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轮休制度为推进公司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现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岗位轮休制度:一、在公司无重大、特殊工作任务安排时,每周六、日可实行管理人员轮休,适用轮休制度的人员为公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包括车间生产员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后勤门卫人员。二、轮休的前提应确保如下原则:1、适用轮休的时间为每周的星期六、日,每人每月轮休天数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超出天数的按正常请假手续履行。轮休安排应遵循“合理安排在班人员、分工轮休”的原则,确保每个岗位在每周六、日均有相关人员在班工作,公司生产运营有序运转。2、公司有重要工作会议或重要工作任务需要时,所有人员应遵照公司通知,取消轮休并正常上班工作;如个人尚有重要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也应放弃轮休,认真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三、轮休管理办法:1、管理人员轮休安排,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人员分工情况和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按月统一编排《管理人员轮休计划表》,提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相关人员对照轮休计划执行轮休。2、各部门主管应对照每月的《管理人员轮休计划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及时做好每周六、日的相关工作安排,监督轮休情况,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推诿。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每月轮休情况的监督和统计考核。3、每月的《管理人员轮休计划表》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相关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和变动轮休安排。如确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班轮休的,应提前填写《轮休调班申请单》,说明调休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同后,交办公室留存备查。4、部门负责人轮休的,要提前做好休息当天的工作安排;有兼职岗位的,要协调好相关岗位工作。因轮休失当造成岗位真空或工作失职、相互扯皮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5、当班人员应遵照公司日常考勤制度认真在班工作,如发现无故离岗或私自调班轮休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造成公司生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经营损失的,应追究相关经济责任。六、关于对满勤奖励制度的补充说明:在达到公司规定的每月满勤奖(即“当月无迟到早退,事假不超过两天”)的基础上,对当月放弃轮休并正常在班工作(公司通知正常上班的不计)的人员,另行奖励元/人·月。七、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放假的,不算轮休;轮休人员当天夜间值班的,应按时到班值勤。轮休人员在休息期间应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遇特殊情况能随时保持联络。八、本制度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附:《管理部门轮休人员分配表》、《管理人员轮休调班申请单》二0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