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现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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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现实思考作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添加时间:2009-3-13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党的建设,是新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组成调查组,深入市县和部分企业,采取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一、当前福建省非公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机遇(一)法律规章不断完善,为非公企业党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写入了党章。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了《公司法》,把公司要支持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要求,完整地写入了法律条文,在我国的法律建设史上尚属首次。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等。以上这些为非公企业党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法规保障。(二)各级党委高度重视,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保证。通过多年的探索,福建省把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首要环节,努力形成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抓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格局。福建省委曾先后四次召开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并深入20多家企业调研指导。各级党委普遍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加强领导力量。2007年以来,福建省有176名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1112名处级干部挂钩联系1424家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努力使每家企业都有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每个联系点都办成党建工作示范点,大力推动这些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福建省泉州市、县两级党组织健全完善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并在69个企业较多的乡镇(街道)成立企业党委,把144个企业较多的村(社区)升格成立党委或总支,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党、政、群“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三)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有针对性地做好非公企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和业主交朋友,使他们打消顾虑,增进理解,增强信心,积极支持在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同时,重点做好党员非公企业主的工作,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非公企业主,为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创造良好氛围。特别是当前国有、个体、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越来越多的业主认识到需要党建工作来保驾护航,对党建工作逐步形成共识,党建氛围日益浓厚。(四)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改革开放30年中,福建省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比较早、比较实,抓出了成绩,涌现了一批好典型。尤其是近两年推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过程中,各地同时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积累了不少新的经验。这些典型经验,反映了不同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特征和个性,也包含着一些共性的和规律性的东西。泉州市建立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制度,引导企业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技术攻坚小组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员带头示范、岗位奉献活动,以党员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员工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惠安县、永春县等地的一些企业根据党员岗位分布特点推行党员承诺制,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二、当前福建省非公企业党建面临的主要问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公企业党员人数偏少,规模以下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仍然偏低。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员人数少、比重小、流动快,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仍比较多。二是部分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素质不够高。有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够熟悉,对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多,创新不够,办法也不够多;一些党务工作者兼任行政职务过多,在党务工作方面投入精力较少。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有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找不到工作切入点;有的党组织活动内容简单,活动形式单一,缺少吸引力和有效性;有的党组织仍然存在活动时间、场所、经费等困难。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四是一些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够强。一些党员不愿亮出自己身份的现象仍然存在,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非公企业党员流动性大,身份构成复杂,雇佣思想比较严重,有的党员员工只为赚钱谋生,考虑生存发展的多,考虑党员“权利义务”的少,组织观念较弱,心态较为复杂,一些党组织不能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五是一些非公企业业主对党建工作认同感不够强。非公企业业主由于各自经历、觉悟程度不同,对开展党建工作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有的非公企业业主尤其是台资、外资企业业主对党组织组建工作心存疑虑,对在企业建立党组织不够支持。非公企业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新形势下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现实路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不断提升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整体水平。(一)在队伍建设方面,要重在“发展提升”一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重在发展壮大。一要建立非公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代理制度。对需要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由党员本人向所在企业党组织提出申请,由党组织无偿为党员代理或协助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要采取定期普查、定点服务、定人跟踪、简化手续的“三定一简”等办法,切实方便党员亮明身份和接转组织关系。二要落实外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鼓励措施。要定期开展企业党员普查工作,推行党员证制度和党员身份确认制度,出台帮助就业、安排入户、子女上学等服务外来党员的措施,采取思想动员促转、组织联系协转、发电发函商转、派人派车帮转、报销路费助转、评先评优励转等办法,支持和鼓励外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三要构建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要引导各级党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求有关地方和单位在每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把发展非公企业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对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二是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上,重在提升素质。一要重视选好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选准一个支书、配强一个班子、带好一支队伍、促进一家企业”的要求,坚持内选、下派和外聘相结合,完善选任、委派、兼任和聘任等选聘形式,选好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要加大对非公企业党务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把管理能手和技术骨干中的党员培养为党务干部,把党务干部推荐进入企业管理层。二要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制度。要总结各地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成功做法,结合实际加以制度化;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列入干部岗位考评内容,注重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管理和服务等。三要实行党务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把非公企业党务干部纳入培训干部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各级党校的培训班次,采取市、县、乡(行业)三级联动的办法,分级、分类轮训非公企业党务干部,做到教育组织正规化、教育内容系统化、教育方法多样化、教育对象层次化。(二)在发挥作用方面,要做到“三个引导”一是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条件的非公企业,要提倡建立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以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提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之中,引领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引导企业党员积极推进企业发展。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党员积极为非公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要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活动,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重点攻关有党员;要推行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制,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着眼于促进企业发展,承诺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让党组织满意、企业满意和群众满意;要加强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党员培养为技术骨干,把技术骨干培养为党员,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为非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三是引导企业党组织加强对企业群团组织的领导。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使群团组织成为党组织联系企业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非公企业中,工会、共青团组织有特殊的优势,党组织必须注意充分利用和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加强与企业职工的联系,发动他们积极、紧密地配合党组织的工作,把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与各种群众组织开展的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得以顺利实现。(三)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健全“四项制度”一是健全领导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区)可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配备专(兼)职的党务干部,具体负责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街道)成立企业党委。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抓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和调研督查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工作,持续形成部门联动、群团互动、合力推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健全活动制度。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创新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构建和谐企业文化,以活动增活力促发展,在推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壮大企业党组织力量,增强企业党组织的感召力;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70%以上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的要求;要组织广大党员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普遍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度等,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重点攻关有党员;要深入开展职工维权活动,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三是健全保障制度。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借鉴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鼓励各地按照一定标准,把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并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借鉴并推广江苏等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试行非公企业党建经费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适当比例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纳入税前成本据实扣除;实行非公企业党员缴纳党费全额还拨制度,鼓励非公企业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经费的筹措渠道;县(区)以上各级组织部门应从本级所管党费中拨出专款,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和订购学习资料等。在活动场所方面,借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要求非公企业在成立党组织的同时,统筹抓好党组织的活动场所建设。四是健全党组织与企业、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制度。要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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