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梁启超:梁启超(1873-1929年)字卓如,号任公,广东新会县人,清末民国初期著名的改良主义者、教育家。曾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清华大学讲学任教。梁启超首论师范教育,批判传统教师教学中的流弊,倡行教学革新及新教学方法实践,他的教师思想既带有时代特征,更寓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但梁启超更多的是一位师范教育思想家与理论家,而非一位师范教育实践家。名师出高徒,梁启超培养了一大批卓越的人才。著名学生有:蔡锷、秦力山、林锡圭、范源廉、周宏业、唐才质、田邦璇、李炳寰、冯自由、郑贯一、徐志摩、徐中舒、蔡尚思、谢国桢、吴其昌、周恩来等。鲁迅、毛泽东等一代著名知识分子,无不受梁启超的影响。特别是他倡导文体革命,以流利畅达的文学代替死板僵硬的八股文,开创了近代新文体的时代,对教育界有巨大影响。因此说,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最早的杰出教育家。他的家庭教育也是非常成功的。9个儿女中8个留学异国,个个回国报效,卓有成效,其中有3位院士。这在中国近代教育家中是首屈一指的。二、师范教育:我国自古重视师资培养。许多教育家都论及师德、师术、师表等为师之道,对教师应具备的道德和学问,以及身教和言教的方式方法,提出过许多严格的要求。但创办师范学校,建立系统的师资培训制度,却是在晚清时期出现的。现代汉语“师范”一词,系来自日语。古汉语中也有师范这个词,原义是“学习的模范”,名词,如《后汉书•赵壹传》,“学成师范,缙绅归慕”,引申为动词“效法”,如《文心雕龙•才略》,“相如好书,师范屈宋”。宋元以后有了“教师、师傅”义。该词传到日本后,成为日语中的“汉字”,其义大致与古汉语同。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学习西方设置专门的师资养成机构,名之曰“师范学校”。19世纪70年代,黄遵宪在《日本杂事诗广注》中将其介绍回中国,后渐流行。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先后创立了一系列学堂,如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和广州同文馆,福建船政学堂、江南制造局、广东实学馆以及水师学堂和武备学堂等。这些洋务学堂与封建官学、书院、私塾等中国传统学堂有显著差异,因此被称为新式学堂。但由于洋务学堂是嫁接在传统封建教育体制上的,新旧杂糅,受到顽固派的反对,也使当时社会各方面人士对其作用颇有争议。梁启超从三个方面总结了洋务学堂的弊端,其中之一就是“师范学堂”不立,教习非人也。梁启超指出:“吾所欲言者,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其总纲三:一曰教,二曰政,三曰艺。其分目十有八:一曰学堂,二曰科举,三曰师范……”。这是对我国师范教育较早的关注。不久,他又在《时务报》上发表《变法通议·论师范》,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次专门论述师范教育问题。他指出:“夫师也者,学子之根核也”,“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故“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他主张设立本国自己的师范学校,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至于师范学堂的具体设置方法和课程安排,梁启超主张参照日本并结合中国国情,在中国建立一般师范、高等师范直到师范大学的完整的师范教育体系。三、梁启超的师范教育思想概要:在我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而且比较完整、比较系统的论述师范教育思想是梁启超。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在《时务报》上发表了《论师范》一文,集中阐述了他的师范教育思想。他的《论师范》及其以后有关著述中所表达的师范教育思想,开启了我国近代师范教育理论的先河,为师范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梁氏师范教育思想产生的渊源:——兴办师范教育事关安邦治国之大业梁启超对师范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是与他的爱国意识分不开的。19世纪末期,尤其是中日甲午战后,帝国主义列强加紧入侵步伐,企图瓜分中国。面对这种严重的政治危机和民族危机,梁启超主张必须尽快实施变法,改变一切不合理的封建旧制度,以拯救国家。主张变法之本在教育,要强国必由教育。他说:“今日为中国前途计,莫亟于教育。”当时,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自产业革命后,工农业生产得以迅速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教育之普及,教育之普及又在于师范教育之发展,这对早年就接受过西方文化熏陶的梁启超来说影响很大。