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油焖笋罐头QB/T3620-199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焖笋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龙须笋、淡竹笋为原料,经整理、调味、焖烤、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油焖笋罐头。2引用标准GB1534花生油GB1535大豆油GB1536菜籽油GB5461食用盐QB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含量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GB11671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3术语3.1机械伤指原料受外界的机构作用,局部组织显著变色的部位。3.2粗纤维指笋体过老,食之有渣的感觉。3.3嫩笋衣指笋尖部位的内笋衣。3.4虫蛀笋指受虫害后有蛀洞的笋。4产品分类油焖笋罐头按原料品种分为以龙须笋为原料的油焖笋罐头和以淡竹笋为原料的油焖笋罐头两类:a.以龙须笋为原料的油焖笋罐头,产品代号为8111;b.以淡竹笋为原料的油焖笋罐头,产品代号为811。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笋:采用新鲜质嫩、肉厚、节间短、肉质呈白色稍带淡黄色至淡绿色的龙须笋、淡竹笋等为原料。无霉烂、病虫害、枯萎和严重机械伤。5.1.2精制植物油:应符合GB1534,GB1535或GB1536的要求。()5.1.3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要求。5.2感官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性能━━━━┳━━━━━━━━━━━┳━━━━━━━━━━━┳━━━━━━━━━━━等┃┃┃项级┃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目┃┃┃━━━━╋━━━━━━━━━━━╋━━━━━━━━━━━╋━━━━━━━━━━━┃笋肉呈黄色至棕黄色,有┃笋肉呈黄色至棕黄色,略┃笋肉呈淡黄色或深棕黄色,色┃光泽。略带极轻微的青黄┃有光泽。略带青黄色的笋┃青黄色笋肉不超过总笋┃色的笋肉不超过总笋肉重┃肉不超过总笋肉重的┃肉重的30%。汤汁中允许┃的10%。汤汁色泽略深于┃15%。汤汁色泽略深于笋┃有笋肉碎屑存在泽┃笋肉,允许有少量笋肉碎┃肉,允许有少量笋肉碎屑┃┃屑存在┃存在┃━━━━╋━━━━━━━━━━━╋━━━━━━━━━━━╋━━━━━━━━━━━滋┃具有油焖笋罐头浓郁的风┃具有油焖笋罐头应有的风┃尚具有油焖笋罐头的风味,味┃味,无异味,以龙须笋为┃味,无异味,以龙须笋为┃以龙须笋为原料时,允许气┃原料时,允许略带苦涩味┃原料时,允许略带苦涩味┃略带苦涩味味┃味┃┃━━━━╋━━━━━━━━━━━╋━━━━━━━━━━━╋━━━━━━━━━━━┃笋肉脆嫩,块形宽约15┃笋肉较脆嫩,食之有粗纤┃笋肉尚脆嫩,食之有粗纤┃mm,长约60mm。大小大┃维感的笋肉不超过总笋肉┃维感的笋肉不超过总笋肉组┃致均匀,允许笋尖带嫩笋┃的8%。块形宽约15mm,长┃的10%。块形宽约15mm,织┃衣┃约50mm。大小大致均匀,┃长约50mm。大小大致均形┃┃允许笋尖带嫩笋衣┃匀,允许带嫩笋衣。净重态┃┃┃为397g和312g装的,每罐┃┃┃允许有虫蛀笋二块,┃┃┃200g装的有一块,500ml┃┃┃罐头瓶装的有三块━━━━┻━━━━━━━━━━━┻━━━━━━━━━━━┻━━━━━━━━━━━5.3理化指标5.3.1净重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5.3.2固形物含量应符合表2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形物重应不低于规定重量。表2净重和固形物含量━━━━━━┳━━━━━━━━━━━━━┳━━━━━━━━━━━━━━━━━━┃净重┃固形物罐号┣━━━━━━┳━━━━━━╋━━━━┳━━━━━━┳━━━━━━┃标明重量┃允许公差┃含量┃规定重量┃允许公差┃g┃%┃%┃g┃%━━━━━━╋━━━━━━╋━━━━━━╋━━━━╋━━━━━━╋━━━━━━763┃200┃±4.5┃75┃150┃±11.0━━━━━━╋━━━━━━╋━━━━━━╋━━━━╋━━━━━━╋━━━━━━783┃312┃±3.0┃75┃234┃±11.0━━━━━━╋━━━━━━╋━━━━━━╋━━━━╋━━━━━━╋━━━━━━7106┃397┃±3.0┃75┃288┃±9.0━━━━━━╋━━━━━━╋━━━━━━╋━━━━╋━━━━━━╋━━━━━━500ml罐头瓶┃510┃±5.0┃70┃357┃±9.0━━━━━━┻━━━━━━┻━━━━━━┻━━━━┻━━━━━━┻━━━━━━注:固形物重指笋肉加油的重量。5.3.3氯化钠含量为1.0%~2.0%。5.3.4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缺陷样品的感官性能和理化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记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表3样品缺陷分类━━━━┳━━━━━━━━━━━━━━━━━━━━━━━━━━━━━━━━━━类别┃缺陷━━━━╋━━━━━━━━━━━━━━━━━━━━━━━━━━━━━━━━━━┃有明显异味严重缺陷┃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头发、外来昆虫、金属屑及长度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长度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畜禽毛等一般缺陷┃感官性能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固形物公差超过允许公差━━━━┻━━━━━━━━━━━━━━━━━━━━━━━━━━━━━━━━━━6试验方法6.1感官性能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重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3固形物含量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4氯化钠含量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检验。6.5重金属含量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和GB5009.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锡、铜、铅、砷的含量。6.5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应符合QB1006的规定。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全国食品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杭州站、宁波罐头食品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宗裕、俞荣华、张时康、杨志瀛、于海宏、吴根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477-76《油焖笋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0-03-10批准1990-10-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