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先进事迹材料【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秉公执法先进事迹材料【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执法先进事迹【第一篇】附件(1):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XXX先进事迹2010年以来,在办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五个特别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队指示精神,把服务乘客作为自身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严格责任,全面配合队长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先进事迹如下汇报:一、强化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通过专题学习、中队学习等,结合“四个百日”主题活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根据年初的学习安排和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自身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了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今年有计划有参加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原文学习与实际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筑牢了自身的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禁令”意识。明确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学习经验,认真剖析。在开展的“四个百日”活动中,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对自己进行整改。在民主测评中满意率为100%。三是强化制度,进一步学习、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纪律、考核办法等内部制度。二、强化地铁执法管理,车站容貌大为改观认真履行地铁执法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扎实参加各项执法活动,使地铁容貌得到显著改观。1、乱设摊点明显减少。乱设摊点是地铁执法中的难点。对此,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狠抓重点整治,另一方面强化疏导管理。对车站乱设摊点进行巡查监察。积极参加中队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取缔7、12、14号口乱设摊点。实行正时与错时管理相结合等管理办法,巩固整治成果。2、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现象逐步遏制。以教育为目的,处罚为手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及时对辖区内的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多次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处罚,使车站内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三、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仪表,规范着装,时刻保持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地铁执法人员形象。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洁奉公。在工作时间以外,同样坚持原则,做到“慎独”,并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连续多次在中队执法月评中名列前茅。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多动脑、勤动手、常跑腿,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执法队员。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优秀党员教师秉公保谦先进事迹【第二篇】学问事业求其大,品性精神超其庸——记优秀共产党员**对于**而言,在教育学院的每一天都是忙碌的,也是充实的。他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平凡中体味着成功和快乐。和平年代,一个共产党员的精神境界往往体现在点滴小事上,浸润在每一个普通的日子里,而这种精神境界的修炼,往往始于理论的自觉。多年来,**养成了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注意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把理论学习和自身业务结合起来,主持了“政治文明视野下的现代学校制度研究”、“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校长职业道德建设”等课题。他还长期兼任教育学院教育学系党支部书记,直接和高学历、高职称党员及非党教师打交道。他既耐得住平凡,又不甘于平庸,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活动,为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出了贡献。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他一直保持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作风,又能宽厚待人,凡事为他人着想。副院长的行政管理工作十分繁杂,但他从无怨言,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只要对工作有利的就努力做好,很少考虑对自己有什么回报。去年教育部对我校进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每天早来晚走,每项工作都过问不止一遍两遍,以免出现任何纰漏。教育学院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都走在学校前列,因此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优秀课程和示范专业的申报工作任务更重,**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为一项项骄人的成绩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在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那些日子,他忍着巨大的腰痛,一瘸一拐地奔走在学校、实习基地、主楼等各个地方,搜集资料、整理文字、参与电视汇报片拍摄……他分管本科教学工作以来,学院连续9年被评为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同志是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校长职业道德研究领域的负责人,也是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教改项目的完成人之一。作为一个成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他在教育教学中有自己独到的思考,有自己艰难的坚守。譬如,他格外重视教学工作,无论科研和行政工作多么繁忙,无论周围多么功利、浮躁,他始终能静下心来认真地给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上课。他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教育管理学、教育法学、教育哲学、教育管理专题、教育改革问题研究、现代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等。由于在教学中始终保持充沛的热情、严谨的教风和幽默的特色,他深受各个层次学生的欢迎和好评,多次获得校教学优秀称号。在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论文答辩等环节上,作为导师组组长的他敢抓敢管,坚持学术标准,奉公守则,照章办事,把住关口,对教育学院教育硕士论文的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保障性的作用。2011年他被评为全国首届优秀教育硕士指导教师。多年来,**同志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风格,淡然平和的态度,把党员先进性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之中,在人格修养上不断升华,业务水平上持续提高,工作业绩上不断攀升。相信他的人生之路,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大气,超拔,不管是学问、事业,还是品性、精神,都有自己不懈的追求。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第三篇】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3篇近日,为着力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本文是民警秉公执法的剖析材料,仅供参考。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一: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公安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本文针对上述执法不公的问题,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分析了导致执法不公的原因。笔者运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对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思考。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