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与法规期末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卷面成绩60%考勤(15%)作业(15%)课堂表现(10%)第一章农业政策与法规概述一、农业政策二、农业法规三、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关系导论农业政策农业法规概念、产生发展历史、特点实施与调整的概念与特点实施的影响因素、实施的方法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延续国外农业立法发展历史、成果我国农业立法现状、趋势概念、调整对象、范围、农业政策与法规的关系农业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区别农业政策与法规的主要联系一、农业政策概述农业政策: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原则,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国家职能部门制定的激励或约束农村各种经济活动的行动准则。农业政策属于一般的经济政策部门经济政策政策:国家、政党凭借其权力,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完成一定的目标而对社会经济等多方面或环节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的行动准则。农业政策是党和国家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动农业发展和改革的基本手段和措施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并鼓励其他经济成分适当发展的政策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人们先富,先富带动后富积极发展多种经营,鼓励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实行科教兴农,鼓励科技人员入村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实行多渠道政策扶持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的政策我国现有基本农业政策农业政策的产生与发展历史农业政策发展的五阶段土地改革阶段(1949-1952)农业合作化阶段(1953-1957)人民公社化阶段(1958-1978)家庭联产承包阶段(1979-199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阶段(1992-)(划分依据:重大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与发展状况)1土地改革阶段(1949-1952)背景:国家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内容:全国大规模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效果:到1952年底,全国土地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50.6.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部法律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历史经验,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成为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江西革命老区的农民分得土地后,向毛泽东主席写信报告土改的结果,他们说:“我们有了这命根子,一定要勤劳耕种,努力把生产搞好,争取我们的生活迅速改善。今天我们全乡群众热烈地集合在松江山上,庆祝土地还家。会场上红旗招展,锣鼓喧天,我们尽情地高呼,尽情地歌唱,尽情地欢笑。”2农业合作化阶段(1953-1957)背景:土地改革后,中国农业变成小农经济。为使小农经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国家对工、农、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要内容: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效果:到1956年,全国96%的农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88%的农户参加了高级合作社。1950年初,我国进行了废除封建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形成了以各家各户为主的个体小农经济,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农村贫富分化开始出现。广大贫下中农虽然分得土地,终因工具不足,资金短缺,无力精耕细作,更难以抗御天灾人祸。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将分散的、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组织起来,通过互助合作,引导广大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集体道路3人民公社化阶段(1958-1978)背景:在“文化大革命”下,受“一大二公”的极“左”思想的影响,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人民公社。弊端: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经营方式上过于单一,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人民公社远远超越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三年困难”)成果:我国大规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前所为有,为20世纪80年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一大二公”:指人民公社第一规模大,第二公有化程度高。4家庭联产承包阶段(1979-1991)背景:1、“文化大革命”结束,全国停止阶级斗争,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2、旧的农业经济体制不能维持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内容: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适当分离,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变,仍然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但通过承包,实行统分结合。(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成果:一方面发挥了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发挥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的积极性。它与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大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阶段(1992-)背景:传统的计划经济结束,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运作。内容:政府基本上开放各种农产品市场,农业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依照市场信号来决定,各种要素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经济面临的任务:1、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市场的主体;2、有效地市场经济体系,依靠市场机制和市场价格信号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3、政府必须做好宏观调控,制定科学的政策目标。同时政府必须对农业予以保护。农业政策的特点1内容上的纲领性:规定农业经济活动应遵循的共同原则并不规定具体目标和措施.2工作范围的广泛性:农业政策调整范围一般是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生产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具有普遍性.3具体应用上的灵活性:政策规定得比较原则,政策的理解和具体的应用带有一定的灵活性.4政策效力的有限性:由于农业政策原则性较强且有一定灵活性,容易受人为因素干扰,使政策纪律执行有一定的难度.1.