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现实主义与冷战后中美地缘竞争的分析2011-09-21【内容提要】肯尼思·华尔兹创建的新现实主义被认为是国际关系理论的一大突破,而约翰·米尔斯海默则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成为新现实主义主要命题的扞卫者。米氏对新现实主义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其核心是地缘因素,包括三个子因素:地面力量的首要性;海洋对国家军力投射的阻碍;国家共享边界对战略选择的影响。透过这些更新,米氏进一步论证了陆权大国的进攻性倾向和海权大国保持“离岸平衡手”的合理性。作者以冷战结束后美国与中国在东北亚和中亚的地缘竞争为案例,探讨新现实主义原型和米尔斯海默修正的有效性。其结论是:地缘因素与单位层次的其他因素直接有关,应被视为单位层次的变量;米氏新增的地缘因素恐陷入华尔兹所极力避免的“化约理论”,使新现实主义的简约优势受到折损;米氏理论更新的有用性,有可能显示新现实主义基本假定内部的重要缺口,而将成为未来理论再调整的契机。在国际关系理论中,现实主义传统被认为一直长期占据主导性地位。经过20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学者爱德华·卡尔(EdwardH.Carr)和美国现实主义大师汉斯·摩根索(HansJ.Morgenthau)的努力,国际政治研究朝向学科化发展,逐渐成为社会科学的一个独立领域。不过,卡尔和摩根索的贡献主要是批驳偏向观念论的理想主义。在行为主义流行于美国政治学界的20世纪60~70年代,摩根索等人的分析方法还被视为不够“科学”严谨。直到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N.Waltz)推出其定鼎之作《国际政治理论》后,国际政治研究才被认为是具有独立领域和严谨方法的一门科学。其关键环节是他突出了“理论”,使得研究能够摒除繁琐陈述,迈向“简明(simpleandparsimonious)”。华尔兹所缔造的国际政治理论被广泛称为“新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所宣称的科学性立足于它对“理论”的强调。此后对新现实主义最尖锐的批评,也正是集中于它的理论态度。由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新现实主义的批判和修正论点繁多,笔者只打算讨论地缘因素的提出及其效果,特别是华尔兹的理论原型和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J.Mearsheimer)对其的修正。本文将援引新现实主义检视中美关系,特别是有关中美两强环绕中国周边的地缘政治竞争。这是因为“中国崛起”已经成为学界极为关注的主题,事涉当下体系的“极数(polarity)”及其未来的变迁。不仅华尔兹对此多次论及,米尔斯海默更关注中国可能对美国的区域霸权地位构成的“威胁”。不过,本文的案例研究仅聚焦于中国周边的东北亚与中亚。由于东北亚与中亚同时包括涉及海权的日本和涉及陆权的俄罗斯两大国,因而在地缘政治上特别具有代表性,笔者希望能突出地缘因素在这两个海权、陆权相互对比的区域的适用程度,以提供反省和批判新现实主义进展的若干契机。一新现实主义理论的成就及其批判华尔兹认为,理论的对象是各种因素彼此交织的客观实在。这些对象中存在着可观察的规则性现象,可以称之为“规律”。但是这些规律本身是描述性的,不是因果性的。规律只是一种现象,绝不是解释本身。如果只是累积了大量的规律性数据,就等于没有解释。“理论”虽不是客观实在,却是理论家根据自己的品味和风格一手造就并用以解释规律的陈述。理论绝不可能穷尽客观实在的一切方面,它必须扭曲(distort)实在,略去次要的事实以凸显主要因素。所有成功的学科,莫不是经由粹取与抽象,来说明极少量却极重要的事物。这就是仰赖归纳逻辑的途径不如采用演绎逻辑途径的根本原因。华尔兹认为,经济学就是应用演绎逻辑最成功的学科。新现实主义正是要取法经济学的模型,去解释国际体系规律性现象。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理论强调的是国际政治中的什么因素呢·他指出,既往的国际关系理论用意识形态和领导人的特质解释战争与和平,无法说明何以不同的领袖和意识形态却能导致同样的结果——战争的反复出现。