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10135429××镇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201X/X/XX中共×县××镇委员会办公室×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镇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镇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县××镇委员会办公室×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5日×县××镇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的要求,根据《×县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第三条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实行责任一体明确、指标一体下达、成效一体考评。第四条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主要依据为:(一)《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泸委办发〔2017〕22号);(二)《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泸委办〔2017〕31号);(三)《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委办〔2016〕82[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