因此,他极力主张效法西方,兴办师范学校。他说:“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他希望通过兴办师范,以促成教育之普及,以达人才日以盛、民智日以开、国家日以强之目的。梁启超充分肯定了师范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师范教育看作是教育发展的基础和推动力量,看成是整个教育体制运转的工作母机,这是很有见地的。(二)主要内容和原则:①梁启超特别重视师范学堂的建立。梁启超认为师范教育是各种学校教育的基础。他说:“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师范也者,学子之根核也。师道不立,而欲学术之能善,是犹种稂萎而求稻苗,未有能获也”。认为师范学校应办在大学之先,与小学同办,首先培养小学教师。他主张应择优等生充为学员,在师范学堂附设小学堂,以师范学生任小学老师。三年以后,小学生可升为中学生,而小学教习中之优秀者,可升为中学之教习等。如此,中国之教育方能逐步发展。②他还提倡教师要有教育工作的兴趣。他认为由于“教学相长”的关系,从事教育职业的人,一面教育别人,一面继续做学问,两件事完全打成一片,所以别的事也是一种趣味,教育事业是两种趣味。③梁启超提出了师范教育学制的设想。1896年,梁启超发表《学校总论》等系列文章,根据西人所著《德国学校》、《七国新学备要》、《文学兴国策》等书,分别讲到普通大、中、小学,专科学校、师范学校、女子学校、残疾人学校、劳动教养学校等类及各校修业年限等,提出了学制的设想。为了全面推广学校,他根据日本教育次第列举了一个“教育制度表”,其中师范学制为:师范大学(和大学院平行设置)4年,高等师范学校(和大学平行设置)4年,寻常师范学校(与中学校平行设置)8年。④梁启超还特别强调“师道”与社会进步的关系,从而突出了师范教育的社会功能。他认为,当今社会所以“风气日以下,学术日以坏,人才日以亡”,是因为社会上轻视教师,没有形成一种尊师重道的社会风气。他说:“师道不立,而欲学术之能善,是犹种稂莠而求稻苗,未有能获者也。”他一方面要求整个社会尊重知识、尊重教师,形成一种尊师重道的良好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则要求师范学校要培养出合格的师资,既能胜教于学校,又能促进社会及学术风气的日益好转,这是对中国教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⑤要办好师范教育,必须强化各项管理。a.目标管理: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位专题论述教育要有正确目的的教育家。他认为,人和动物之最大不同就是人活动的有意识性和有目的性,而教育是人类的一种非常重要且又复杂的活动,“它事无宗旨犹可以苟且迁就,教育无宗旨则寸毫不能有成”。因此,梁启超明确规定了各级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即中等师范是专门培养小学教师,高等师范是专门培养中等教育教师(包括中学、中等师范及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教师),师范大学则主要是培养高等师范及各科大学师资。各级师范有了明确的教育目标,才能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出有质有量、符合教育和社会需要的教师,最终造就出具有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自由、自治、自尊、合群、毅力以及权力思想、义务思想、尚武等素质和特色的“新国民”。梁启超认为,要培养有特色的公民,自然要求教师要具备有特色的个性,即要有爱国心、独立性、公共心及自治力。他强调师范院校要特别重视对师范生的个性塑造,注意帮助引导他们树立一个正确的求学目的,立圣人之志,“以天下为己任”,要求师范生常自策励,发奋读书,谋个性之完善,求立人与达人。这些主张都是很可贵的,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进步性。梁启超还注意到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主张在对师范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应进行智、体方面的教育,规定各科教学都应“以倡明圣教为主义”,还规定选择读书的标准应以“有关于圣教”为主,“而杂引外事,旁搜新义以发明之”。这是和他的改良主义思想分不开的,因为他要利用孔孟学说,参用西制,兴办教育,最终革新政治和社会,同时也是“中体西用”思想在其教育目标管理上的反映。b.课程管理:梁启超对师范课程的设置十分重视。当时,日本改革后的师范课程有17种之多,即为修身、教育、国语、汉文、史志、地理、数学、理化、博物、习字、图画、音乐、体操、西文、农业、商业及工艺等。梁启超主张要“略依其制而损益之”,减少一些不紧要、不适宜的课程,增加一些注重实用、切于时用的课程。