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间关系的现状与改革一、中国政府间关系的传统模式:等级控制模式此模式下的政府间关系有以下特征:1、在政府间的结构关系上,主要体现为层级隶属关系。层级化是指各级政府在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从上到下保持一定的数额,采取层级控制管理,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管理范围逐渐缩小。2、在政府间的权利分配上,实行中央高度集权。计划经济下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都决定了中央政府至高无上的地位。3、在政府间的横向关系上,阻隔多而练习少,等级控制模式下的政府间关系以纵向的上下级关系为主,地方政府之间是彼此孤立的,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横向联系。青衣二、中国政府间关系的新发展:网络模式的端倪1、政府间关系等级制结构的变化:(1)准层级的压缩。中国地方政府层级的设置最终形成了省、县、乡三级制和省、市、县、乡四级制并存,以四级制为主的较稳定的局面。(2)中心城市的发展对等级制的影响。中心城市是指在经济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方,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具有强大的吸引能力、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城市。◆我国为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采取了两项重大的改革措施,一是对若干中心城市实行计划单列,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副省级市。二是实行市管县体制。这些改革措施在提高大、中城市地位的同时,也使政府间关系发生了变化•第一、计划单列的实行及副省级市的确立对政府间关系等级制的影响。•第二、市管县体制的影响•市管县的具体形式因各地而异,主要模式有三种:1、地市合并型2、升级合并型3、县改市型。首先,辖县市政府职权的扩大与独立性的明显加强,对省政府的利益和管理权限形成了挑战。其次,市与县是属于同一层级平行的行政主体,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市管县后,县对市反而变成了隶属关系,分属于上下两个不同的层级•2、地方分权改革•政府间关系在权利分配问题上形成了四种主要的理论与实践:集权主义、地方分权主义、均权主义和财政联邦主义。•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上进行全面改革,改革在总特征上呈现出地方分权的倾向,使政府间关系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1)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调整中的权力下放。“简政”或“放权让利”。•在财政权利方面,逐步扩大地方的财政自主权。•在经济管理权限方面,扩大地方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2)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调整中的地方扩权。•在行政管理权限方面。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某些职权。•在干部人事方面,中央下放和扩大地方的干部管理权限。•在行政领导体制方面,由集体负责制改为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3、横向关系的扩展•(1)地方政府横向联系的类型•中国主要区域合作与经济网络组织的类型有:省区间的经济协作区、省区毗邻地区经济协作区、省区内经济协作区。•(2)地方政府横向联系的典型案例•西南地区、金三角地区(3)地方政府间横向联系对政府间关系的影响。首先,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合作密切了地方之间的经济关系,从而增加了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其次,地方政府间横向合作的发展改变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格局。三、我国政府间关系的进一步调整•1、我国政府间关系进一步调整的必然性•(1)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政府的生存环境,要求政府压缩层级,分散决策权力。另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加快了社会的变化节奏,增加了社会的不确定性,需要政府做出快速的决策反应。•(2)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也必然要求地方适度分权•(3)市场经济发展发内在需求以及政府事务的日渐交织也推动着政府间关系做出适应性调整,推动政府间横向合作的发展。•2、我国政府间关系进一步调整的措施•(1)简化政府组织间的层级结构•将市县纳入一个层级进行管理,共同作为基层地方政府,乡、镇目前阶段还可保留,但随着国家还权于市场、社会,乡、镇一级完全可以转化成独立的自治单位。•(2)地方的合理分权•在事务管理权限的划分中,关键性的问题是地方性“公共事务”的最终决策权问题。地方性“公共事务”应主要由地方政府做出最终决策。•在财政关系方面,则缺乏与地方分权相配套的完善的分税制。•在人事管理权限方面,应该推进地方领导人由地方选举产生的制度。•(3)加强横向合作•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不仅仅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它更是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在相互依赖的网络世界中,只有采取合作的侧罗才能实现各方的共赢。•3、走向一种网络模式的中国政府间关系•首先,在未来的发展中,政府间的组织结构将不再以科层体系为基础,而是建立在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网络组织之上。•其次,政府间的关系将从单向依赖走向互相依赖。•最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关系会更加密切,合作的方式和领域都将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