传统理论之所以都是“化约论(reductionisttheory)”,就是因为它们把导致特定国际后果的原因化约到国家单位的层次甚至个人层次,没能把握体系层次才是真正关键的因素。在此,新现实主义提出了两个核心概念:体系与结构。国际体系是由其主要单位——主权国家和其彼此间的相互关系所构成的。而此相互关系有三项特别重要的部分:组织原则、功能分化和能力分布。国际体系的组织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因此,每个国家为了求生存,都具备相似的职能,国家间没有明显的分工,而是自助。这导致所有主要单位都是行为与职能类似的单位。组织原则和功能分化这两个结构性因素使得能力分布这个因素变成新现实主义解释国际政治最关键的要素。国家单位在体系内的位置只能是根据其能力的多寡来决定,而构成这些能力的要素包括领土、人口、经济和军事实力,其中军事实力尤其是核武实力特别为新现实主义所重视。体系中能力分布的态势,则可以简单地用极数来概括,极数不同的体系,其稳定度也有所不同。生存至上的国家单位在无政府状态下,自保的方法自然是增强权力资源,因为其他单位的意图是高度不确定的。所以,国家单位更重视“相对利益”的获取,因为“绝对利益”或许可观,却可能在分配上有利于对手。不过,在生存与安全至上的原则下,华尔兹认为权力“极大化(maximization)”的行为是非理性的,因为权力本身只是保障单位生存和安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权力累积到一个定点就会发生报酬递减,导致其他大国协力牵制。尤其体系诸单位都不愿某一成员坐大成为霸主,因此它们更倾向制衡而不是“搭便车”。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据此断言,追逐“过多权力”是不明智的。所有上述新现实主义推论都是从体系层次出发,虽然华尔兹同意个别单位领导人偶尔能依赖高超的国策暂时抵挡结构的压力,但是结构主要是靠一种“社会化”的力量迫使单位模仿获致成功的战略前例,而不是鼓励创造奇迹。这也是数百年来体系主要大国都同化为“类似单位”的根本原因。华尔兹的多数批评者最后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其理论的优越性。到了20世纪90年代,其主要对手之一新自由制度主义甚至被认为已经消融于“新新综合(neo-neosynthesis)”的大潮流中,许多修正只是小范围地突出非国家行为者或者机制(re2gimes)等变量,并没有触及华尔兹的基本框架,反倒是扞卫并创造性地发展了新现实主义的米尔斯海默所引进的地缘政治变量和对进攻性逻辑的强调,更可能提供一种间接的、内部的批判,使研究者能从不同角度反思新现实主义。同时,米尔斯海默的改良又与目前国际政治研究的两大主题——“美国单极”和“中国崛起”直接相关,所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更值得我们关注。二改造新现实主义:地缘因素的引入将米尔斯海默的论点归类于新现实主义的进攻派是目前学界的共识。米尔斯海默的贡献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在哲学与方法层次上,他比华尔兹更倾向实证主义。第二,在理论假定上,他非常强调无政府状态下大国间意图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大国在有利时必然采取攻势。于是在收益合理时,用战争来扩大权力也在所不惜。第三,他是第一个将地缘因素引入抽象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此种引入的效果,一方面指出了地面部队的首要性与陆权大国的攻势偏好,另一方面则论证了海权大国因无法横越巨大水体,所以多半倾向维持“离岸平衡手”的地位,亦即海权国家偏向守势,维持“区域霸权”。米尔斯海默对国际政治的这些大胆推论,会对原本高度抽象的新现实主义理论造成怎样的影响·这值得我们同时从理论与个案两个角度进行推敲。理论上,米尔斯海默将物质性的因素推到极限,把理念性因素视为完全是物质结构的反映。