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组长培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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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组长培训之四-1-教会组长培训之四教会小组事工系列培训之四第一课小组的争执与冲突一、冲突的类别A、个人内在的冲突——即某人的两种或多种不同价值观在起冲突。这本是个人问题,但有些人容让自己把内心的冲突,用来打击别人,藉此消减自己的压力和不快,因而引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B、人际间相互冲突——这只发生于两三个人中。在小组中可能因为意见不同,或是价值观不同,以致产生了彼此误会,及意见或感情上的冲突。C、小组与小组间的冲突——这是发生在两个或以上的小组之间。为了某种意见,或某种教会所订的规则,引起小组之间的冲突,这可能引起教会分裂。二、冲突的因素A、组员之间观点彼此对立——由于各人背景不同,以致彼此讨论或相交时意见不同,为了不同观点而彼此对立。B、组员不赞同组长的意见——若组长个性倔强、自负,坚持自己的观点,不顾组员的意见,因而引起组员与组长不和。C、观点尚未阐明即被攻击——组员尚未将观点阐明,别的组员已插嘴攻击他,因此产生感情激动,以致冲突。D、组员之间没有耐性——不少争执是出于人本性不肯容忍、缺乏忍耐、情绪易激动,结果引起冲突。E、组员关切个人的身份与地位——有组员因缺乏安全感,力求别人接纳与尊重,常为小事争执,以争取个人地位。F、组员因难题受困扰——在小组讨论时,不免遇上难解的问题,大家都为此困扰,各人意见有分歧就会引起冲突。G、组员过分积极参与解决问题——有时组员对问题采取认真态度,甚至坚持已见,引起冲突。三、冲突的神学观圣经中记载不少冲突事件,有家庭中的冲突,如该隐和亚伯(创四)、雅各和以扫(创二十七)、摩西及他的兄姐(民十二)、大卫和押沙龙(撒下十七)等。有朋友之间的冲突,如约伯和他的朋友为不同观点争执,保罗与巴拿巴为马可而意见上不合(徒十五)。还有教会内部冲突,如初期教会为寡妇的供给争论(徒六),哥林多教会为分门别类而冲突(林前一章),腓立比教会阿爹和循都基为事奉问题不同心(腓四)冲突若能适当处理,也有积极效果(箴二十七17)。神的儿女应当求与众人和睦,如箴十八章15节抱着虚心求知的态度,就更能解决冲突。或尝试私下解决(太十八15),若要对方拒绝,可带第三者一起来,再尝试一次(太十八16)。另外只要对方愿意改善以解决问题,切要保守彼此的关系而饶恕他(路十七3)。若每组员有正确心态,就可更好处理冲突(弗四3)。四、冲突的价值B、争执发生在讨论中可消除沉寂与烦闷。C、思想面对挑战时才考验对真理的认识。D、彼此冲突使朋友间的感情接受磨练。E、意见的冲突使信徒学习容忍不同观点。F、爆发内在的不满亦是治疗的过程。G、冲突的发生常是小组改变的媒介之一。H、冲突的发生经常使小组的决定更为完善。教会组长培训之四-2-教会组长培训之四第二课释经学的第五到第七原则第一个原则:解经者应当明白上帝给人圣经的目的并且能够正确的解释、应用圣经;第二个原则:我们必须看重和神之间正常、密切的关系;第三个原则:要寻求圣灵的开导和帮助,并且要谦卑地接受他的引导;第四个原则:圣经原非中文写成,懂得原文有助解释。释经学的第五个原则:解经的时候要了解经文的背景。也就是对经文在当时写作,当时的意思,当时的背景要有所了解。意思是说圣经作者所讲的话,我们不应该还未经过适切的解释就跟随意的应用到今天的人身上。举例来说,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所说的:「女人祷告或讲道要蒙头。」如果是直接的应用到今天的信徒身上会发现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今天不蒙头呢?很显然的,教会知道,“女人蒙头”不能够直接应用在今天信徒的身上的。我们用图画来做为说明;这是一本圣经,这里有今天的人,要圣经应用到今天的时候,必须通中间的某些文化、历史、地理、风俗习惯等等。也就是圣经应当透过当时的人、事、物之后才应用到今天的人。为什么呢?因为圣经的第一读者的环境、背景,跟我们今天有所不同。就以使徒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来说。如果没有透过当时的人就直接应用到现代的人身上,会产生许多的问题。譬如说,「亲嘴问安」的典节。如果今天的教会实行「亲嘴问安」的话,那么一定把许多姐妹给吓跑了。因为这种礼节,事实上是当时中东地区的礼仪。