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22..11工工程程计计量量报报审审表表工程名称:编号:B.2.1—致:(项目监理机构)兹申报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请予以审核。类别:□合同内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附件:□工程变更通知□计算书等证明材料□施工项目经理部(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在自收到本报审表之日起7日内完成计量审核工作,予以回复。2、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第五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B.2.1工程计量报审表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审核的用表。除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施工单位宜每月25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审表,并附相关工程变更通知、计算书等证明资料。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工程计量报审表》的7天内完成审核工作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