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一,强化建设法治的责任。第一,落实工作职责。为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力度。该局法务部增加了一名年轻同志,加强了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学法制度。我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通过分发《司法行政执法手册》、《七五普法统编教材》等书籍进行自学,还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学习宪法、监督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三是研究法治建设。我局主要党政官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报告,研究法治建设专项工作,已成为常态。他们对普法、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法治专项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形成了党组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极大地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发展。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黄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法援实体平台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改造,依托法援网络平台加强12348服务网络升级改造。全面改版局门户网站,将原黄石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和黄石普法微信公众号整合为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5月份,黄石市司法局、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黄石港区法院试点设立“12348黄石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试运行期间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72件,接待来访群众256人。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局积极利用湖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和黄石市网络信访管理系统处理信访案件,大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半年共受理11件信访件,其中办结8件,另外3件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上半年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信访案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要求,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半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排查各类纠纷734件,预防纠纷744件,共调解各类纠纷3961件,调解成功3875件,调解成功率达97.8%。三是大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多次组织全局包保责任人深入贫困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为贫困村制定微产业帮扶方案,促进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制定《2021年黄石市司法局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为脱贫攻坚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保障。四是积极服务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成立黄石市司法局服务经济发展办公室。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制定《黄石市司法局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双千”工作,深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向市扫黑办和省厅扫黑办反映涉黑涉恶线索,利用“黄石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2期专题报道,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程序制发了《黄石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建设实施办法》,及时向省司法厅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备,并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清理执法主体。印发《黄石市司法局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新一轮执法证申办工作,目前我局共有10名执法人员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三是做好行政职权下放承接工作。“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除撤销登记外)”行政职权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下放至市州司法行政部门,我局及时制定了该项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明确处罚条件、程序、流程等,确保相关工作不因行政职权下放而中断。四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服务指南编发工作。在“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梳理、认领44项市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承办的事项(含行政许可事项36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类权力事项1项),涉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同时,精准编制政务服务指南,详细列明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事地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咨询方式、事项结果等内容,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五是强化法制审核监督。我局注重法律风险预防,突出监督管理,一方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规选聘群力律师事务所张文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组织其对我局劳务派遣合同、官网建设合同等8份民事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市审改办要求,按时填报《黄石市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并对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我局基本数据库进行了维护更新。六是继续推进司法行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市信用办开展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工作,及时报送全市律师信用信息及我局信用建设工作动态信息,共向信用办报送信息23篇,被信用黄石网站采用7篇。四、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一是大力开展强制戒毒工作。不断完善戒毒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安防设施建设标准,合理规划“五大中心”建设,推进强制戒毒与社区戒毒、康复戒毒无缝对接,探索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不断提升戒毒工作质量。目前,全所在册戒毒人员480人,其中在所476人,所外就医4人,上半年解除强戒116人,其中经诊断评估提前解除26人,正常解除90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和戒毒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制度,县级机构每月召开动态分析会,司法所每半个月召开动态分析会,形成上下联动的三级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网络体系,严格落实“四统一”工作步骤,严格执行司法e通管理“日报告、周抽查、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每日平安维稳信息报送制度,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检,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模式。上半年,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64人,其中,管制8人,缓刑892人,假释32人,暂予监外执行32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和责任人。五、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一是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和铁山区人民法院试行一审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全覆盖,铁山区更是率先在全省推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了检察院和法院两个阶段的全覆盖。深入推进法院、看守所工作站规范运行,确定了60名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高的律师组成工作站值班律师团,审定印发了《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站管理,实行考勤和工作台帐日记录制度,确保律师到岗并履职尽责。着力案件质量管理,今年我市有9件法律援助案件成功入选湖北省第三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6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7451项。二是切实优化律师工作。全力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建立首批律师调解工作室25个,选聘首批律师调解员158名。目前,已受理调解35起,达成调解19起。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引入网络查岗机制,强化律师进社区的考勤管理,巩固律师进乡村(社区)工作成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单位884家,共办理民事案件诉讼代理2405件、刑事案件诉讼辩护及代理411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10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87件。三是公证改革初显成效。新设黄石公证处逐步建立完善了公证质量管理、公证事项审核审批、内部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拓展新生公证业务,推行家事顾问、企业常年公证法律顾问、专项调查、尽责调查、民事证据保全保管、民事证据适用意见等多项衍生性、非诉讼法律业务。上半年,黄石公证处业务逐步平稳,共受理公证事项及相关法律事务2200余件。四是抓实司法鉴定机构建设。狠抓鉴定机构硬、软件建设,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鉴定机构通过国家级资质认证。制定《黄石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建设考评办法》,加强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诚信建设。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普法办组织起草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已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入手,提出了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精准普法、建立普法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媒体普法力度等七项内容,提出3年攻坚目标。4月份,市普法办在《黄石日报》公布了45家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举办了黄石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新闻通气会,接受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监督。二是统筹推进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市普法办先后制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掀起学习宣传的新高潮。据不完全统计,仅4、5月份,全市各级“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开展主题宣讲百余场次,各地各单位开展宪法、监察法宣传活动153次。三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全市各地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半年,大冶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阳新法治文化公园和白沙镇平原村法治文化广场相继建成。为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向省厅推荐报送黄石警史馆和大冶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大冶市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2个全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和全省“七五”普法工作联系点1个(黄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