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松文明字〔2015〕12号签发人:王华关于印发《宿松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将《宿松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5年6月25日—2—宿松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下简称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在提升城乡社会文明水平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常态创建、动态管理,推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村镇、社区)。第三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文明委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第四条县文明委是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县文明办作为办事机构,负责评选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推荐县级以上—3—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候选对象,指导和监督全县范围内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实行分级制,分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第六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一届,届满后,均需重新申报。从2015年开始,县级将与全国、省级、市级同步,不再评选县级文明单位标兵、村(社区)标兵。第二章标准条件第七条文明单位标准条件: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目标、有举措、有经费、有活动,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并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员工普遍知晓并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和当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2.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倡导富强、民主、—4—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建设道德讲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诚信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网络文明传播,传承文明、引领风尚。3.业务工作实绩显著。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改革进取,科学管理,业绩突出。生产经营单位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县同行业前列。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县同行业领先水平。教学科研单位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成果优异。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医患关系和谐。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依法经营,认真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社会信誉良好。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决策民主、关注民生,群众满意率高。风景旅游区管理单位服务优质、管理科学,加大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4.文化建设扎实有效。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书香阅读”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5—倡导健康、科学、文明、低碳、节俭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融入“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工作。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我们的节日”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5.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工作纪律严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无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员工无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员工无政策外生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6.内外环境整洁优美。“四旁三包”责任制落实,停车规范,秩序良好,无障碍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完善。文明创建宣传氛围浓厚。单位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无脏、乱、差现象,全面实现办公区和生活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保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工业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性单位无污染乱排现象。单位办公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第八条文明村镇标准条件:—6—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委、政府(党支部、村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常抓不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执政为民,在群众中威信高,干群关系融洽和谐。2.思想道德风尚良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建设道德讲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诚信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制度化、常态化。发挥乡贤参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倡导良—7—好道德风尚。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网络文明传播,传承文明、引领风尚。3.农村经济发展壮大。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生产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服务的功能,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稳定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主要经济指标居本县领先水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病残孤寡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4.社会服务优质规范。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转变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发扬民主,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满意率较高。各个行业基层站所、各种服务窗口恪守职业道德,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增加便民措施,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改善。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推广致富实用科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拓展致富信息渠道。尊师重教,积极发展教育事业,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无青壮年文盲。健全卫生保健网络,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体系,落实卫生防疫措施,提高群众健康素质。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达标。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8—积极融入“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工作,扫除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愚昧。依托农村区域文化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书香阅读”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不断完善文化、体育设施,以先进文化占领和巩固思想文化阵地。6.社会治安秩序安定。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群众法纪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村镇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形势平稳,群众有安全感。领导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村镇无恶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无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丑恶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7.环境面貌整洁优美。制定并严格实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法用地,村镇建设布局合理、环境良好、美观舒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用设施逐步配套。治理整顿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净化,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环境,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无污染事故发生。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9—8.基层民主健全有效。扩大基层民主,保障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乡镇人大代表依法直接选举产生,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充分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施政,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乡村关系协调。村委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融洽;村民会议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村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9.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文明村镇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奋斗目标、具体措施、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监督激励“五到位”。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和联片共建、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活动,引导群众在参与活动中获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第九条文明社区标准条件:1.组织健全有力。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能有效地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创建文明社区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建立由社区党总支(支部)和社居委牵头,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加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研究创建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事务公开,民主议事,工作资料完整,社—10—居委会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居民对社区工作满意率达80%以上。2.基础创建扎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创建文明社区的良好舆论氛围。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辖区内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和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社区内单位和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制度。双拥共建、警民共建、企地共建活动取得实效,社区内单位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创的机制初步建立。3.教育广泛深入。社区学校做到组织机构、教师队伍、教学教材、规章制度和教学场地“五落实”。学校组织精神文明内容授课每年不少于6次,教育覆盖面达60%以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进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社区形成了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协调指导中心。发挥校外辅导员队伍的作用,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