再说,「亲嘴」也只是彼此「以脸互相擦抹」而已。所以,在解经的时候,我们必须先问,经文对第一读者--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人有什么意义?这样的意义对我们今天的人应当如何去使用它?这是很重要的。以下就举出四个例子来做为参考,目的仍然是要我们注意,了解经文的背景是很重要的,不能够毫无选择的马上把经文应用在今天的人身上。而应当先问:「这一段经文,有什么文化背景没有?」经文在写作的当时有什么意义?第一个例子举出使徒行传四章十三节:「没有学问的小民」。这是说彼得和约翰是“没有学问的小民”。「没有学问的小民」在今天的人来说是什么意思呢?很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会认为是「没有读过小学的人」。可是,当时对犹太人而言,「没有学问的小民」是指着,在他们的会堂至少受过七年的教育而言。所以,不能够以现在在情况,现在的标准去衡量当时的教育程度。事实上,打鱼的彼得、约翰并非不识字,一点学问都没有。而是与大有学问的人相比,就像与大有学问的?保罗相比,那他们的学问当然就比不上保罗,显得是「没有学问的小民」了。所以,我们必须以当时的教育情况去了解,否则我们就很难想象渔夫彼得怎么会写得出「彼得书信」那么优美的文字?据说新约全书当中,彼得所写的彼得前后书,其中所用的希腊文,文字是最优美的。可见,「没有学问的小民」并不是「没有念过书的人」。起码他们都受过七年的会堂教育。举出的第二个例子,马可福音十四章五十一到五十二节说:「赤身逃走了」。这是记载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当众人起来捉拿他的时候,他就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如果以现今人的观念来看,马可可能是第一个「裸奔」的人。但是,如果以当时的背景去想就会了解,耶稣告诉人说,「如果有人要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给他。」因为当时的人他们穿的衣服分为「里衣」和「外衣」。而「外衣」在晚上也当做铺盖来使用。在旧约圣经里也有这样的的记载:「如果有人欠债,就把外衣拿来当抵押品,到了黄昏的时候,你一定要把欠债的人外衣归还。要不然到了晚上,他就没有布包裹了。」所以,我们不能够以今天那种「赤裸」的情况去了解当时「赤着身子」原来指得是「没有穿外衣」的意思。许多读圣经都直觉认为当时马可真的是「赤着身子逃走了,没有穿衣服」。部份研究新约圣经的人认为,既然只有马可福音记载「赤身逃走了」,这句话,而在其它的三卷福音书都没有记载「赤身逃走」,就以此做为理由说,「马可因为他写自己不怕羞,于是肯把自己“光着身子”的事情写出来。而其它的福音书的作者比较客气,为了尊重马可,不好意思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这种解释看起来是非常合乎情理,但是,却显然的忽略了圣经的背景。教会组长培训之四-3-教会组长培训之四举出的第三个例子:哥林多前书十三章十二节讲到,「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如果以我们现在的情况来看,一定觉得很奇怪。一照镜子,那里有黑斑斑,哪里有青春痘看得一清二楚。为什么圣经说,「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呢?」原来,那个时候的镜子是用铜做的,是「铜镜」,而不是现在玻璃做的玻璃镜,照起来当然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要回到当初的圣经背景去想「当时的镜子和今天天的镜子是不一样的。」举出第四个例子,也是解经第五个原则的最后一个例子。马太福音十章十四节,这处经文使我们深深觉得,我们的救主耶稣,是被误会最深的一个人。怎么说呢?因为这处经文告诉我们:「耶稣来不是叫地上太平安」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此有人以此为证,批评耶稣是「好战份子」,他惟恐天下不乱,要叫地上「动刀兵」。可是,如果我们仔细的了解这段经文真实的背景之后,就不会这么认为了。原来,按着犹太人的规矩是这样的,当两个人要表达两种不同的看法的时候,必须做一个决定。通常就是在地上摆上一把刀;支持哪一种看法的,就站在刀的哪一边。好比说,和我的看法相同的,就站在我这边。所以,对这处经文,我们应该看经文的上下文,就可以知道,耶稣讲完了这件事情之后,接着又说:「我来了是要叫父母跟儿女生疏。我来了,是要叫家庭彼此生疏,很显然的,耶稣来了就像在地上摆了一把刀。有人因为信了耶稣,跟随,就遭到家人反对。