农业政策一般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内容上的纲领性B.应用上的灵活性C.政策效力的有限性D.形式上的多样性E.工作范围的广泛性农业政策的实施与调整农业政策的实施:指农业政策方案批准并正式颁布之后,把农业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实施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实质:实际的行动活动,将农业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业政策实施的特点1具体性:对整体目标进行分解,使其具体化,落实到每个具体实施部门,最后落实到农业政策对象身上。2灵活性:一方面,客观实际纷繁复杂,农业政策不可能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另一方面,农业政策实行者必须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灵活使农业目标得以实现。3综合性:农业政策的执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将各种因素加以系统综合,使其处在一种有序状态下,发挥整体最大效益的过程。4阶段性和连续性:阶段性表现:农业政策方案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都只能分阶段逐步进行。连续性表现:在整个农业政策执行过程的各个阶段之间存在着前后相继的内在联系,要注意各个执行阶段的衔接和统一。5目标的统一性和途径的多样性:农业政策的目标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统一性,在坚持统一性的前提下,还必须坚持农业政策执行途径的多样性。6决策多层次性:农业政策执行者要依据农业政策的原则和自己所处的条件,选择自己的行动。按照农业政策的要求进行具体的决策,处理实际问题。农业政策实施的方法行政方法:凭借行政部门的权威,特点:直接性、单一性、强制性、无偿性。经济方法:利用与价值有关的经济杠杠和经济手段来调节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特点:平等性、等价有偿性、非直接性和广泛性法律方法:应用国家法律和根据宪法、法律制定各种有效措施推行农业政策的方法。特点: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思想教育方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农业和行政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农业政策的调整农业政策调整:由于政策本身存在某些问题或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政策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新的认识和发展变化了的情况。农业政策调整是某些环节和方面的局部调整和完善,不是对整个农业政策的全盘否定。农业政策延续三层含义1基本农业政策长期不变.2农业政策实施的连续性,不因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人的变更而中断或扭曲。3保持新旧政策的衔接继起,避免出现政策真空.二、农业法规一、农业法的概念狭义的农业法则仅是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广义的农业法:调整人们在农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农业生态关系和农村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权力、行政机关以及地方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以及调整农业生态、农业社会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因此,广义的农业法不是指某一部涉农的法律,而是一个法律体系。农业法的调整范围农业法的调整范围:既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种植、林、畜牧和渔业;与农业生产经营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关系或活动直接相关的活动)。农业法立法概况一、国外农业立法历史二、国内农业立法历史一、外国农业立法(一)国外农业立法的历史背景:由于各国的社会和经济历史条件的不同,法律介入农业的背景也有所不同。最早实现工业化国家:美国、法国等由于该国自然条件优越,生产力水平较高,相继出现了农产品生产过剩的现象,农产品价格猛跌。政府为了保障农民权益,实施对农业有效干预—美国《农业调整法》。1929-1933年期间美国农场主销毁“过剩”牛奶以工业发达,农业薄弱的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一些东亚国家或地区:在工业高速增长、农业相对萎缩、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制定和实施农业法的。---日本《农业的基础问题与基本对策》外国农业法的发展美国:立法保障是搞好农业的根本。因为从农业贸易的角度来说,随着国际贸易、世界经济和对外关系在农业发展中重要性的提高,国际条约和有关政策对农业的作用会逐步加强,农业法也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立法目标:通过农业立法和执法,促进了农业的发展;随着农业的发展,又会进一步推动农业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日本:从农业发展的角度分析,搞农业,立法是根本,从长远看,农业发展速度的快慢,取决于有没有一部好的农业法。没有农业大法,农业的潜力也就不能很好地挖掘;没有农业大法,仅靠政策指导农业发展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短期行为。外国农业立法目标日本农业立法目标: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生活的提高,克服不利于农业在自然、经济、社会方面的限制,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同其他产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上的差别,增加务农人员的收入,谋求发展农业和提高务农人员的地位。法国立法目标:建立农业与其他经济活动完全平等,消除从事农业人员与其他行业人员在收入上的不平等因素,使农业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原联邦德国:应运用一般的经济政策和农业政策,使得农业能够弥补它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受自然条件影响和经济上的缺陷,并提高其生产率。共同的立法目标(共性):克服不利于农业发展的各种限制,消除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发展。欧美农业支持政策现状及对我国的影响1美国、欧盟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及特点(1)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对农业实行巨额补贴,实施对农业的有效干预。(2)不同时期对农业干预的侧重点不同,有重点解决生产过剩危机的,有重点提高农场主收入的,有重点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Eg:2002年5月13日颁布的新农业法,则以为农场主“提供可靠的收入安全网”为主要目标,实质是对农产品进行补贴。。美国新农业法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大幅度提高补贴水平。表1美国农业部估算的农业补贴支出亿美元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合计1996年法案计划额1741161089887836662002年新法案增加额341031141058776519合计2082192222031741591185二、调整补贴方式:销售贷款补贴、固定直接补贴、反周期补贴(降低农产品价格,提高国际竞争力)。三、扩大补贴范围:补贴的农产品种类扩大四、补贴分配相对集中:30%的大农场获得了70%的补贴。有利于提高大农场的规模和竞争力欧盟的政策调整与美国农业政策不同,欧盟政策调整的重点有三个:1、突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福利,宏观上将有助于构筑新的贸易技术壁垒。2、减少与产量挂钩的补贴。3、减少对大中型农场的直接补贴,提高对农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