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和省建设厅《湖北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湖北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以指导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一、“十五”期间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建设事业信息化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十五”时期,在党中央“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信息技术在全省建设事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化。全省建设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信息化已渗透到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各行业正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已进入规范化快速发展时期。1、初步建立组织机构“十五”期间,省建设厅建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建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级建设事业信息化的规划、实施及协调等工作。省建设厅于2001年成立了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建设领域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和应用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应用和推广,开展建设信息咨询、中介及专题调研等服务。武汉、荆州、十堰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建立了信息中心,其它地方已经开始建设信息中心的筹建工作。2、基本具备基础设施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是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除少数地区受经济因素制约外,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都在信息化建设中投入资金,购置电脑,建立机房,铺设网线,搭建了局域网。工作站的数目越来越多,很多地方和部门己经基本上达到了人均一台的水平,服务器方面也能够做到内网、外网各有专门的服务器。在局域网的配置过程中,基本上能够按照结构化布线的要求进行。目前,大多数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包括规划、房产等专业管理部门已经具备了进行网络办公、在线审批等业务所要求的硬件环境。3、开发和推广使用管理系统及应用软件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的要求,组织开发并推广使用了一批业务应用及管理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各行业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在文档管理、信息咨询与服务、城市规划、设计科研、工程预算等领域有较广泛的应用。IC卡应用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城市遥感信息系统(RS)、遥控、遥信、遥测、自动控制、虚拟技术(VR)等高新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另外,部分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将现有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重新规划和整合,在一个统一的系统平台上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并为以后新增的业务系统预留接口,方便扩充。4、行业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湖北省建设厅公众网”于2004年建成开通。该网作为我省建设系统的信息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我省建设行业权威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与此同时,“湖北城市规划在线”、“湖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网”、“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湖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湖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等信息网陆续建成开通,在政务公开、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少数地方,绝大部分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公众信息网(占总数88%)和行业信息网,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政务公开,服务市民。除了建立了政府公众信息网外,少数城市通过电子大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以及自助查询电脑等电子设备,全天候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5、建立了部分行业数据库及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十五”期间,全省城市规划、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公积金监管等行业数据库以及信息系统已经或正在建立。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进行本地行业数据库的建设。省建设信息中心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正在建立包括企业、人员、市场行为、工程项目等行业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做好省级数据和市州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而形成数据中心,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6、企业信息化应用逐步扩大设计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于GPS、GIS、RS、CAD等信息技术的各种规划设计软件、工程可行性分析系统、设计虚拟景观实时漫游系统已大量应用。城市规划行业的规划设计、编制单位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所有的规划成果均应用了CAD(计算机辅助设计)、GIS等信息化手段。全省勘察设计单位CAD出图率达到100%,系统集成、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正在得到开发与应用。建筑业、房地产企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型企业约55%的企业实现了“一人一机”,18%达到“平均两人共用一机”,12%为“平均三人共用一机”,其余则仅达到“多人(三人以上)共用一机”的水平。将近一半的大中型企业成立了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制定了信息化规划,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逐步得到使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智能建筑和智能小区建设日益普遍,对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已广泛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专业应用软件对业务进行信息管理,绝大部分企业都具备上网条件,70%以上的企业目前使用的网络环境为局域网环境。城市公交、水务、燃气、环卫、园林等企业积极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调度、辅助监测以及项目管理系统等,提高了城市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7、当前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事业各行业的传统运行管理观念有待更新。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性意义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对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作用、途径了解较少,导致对信息化重视不够且对信息化缺乏深度策划、建设。(2)建设事业有关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尚未确立。目前各种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所遵循的标准不一,各地、各部门采用的数据接口、数据库平台及数据库结构各不相同,给制订行业信息化标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3)各地发展不平衡。武汉、宜昌等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快,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有的地方由于受经济水平、信息化知识水平等条件的限制,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较低水平,表现在信息化的硬件、软件、人才等方面都与经济发达地区有着较大的差距。