卫生厅考核验收的准备。五、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作为促进我市预防接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实。市卫生局成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活动负责人,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8(二)完善措施,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完善各项措施和制度,广泛动员部署。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和预防接种劳务补助经费,为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和保障。疾控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为规范年活动提高技术支持。(三)加强督导,扎实推进。采取日常督导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全过程、多方位的督导检查,并对工作薄弱镇区街进行重点督导。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完成督导报告并留档备查。被查单位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和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并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经费挂钩。附件:1、龙口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试行)主题词:卫生预防接种规范方案通知龙口市卫生局2012年6月13日印发9附件1:龙口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宋铁元市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姜媛市疾控中心主任乔钧市卫生局疾控与卫生监督科科长成员:彭松青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姜毅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赵作秋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解玉雯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姚常晖烟台市北海医院副院长邹强龙矿中心医院副院长梁青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颜培强兰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于培润石良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世慧诸由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郑广志北马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张革七甲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于永水经济开发区医院副院长李玉波心理康复医院副院长邢延庆芦头卫生院副院长陈兆武东江卫生院副院长张文东下丁家卫生院副院长10林涛徐福街道卫生院副院长范淑云龙港街道卫生院副院长仲昭鹏新嘉街道卫生院副院长胡一建龙口矿区疾病预防控制站书记、副站长王仁辉南山医院副院长王琳胜利油田龙口基地管理中心医院院长李丽博爱医院副院长王永兰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王翠华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副科长11附件1: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试行)预防接种单位是实施预防接种的场所,加强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是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的前提。我省预防接种单位分为预防接种门诊和产科预防接种室两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于2006年制定的《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原建设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工作需要。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新标准。一、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预防接种门诊由城市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卫生院(所)等医疗单位设立。我省对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合格门诊、规范化门诊、示范化门诊和数字化门诊四个级别。城区和乡镇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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