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相似知识点的比较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与资敌罪不同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资敌罪行为仅限于资助1.战时2.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资敌行为注意若行为人不但资助对方且直接参与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那么他就构成分裂国家罪2.间谍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不同点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行为1.参加间谍组织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只要实施以上三种行为之一,便构成犯罪注意若行为人又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刺探、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则构成牵连犯,按一罪处理3.背叛国家罪与叛逃罪不同点背叛国家罪叛逃罪客体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主体中国公民(一般是类似具有较高政治地位且有一定影响的人)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都需要同时具备)1.勾结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或人2.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行为1.行为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2.(1)擅离岗位,叛逃境外(2)擅离岗位,在境外叛逃4.武装叛乱、暴乱罪与投敌叛变罪不同点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主体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中国公民行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1.投奔敌人营垒(主动投靠与我国处于敌对关系的实力)2.在被敌人抓捕、俘虏后投降变节,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本罪无未遂犯5.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相同点不同点直接故意1.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结果2.行为人积极要求危害结果发生3.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影响定罪只会影响犯罪既遂或未遂的状态间接故意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3.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决定了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与否6.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认识因素意志因素相同点不同点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本没有预见疏忽过于自信的过失都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他已经预计到这种可能性会转化成现实性,主客观一致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且希望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可以避免)间接故意们对这种可能性是否会转化为现实性的主观估计不同对这种可能性可以转化成现实性发生了错误的认识,主客观不一致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7.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相同点不同点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行为人对损害结果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也没有预见意外事件果没有预见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有可能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其疏忽大意的心理而导致未能预见8.不可抗力事件与意外事件相同点不同点不可抗力事件1.行为人都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意外事件2.主观上都没有故意或过失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没有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9.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联系相同点不同点犯罪目的1.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前提和基础(犯罪目的来源于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促使犯罪目的的形成)2.二者有时为直接联系e.g.处于贪利动机实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犯罪两者都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心理活动,它们的形成和作用都反映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1.是实施犯罪行为所追求的客观危害结果在主观上的反应2.一般一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3.一种犯罪目的也可以为多种犯罪动机所推动4.犯罪目的的作用偏重于影响定罪犯罪动机1.是行为人为什么要犯罪的内心起因2.一罪可以有不同的犯罪动机3.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不同的犯罪目的4.犯罪动机的作用偏重于影响量刑10.累犯与再犯相同点不同点累犯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为故意犯罪2.前罪与后罪必须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的刑罚3.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5年内再次实施犯罪再犯1.前罪与后罪无限制2.不要求前罪与后罪必须被判处一定的刑罚3.前罪与后罪之间并无时间限制11.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不同点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危险来源1.人的不法侵害2.自然的力量3.动物的侵袭4.人的生理、病理过程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损害对象第三者的合法利益不法侵害者的利益实施条件只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排除危险的最后手段)只要有不法侵害便可实施限度标准造成的损害只可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大于或等于所避免的危害根据实情判断12.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客体不同点1.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1.能决定犯罪性质e.g.偷汽车零件。若是偷修配厂里的零件,则可能构成盗窃罪,若是偷使用中的汽车零件,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前者是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是侵害公共安全。2.仅为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2.为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e.g.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等,很难说有什么犯罪对象,但都有犯罪客体。3.不一定受到损害3.一定会受到损害e.g.再骗所得的物品,犯罪分子一般都会妥善保存。4.不是犯罪分类的基础4.是犯罪分类的基础e.g.我国刑法分则的十类犯罪主要是按犯罪客体划分的。13.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刑法上有因果关系,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刑法上无因果关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