米尔斯海默坦率地指出,他与华尔兹在认识论上的差异是:他相信“好的理论”就是更准确地反映实在;米尔斯海默还是非常重视理论的政策效用的学者。他认为不能提供政策建议和预测的理论就是与实在世界无关的空谈,所以他没有继续深入检讨他与华尔兹或其他批评家的理论分歧。但是米尔斯海默的物质论、反映论特征正好是长期批判新现实主义的其他论者所诟病的实证主义病征,这类缺失据说已导致新现实主义陷入自然主义(naturalism)、非历史(ahistorical)、决定论(determinism)等困境,无法解释类似中古体系如何走向近代体系、冷战何以结束等事件。米尔斯海默坚定的物质主义立场使他支持哲学上的决定论,他认为历史纪录中的大多数事例都支持此说。他还认为华尔兹没能把这些关键立场坚持到底,这才会使他有时掉进单位层次(unitlevel)的误区。或许有时个别国家会做出违反理论预期的行为,但米氏断言,它们无一例外必将因其失误而被结构惩罚。在具体假说的提供方面,米尔斯海默分析华尔兹之所以有“偏好现状”的弊病,是因为他只依靠两项假设:无政府状态和单位自存原则。所以他看到的国家行为规律多半是守势的制衡。若是加上米尔斯海默新增的三个假设——单位具有进攻性武力、单位意图高度不确定、单位是理性计算者,则“偏好现状”就可以被克服。米尔斯海默因此认为“极大化”行为是必然的,不存在华尔兹“过多权力”的顾虑。试想,依照新现实主义对“大国”的定义,大国都具有对彼此造成重损的实力。由于单位意图都难以掌握,错误的分析有导致单位毁灭的危险,所以大国必定彼此保持长久的敌意。任何接近霸主地位的大国,依照理性计算,继续把握优势并扩大权力资源,这是报酬递增,而非递减。新增的权力正是要用来弥补不确定世界中“失算”可能带来的损失,当然是越多越好。在必要的情况下,积极投入战争还能攫取比消极制衡更多的权力。最终,只有当一个单位赢得霸主地位,才能完全保证本单位的生存,进而转变为偏好现状的大国。这种推论,自然产生进攻性新现实主义。最后,诚如斯奈德所表明的,米尔斯海默对新现实主义最大的贡献是提出了地缘因素。汉斯·莫里生(HansMouritzen)发现,在华尔兹的原始架构中,国家单位就像市场中的公司,类似自由移动的分子(mobilemolecules),彼此功能类似,而其空间上确切的位置无关紧要。的确,华尔兹强调单位的“位置”是纯粹由能力的分布决定的,与具体的地理位置无关。这里便凸显了米尔斯海默地缘因素的特殊性。因为从米尔斯海默的角度来看,大国的具体地理位置具有恒久性,并对单位的行为构成了强大的规律性制约。笔者认为,如果这些看似属于单位层次的地缘因素的制约力足够强大,并且能得到印证,那么它们在新现实主义理论框架中就应被给予更高的地位。此处先扼要介绍米尔斯海默引入的三个制约性的地缘因素。第一,强调地面力量的首要性。与很多学者重视海权、空权以及核优势不同,米尔斯海默认为,大国军事冲突的决胜力量仍是陆军。海上封锁或空中轰炸不能保证大国致胜,而核子优势虽然是称霸体系的充分条件,但是几乎没有大国能保证具有这一优势。因此,纵使是在“相互确保摧毁”的基础上,大国还是可以进行常规形式的安全竞争甚至发生冲突。米尔斯海默认为,在这种冲突当中,大国决胜的关键仍是地面力量。而具有庞大地面力量的仍是大陆强国,所以它们易于彼此敌视,对体系稳定的威胁最大。第二,强调广大水体的阻绝力量,这也使他声称巨大的“离岸平衡者”无法向大陆强权发动征服性战争。大陆强权也很难击败巨大岛国,而是优先攻击享有共同边界的其他陆权国家。因为广大水体严重限制了地面力量的投射,而足够的地面力量又是大国决胜的关键。于是海洋使得任何大国跨海投送陆军称霸全球的企图几乎变得不可能。合理的战略目标只剩下在大国所属区域争取“区域霸权”的位置。而巨大岛国通常会变成防守性的区域霸权,扮演制衡大陆强权(可能形成进攻性的区域霸权)的“离岸平衡手”角色,并使得这个世界过去不曾有、将来也不大会出现“单极”的格局。第三,在和华尔兹一样拒绝“搭便车”战略合理性的同时,米尔斯海默却不认为大国因此总是偏向制衡战略。他认为大国不主动制衡的时候,“卸责”是更合理的出路。卸责之所以有别于绥靖或搭便车,是因为卸责不使对手权力增加,而是着眼于自己的“相对利益”,引诱另一大国承担制衡责任,成为“承揽者(buck-catcher)”,自己则强化国防,避免成为假想敌的首选敌人。这样一来,卸责其实是聪明的攻势作为,使对手和承揽者两败俱伤,然后自己出来收拾残局。此处影响“卸责”选择的关键是极数和地缘。首先,两极体系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