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失业保险概述了解就业的现状与难点了解什么是失业及其类型掌握失业保险的含义、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市场失灵等相关现象一、就业的意义、现状与难点国家个人归宿感社会(一)就业的意义稳定的收入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保障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个人一切社会福利都得到了保障(二)就业现状与难点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初次就业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中国现状二、失业与失业保险(一)失业与失业率标准1、失业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所谓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若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也不能视为失业人员,如精神病人、完全伤残不能从事任何社会性劳动的人员等。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是指失业人员有工作要求,但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尚未实现就业。社会保障学对那些目前虽无工作,但没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视为失业人员。这部分人自愿放弃就业权利,已经退出了劳动力的队伍,不属于劳动力,也就不存在失业问题。2、失业率失业率由失业水平和失业程度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年失业率=该年度的失业人数/就业人数+失业人数×平均失业持续期/52周(二)失业类型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周期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技术性失业(三)失业保险及其类型1、涵义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实行的,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期限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类型失业保险分为强制性失业保险和任意性失业保险两大类。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属于一种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四)失业陷阱1、涵义失业陷阱是指由于收入替代率(即失业时的实际收入与就业时实际收入的比率)过高,失业者缺乏再就业的动力,长期摆脱不了或不愿摆脱贫困的状态。2、案例英国三口之家的收入替代率注:*两个儿童,分别10岁和13岁;**房租每周为20英镑。按1985年税收津贴计算,英镑/周。三、失业保险的市场失灵相关概率难以预知失业是一种系统性风险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特别严重失业风险的特点(二)失业保险中的逆向选择解决办法:强制集体参保(也称作团体保险)(三)失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规避途径:(1)增加道德风险制造者的成本;(2)保持失业者与保险机构之间的“激励相容”。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在金融市场上,逆向选择是指市场上那些最有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结果(即造成违约风险)的融资者,往往就是那些寻求资金最积极而且最有可能得到资金的人。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G.Akerlof)在1970年的论文《柠檬市场:质量的不确定与市场机制》中提出了著名的旧车市场模型,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柠檬”(afeebleorunsatisfactorypersonorthing)是指旧货,阿克洛夫文中指的是质次的旧车,旧车市场上,买者和卖者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卖者知道所售汽车的真实质量;但一般情况下,潜在的买者要想确切地辨认出旧车市场上汽车质量的好坏是困难的,他最多只能通过外观、介绍及简单的现场试验等来获取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而从这些信息中很难准确判断出车的质量,因为车的真实质量只有通过长时间的使用才能看出,但这在旧车市场上又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说,旧车市场上的买者在购买汽车之前,并不知道哪辆汽车是高质量的,哪辆汽车是低质量的,他只知道旧车市场上汽车的平均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典型的买者只愿意根据平均质量支付价格,但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就会将他们的汽车撤出旧车市场,市场上只留下质量低的卖者。结果是,旧车市场上汽车的平均质量降低,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较高质量的汽车退出市场,……。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质量的汽车成交,极端情况下甚至没有交易。社会保障学在旧车市场上,高质量汽车被低质量汽车排挤到市场之外,市场上留下的只有低质量汽车。也就是说,高质量的汽车在竞争中失败,市场选择了低质量的汽车。这违背了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选择法则。平常人们说选择,都是选择好的,而这里选择的却是差的,所以把这种现象叫做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道德风险是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道德风险(MORALHAZARD)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的15%。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第二节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与管理了解失业保险的管理掌握失业保险的统筹与支付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政府直接负担式政府和企业分担式劳动者和企业分担式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分担式(2)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学2、失业保险基金的费率水平失业保险基金费率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数据和对当前的经济发展、就业状况的预测分析确定的。保险费率为工资的一个固定百分比。我国:企业缴费率为应交失业保险费基数的2%,事业单位1%个人为本人应交保险费基数的1%,事业单位为0.5%3、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机制: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学(二)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的内容与实施依据实施范围以内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行政区划范围内统筹使用通过社会保险机构,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失业保险津贴的支付为失业职工提供再就业服务(转业培训、组织生产自救等)和组织管理内容社会保障学2、实施依据(1)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失去职业而转向社会援助,它只能由社会统一筹集失业保险基金,并由失业保险管理机构统一给付;(2)失业保险所承担的风险是社会性风险。(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1、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1)失业保险津贴;(2)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2、失业保险津贴给付标准(1)国际标准:失业者的投保费、失业者原有工资、失业津贴有上下限;(2)我国失业保险津贴给付标准:限制一定的给付期限、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权利和义务相对称。3、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比例工资比例制add混合制均一制一次性给付4、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期限(1)失业者连续领取失业保险津贴的最长时限失业保险享受期限对照表(2)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津贴的等待期累计缴费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1年以下满1年不足5年满5年不足10年10年以上0121824社会保障学二、失业保险的管理(一)失业保险管理体制1、由政府直接管理;2、在政府监督之下,授权自治机构管理;3、在政府支持和指导下,由工会专职进行管理。(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和内容1、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1)专款专用;(2)统筹安排、合理调剂。2、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重点: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3、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不愿续签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本地一家单位一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其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续劳动合同,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认为是个人不续约,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是也有人认为合同期满不续是属于合同终止,个人不续签应可以终止合同,这种情况导致的合同终止应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案例分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都有权不再续签。这里讲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保持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问题,这和是否有权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看失业保险法规的具体规定。在国家《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列为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备条件之一,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也没用。在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合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者继续就业的情况下,劳动者因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而失业,属于因本人意愿导致中断就业。按照失业保险法规的相关规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此,社保经办机构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是否少交了我的失业保险?在一次社会保险执法大检查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某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与其工资总额存在很大的差距。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其原因,企业解释说,该企业是按支付给本企业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指出了该企业的错误,并作出了责令其补缴应缴而未缴的失业保险费的决定。案例分析:这是一起错误理解《失业保险条例》的案例。《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工资总额的正确理解,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l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明确规定,工资总额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不包括的范围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金,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实行租赁经营单位和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办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计划生育补贴等。根据这一规定,企业支付给本企业各类职工的工资都应纳入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虽然《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中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是,这不能理解为企业支付给本单位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也不纳入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劳动成本的一部分,如果企业支付给本单位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也不纳入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实际上就可以减少一块劳动成本,对城镇劳动者的就业造成压力,甚至加大城镇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失业率高低意味着什么?按照国际惯例,失业率在5%以下,属于充分就业状态;在5%-10%时,进入失业预警线;超过10%时,则要酿成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04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以这个数字同国际上其他国家比较(如2004年7月末,法国的失业率为9.8%,欧盟成员国平均水平为8.9%)来看,我国目前尚处于充分就业状态。那么,为什么还要强调我们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