(4)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信息化投入从硬件设施配备,到软件系统的开发,再到系统应用的培训、维护和扩展,逐步投入,见效较慢。一些城市由于经济欠发达,导致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和欠缺,阻碍信息化工作全面开展。(5)各地人才、技术配备存在差异。发达地方信息化人才、数量及水平基本能适应发展的要求,其他地区普遍反映人才缺乏,甚至一般的硬件维护人员都短缺,更缺乏既懂信息化技术又了解建设行业的复合型人才。(6)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缺乏统一管理协调。建设行业现有各业务系统相对独立,数据库不统一,不能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孤岛,限制了行政办事效率的提高,致使业务数据的安全无法保障,产生重复建设。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我省建设行业实际,着眼未来发展,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方针,推进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为全省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信息技术支持平台,并发挥积极作用;建立“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重点领域的业务管理、监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战略性行业信息库、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建立建设行业数据中心和决策支持服务中心;引导各类企业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使企业信息化程度有较大提高,能够适应知识化、全球化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集中资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努力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全面推进全省建设行业信息化的进程,促进全省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围绕建设一个数据中心、两个信息网络(专网、外网)、六个重要应用系统、推进企业信息化等工作来进行。(一)一个数据中心建立“湖北省建设行业信息资源数据中心”。湖北省建设行业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包括: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动态监测信息子系统、建筑市场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子系统、住宅与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子系统、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子系统、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信息子系统、村镇建设管理子系统。这些的子系统包括企业、人员、市场行为、工程项目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在此数据库系统基础上,逐步新建、整合一些业务系统,从而更好的为全省建设事业服务。(二)两个信息网络1、内网——省建设厅及各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办公业务网通过省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或者虚拟专用网络(VPN),建立全省建设系统联合办公平台,利用数字认证和电子印章技术、集成公文流转、办公事务管理、档案管理、会议管理、信息发布等行政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子系统,实现用户界面的高度集成。2、外网——省建设厅及各市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众网及信息网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省建设厅及各市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众网,提高网站质量,真正起到政务公开、服务行业、服务公众的目的。建立湖北建设信息网,加强行业服务功能,在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同时,提供城市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公积金管理、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建设科技、建设标准、建筑材料、电子地图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增值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三)六个重要应用系统1、城市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城市规划行业信息化工作任务是要建立省、市城市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的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进行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城市规划管理,通过建成覆盖该市行政区规划范围的多尺度基础地形图、多时相正射影像图、多光谱卫星遥感图,形成一整套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与服务的管理体系和共享、安全、更新的规划管理机制。2、建筑市场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市场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建立建筑市场质量综合监管和企业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等信息系统,对建筑企业资质、从业人员、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程造价、招投标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强化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职能和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实现建筑业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企业管理等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建筑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同时建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建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注册人员、相关的工程项目信息、设计质量、市场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等;建立全省施工图设计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水平。3、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建设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任务主要是针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燃气、供水排水、道路、垃圾处理、风景名胜区及基础设施等,逐步建立起城市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市政建设综合监管系统,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等。以地理网络技术为基础,通过构建统一的城市网络化数据整合与管理平台和城市网络化应用系统开发平台,在一个数据与开发平台上实现城市政府规划、建设和社区管理方面的各行业的全面数字化管理,大力提升城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提高城市建设服务与管理水平。4、房地产行业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全省房地产行业通过实施信用档案、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初步建立统一的数据监管和信息发布平台。在已有系统基础上,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登记备案、权属登记、物业、评估、拆迁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建立统一的房地产业基础数据库,包括房地产基础资料数据库、产权产籍信息数据库、房地产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及资质数据库,形成房地产行业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积极探索和开发基于GIS技术为发展方向的业务应用系统,在各地市逐步建设房地产及土地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数字化城市,更好的为政府决策和市民生活提供信息服务。5、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在实现国家、省、市、县、设区城市管理中心公积金监管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和监督管理体系。通过业务系统与监管系统的一体化运行,实现公积金管理全过程(归集、管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等)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