具体来说,就是要以六经、诸子为经,而以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补之;以历朝掌故为纬,而以希腊、罗马古史补之;以按切当今时事为用,而以各国近政近事补之。总的目的是使师范生通过学习这些课程,能通古今而达中西,“能以授人为主义”,能有益于社会,不致于“业其所业,与社会渺不相属”。梁启超还进一步提出了课程设置必须遵循六个方面的要求,即“一须通习六经大义,二须讲求历朝掌故,三须通达文字源流,四须周知列国情状,五须分学格致专门,六须仞习诸国言语”。梁启超强调师范院校的课程要突出师范性,除开设基础课和专业课外,还要特设教育课程。他重视教育和教学方法,是中国近代教育家中系统阐述各科教材教法的第一人。他认为“今天下之变日亟,教学之法亦日新”。主张在师范院校设教学法课向师范生传授“为教之道”。指出“为教之道”具于《学记》这部教育专著之中,其关于教育原则和教学方法的阐述最切于师范教学之用。他说:“《学记》一篇,言师范学堂之事也。”应作为师范学校的教育课程“循而用之”。这样,可使师范生学会和掌握教育和教学方法,以便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教育和教学工作。c.实习管理:教育实习是师范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习,使学生把知识综合地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以培养和锻炼师范生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能力。对此,梁启超也十分重视,并提出三点主张。第一,设小学为师范生实习基地。俄国大教育家乌申斯基很早就主张师范学校应附设实习学校,若“师范学校没有实习学校,有如医学系没有医院”。在中国,梁启超最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主张“师范学校与小学并立”,“以师范学堂之生徒为小学之教习”。他把小学作为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基地,规定师范生在校学习的三年时间内,在学习专业课的同时要被分派到小学各年级任教,从事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实习生实际上就是小学各科的常任教师,他们边求学边实习,读书实习两不误,且能相互促进。正如《学记》所言:“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第二,加强实习指导。单从知识上讲,师范生完全能够胜任小学教学工作,但能否有效地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还是个大问题。为此,梁启超提出要配备专门教师来指导师范生的实习,对师范生要“课之以教术”,使他们更好更快地把握教学规律,提高实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第三,严格考核,量才录用。师范生实习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并评定成绩。那么,如何评定实习成绩呢?他主张“以小学堂生徒之成就验师范学堂生徒之成就”。通过严格考核和评定,“择其优异者为大学堂、中学堂总教习,其稍次者为分教习或小学堂教习”,使各得其所,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这种把小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衡量或评定师范生实习成绩的尺度是比较客观的、合理的。⑥师范教育原则。在比较了中西教育的优劣后,梁启超认为师范之道在于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导之以道,抚之以术”,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身心发展原则。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他说:“其为道也,先识字,次辨训,次造句,次成文,不躐等也。识字之始,必从眼前名物指点,不好难也。必教以天文地学浅理,如演戏法,童子所乐知也;必教以古今杂事,如说鼓词,童子所乐闻也;必教以数国语言,童子舌本未强,易于学也;心教以算,百业所必用也……”他认为这种教学方法,由浅而深,由易而难,由形象而抽象,比较符合人的认知规律,学生学习的热情高,效果也好。二是个性发展原则。教育应该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梁启超认为近代教育是“成为物的教育,失却人的教育”。主张在大学实行自由讲座制,即由学有所长、研究有素的学者开办讲座,学生自由听讲,以便有较多的自修时间自我钻研,或和教师共同研究。大学里除教室外,还有图书馆、实验室等,以培养学生查阅资料、动手实践的能力。希望通过这样的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