而以今天的以色列人来说,今天的情形仍然一样。如果有人要信耶稣,家人就立刻与他疏远,甚至把他赶出家门。在耶稣的时代也是一样。因为他们不承认耶稣是弥赛亚。所以,当我们了解经文真实的背景,才能够正却的解释圣经,绝不会认为耶稣是好战份子了,而能够真正的体会出,原来耶稣来了,是要属他的儿女,为着信仰能够表明立场,并且为了信仰必须付上代价。既或与家人生疏被赶出家门也在所不惜。总而言之,了解圣经当时的写作背景,把我们的思想带到「当初」,就是圣经写作当时的思想,是非常重要的。这样能够避免我们以今天的制度和环境来衡量当时的经文意义。释经学的第六个原则:解经的第六个原则就是「要留意圣经各卷书的宗旨和特性」。所谓「宗旨」就是为什么写这一本书,比方说“哥林多前书”,在查考这卷书之前应该先了解作者保罗为什么要写这卷书?用意是什么?所以,先了解它的宗旨或者是目的,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的去解释圣经。又比如说哥林多前书中提到妇女蒙头的问题。如果我们了解保罗写这卷书的宗旨意义和背景,那么我们对「蒙头」这件事情的解释可能就会不一样。今天有些宗派他们仍然有「蒙头」的做法。若是我们到这些教会去看看,从台上看下去,还会看到一些姐妹头上都盖着白纱;他们还在蒙头。因为,他们觉得,圣经这里的教训不止是对当时的哥林多教会有关,也跟我们今天的基督徒有关。很显然的,由此可见,什么样的解释就牵涉到今天我们是用什么样的行动来响应哥林多前书保罗所教导的「蒙头」问题。但是,当我们看整卷哥林多前书的时候,如果注意到了保罗写这卷书的宗旨和目的,就会了解为什么保罗告诉他们的姐妹要「蒙头」了,他的用意何在。了解了保罗他的用意,我们也就不会误用圣经,把「蒙头」的规矩实行在现今的教会里了。原来保罗在写哥林多前书的时候,在哥林多这个城市的北边有一个庙叫做「阿富罗底」,里面约有一千多名的女祭司。这是一个异教的庙,中文把它翻译成「阿富罗底庙」。这间庙里面一千多名女祭司他们崇尚生命,所以来祭拜的那些人平常要在庙中和女祭司发生性的关系。「女祭司」是好听一点的名字,其实他们是称之为「圣妓女」,来朝拜的人要在神像面前和女祭司发生「性」的关系,而且在发生性的关系的同时,还有很多的祭物。这也就是为什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告诉他们说,“你们不要玷污你们的身体,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而妓女在公共场合是不蒙头的。这就成为了当时的希腊风俗。保罗知道哥林多教会受到了异教很大的影响,所以才有教他们不可行淫玷污自己的身子这样的的强调。保罗说“我们的身子是圣灵的殿,是基督重价买来的;为的是以我们的身子荣耀神。”所以,当我们解释「蒙头」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考量当时的社会背景。教会组长培训之四-4-教会组长培训之四紧接着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我们同时也看到,保罗论到拜偶像的东西「可以」吃,还是「不可以」吃的问题。第八章保罗所论到的是,我们不可以吃摆在庙里的筵席,因为保罗说那是“喝鬼的杯”。了解了要解释的这卷书的目的,就能够更正确的解释这卷书的经文了。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去了解一卷书的宗旨和特性呢?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借助于一些考书。就像「新约导论」、「旧约导论」;属于「导论」这一类的书。我们都可以获得这方面的资料。借着导论我们可以了解保罗所写的书信,或者马太写马太福音等等。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写这卷书有没有什么特性。以下我们就以马太做为例子:马太福音有一个特性,就是里面我们绝对找不到「神国」这个名词;因为马太写作的对像是犹太人,所以他都用「天国」这个名词。犹太人和中国人在这方面非常相似。中国人以前要取名字的时候,必须先查一查家谱。儿子的名字,绝对不能够和祖先的名字重叠。特别是我们前几代的祖先,或者是自己父母亲的名字,传统上在我们念书的时候,如果念到和父母或是长辈相同的字的时候,就应该跳过去,要避讳一下;为的是避免直接称呼到自己的长辈,或者是自己父母亲的名字。有趣的是犹太人也有这一类的虔诚。犹太人不敢直接称呼神,而是以「天」来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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