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下面是xx为大家整理的镇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镇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碧波流不断,楚山重。柳烟和雨隔疏钟。黄昏后,罗幕更朦胧。宋代词人祖可的这首词,仿佛专为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石坝村而作。石坝村是典型的水库移民村落,拥有旖旎秀丽的库区风光,长期吸引着周边地区甚至外省的旅游爱好者前来露营。然而,曾经落后的基础设施、老旧的泥瓦房一直阻碍着人们更深入地探索这座可爱的村庄。不过,随着贺州市开展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石坝村的尴尬情况也将一去不复返。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2018年11月21日,全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动员会召开,全面启动和部署贺州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此后,贺州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贺州市2019年实施的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告捷基本整治型村庄竣工480个,竣工率100%;设施完善型村庄竣工76个,竣工率100%;精品示范型村庄竣工14个,竣工率100%。自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以来,贺州市立足于对辖区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指导和支持未实施过改造建设的村庄开展三清三拆环境综合整治,石坝村就是其中一个村庄。一直以来,受落后的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制约,贺州市部分村庄都存在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滋生、垃圾积存,池塘溪河堆积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旧房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影响卫生等问题。对此,贺州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充当指挥员和宣传员,深入村屯宣传乡村风貌提升和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相关政策,根据各村屯的实际情况点对点、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动员,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我们白天协助清拆工作,晚上开会作动员,最终争取到了所有村民的支持。石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春林介绍,乘着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东风,为了让村庄变得更好,石坝村在积极配合三清三拆工作的同时,还自发组织了村民筹款,把乡道进行了扩建。石坝村周边风景优美,村民热情好客,经常邀请外地朋友到石坝村过节,但是以前乡道狭窄、房屋布局混乱、环境也比较脏,不仅会车困难,村里连个像样的公厕都没有,非常影响客人的游览体验。说到以前的石坝村,村民周家云感慨万千。现在,村道宽了,危房拆了,可用于建设基础设施的土地变多了,村里正在修建的公共厕所也即将竣工。截至2019年12月25日,贺州市已开展三清三拆的村庄2220个,共拆除农村危旧房11985栋、513945平方米,拆除乱搭乱盖1773处、57121平方米,拆除广告招牌3145个,拆除废弃猪牛栏及露天茅厕3375处,拆除残垣断壁2186处;清理村屯垃圾19624吨,清理乱堆乱放5221处,清理池塘淤泥1016处11926吨,清理沟渠淤泥1054处1864吨。贺州市各县(区)坚持规划先行,在编制县域乡村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高低搭配的原则,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富川聘请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全县乡村风貌总体规划、示范带内各村庄规划,对精品示范村进行整体设计施工;八步区则围绕客家文化、临贺文化的历史底蕴做文章,保留乡村原有的特色,让盆景变成风景。贺州市还通过组建新乡贤理事会,广泛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士返乡引导、支持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有效发挥新乡贤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富有贺州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根据《贺州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贺州市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5921个基本整治型村庄、533个设施完善型村庄及56个精品示范型村庄的建设,实现对全域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目前,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岔山村、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委吉塘村、平桂区羊头镇垒石村、八步区贺街镇西南村新兴寨等14个精品示范村庄均已改头换面,以全新的形象接受游客检阅。镇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为不断优化龙门港镇乡村空间布局,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规范农房建设和风貌管控,不断提升龙门港镇乡村风貌水平,2019年4月,龙门港镇正式组织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4月25日,经前期排查宣传动员,在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下,龙门港镇三清三拆工作有序开展,龙门港镇在东村背风万组、上下街组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三清三拆活动,当天共出动了2台次钩机、5台次后驱、5台次拖拉机,张贴悬挂2条三清三拆宣传标语,村民自发组织了20多人自备工具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三清三拆工作。当日活动共拆除残弃建筑物2处,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5车约20吨;清理4处居民区周边的杂草杂树,清理面积约340平方米,清运杂草杂树4车约1.8吨;清理乱堆乱放1处,清运清理出来的垃圾1车约0.3吨,此次活动,为龙门港镇三清三拆工作打开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下一步的乡村风貌提升和幸福乡村工作打下了坚定的基础。上林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精神和南宁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府办〔2019〕22号)的要求,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风貌,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到2021年,实现对全县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上林壮族老家乡村风貌。完成1个县城乡村建设规划,全面落实居民点布局、宅基地安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明确风貌管控要求,实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基本覆盖。指导和支持684个未实施过改造建设的村庄基本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和宅基地治理。推动78个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因地制宜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成5个村庄精品改造建设,为实施乡村风貌提升提供示范样板。建立乡村风貌管控的长效机制,全县新建农房基本采用特色农房实用图集进行建设,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各类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宅基地改革逐步推进,宅基地规范管理不断加强,村民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乡风文明稳固提升。(二)基本原则。重点向县域主干公路沿线和县城风貌提升示范带村庄倾斜,重点向产业带动型的村屯倾斜。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坚持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坚持注重实效,改善民生。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发展。二、规划布局与建设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多规合一要求,坚持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到2021年,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保留村庄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一)规划体系。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引导,优化居民点布局、落实宅基地安排、明确配套标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乡村规划基本覆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要根据当地发展水平、区域条件等,形成由中心村和一般自然村(屯)两个层次构成的村庄体系;划定居民点管控边界,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村庄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电力、通信、防灾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配置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分区制定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和文化保护等风貌控制要求;分区、分类制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提出相应重点整治项目、建设标准和推进时序;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建立宅基地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二)建设模式。坚持整治提升为主,优先发展中心村,保障一般自然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三种类型分类进行建设。⒈基本整治型。对未实施过村庄改造建设的684个村庄开展基本整治,重点是完成规划编制(50户以上村屯)、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⒉设施完善型。在完成基本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选择78个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完善村庄公共服务。⒊精品示范型。在完成基本整治和完善设施服务的基础上,选择5个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发展潜力大、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居住功能提升工程。实施乡土化环境改造,增添乡村韵味。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强化村民自主管理,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规范管理。三、主要任务(一)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以自治区和市级的实施方案为准)1.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落实宅基地安排。(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3.落实规划实施保障。(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开展特色风貌三提升行动。(以自治区和市级的实施方案为准)⒈提升村庄和农房设计水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⒉提升农房特色风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乡村办、各乡镇人民政府)3.加强农村和农房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要求新建住房。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力争到2021年实现新建农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提升村庄特色景观。(牵头单位:县乡村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5.村口景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6.水体景观。(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7.绿化景观。(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8.亮化景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9.庭院环境。(牵头单位:县乡村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开展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以自治区和市级的实施方案为准)⒈推进村民自我治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⒉推进乡村以德治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乡村办、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⒊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七改造行动。(以自治区和市级的实施方案为准)⒈改路行动。继续推进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工程建设,实现全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道路的目标。完成12个左右便民候车亭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扩建砂石或硬化屯级道路工程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基本通砂石路以上道路,完成65个贫困村屯内道路硬化。(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⒉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⒊改厕行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改造农村户用厕所3000户以上,重点推进贫困地区、重点支持农村区域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实现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具备建设厕所条件的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