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对于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新中国民族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党和国家始终把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来抓。一、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1.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是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知识,懂得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同时,少数民族干部来自本民族群众,长期和本民族的人民生活在一起,同本民族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天然的联系,通晓本民族语言,懂得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的历史和实际,善于理解而且能够充分反映本民族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也具有改变本民族地区落后面貌的强烈愿望,在本民族群众中受拥戴,为本民族群众所信任,是本民族群众的代表。少数民族干部这种兼二任于一身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必然是党和国家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沟通民族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他们能够起到的作用,是别的民族的干部所不能代替的。他们一方面可以及时地把本民族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反映给党和政府,使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另一方面,他们能够更好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从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出发,正确地贯彻落实下去,做好党的各项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有通过少数民族干部这个桥梁和纽带,才能同少数民族群众改变落后面貌的积极愿望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建设事业的现实物质力量,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发展进步。2.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①“民族区域自治,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就是要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的干部和人民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当家作主,在党的领导下,用自己的腿走社会主义道路。所以,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逐步实现干部民族化,具有极大的重要性。”②要行使自治权利,首要的问题就是在自治机关中要有本民族的干部,通过本民族干部在机关中当家作主,行使自治①《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388页。②《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104页。权,落实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如果自治机关中没有本民族的干部,让别的人包办代替,那就谈不上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让少数民族在自治地方当家作主,行使自己管理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利。因而,要让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利,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必须培养、选拔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切身感受到民族区域自治不是空洞的形式,而是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有其很大的优越性,从而真心实意地拥护民族区域自治,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完善。同时,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除了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关怀、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质量、成就的大小,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下的发展和完善等,就取决于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干部是否具务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市场经济适应能力,是否真正能够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只有大力培养、选拔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并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才能使少数民族真正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区域自治。3.少数民族干部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保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目的是为了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个目标的实现范围自然包括我国广大民族地区,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它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只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才能全面实现全国的小康目标。要加快民族地区开放、开发和发展无疑要靠党的优惠政策,靠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民族地区广大干部带领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因此,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目的是为了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个目标的实现范围自然包括我国广大民族地区,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它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只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才能全面实现全国的小康目标。要加快民族地区开放、开发和发展无疑要靠党的优惠政策,靠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民族地区广大干部带领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这绝不是一个局部的、暂时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4.民族干部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江泽民同志第一次明确提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①(三个形象)马克思主义认为,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包括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衡量一个民族发展的水平,不仅要看这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发展水平,而且要看精神文明发展水平;不仅要看这个民族的整体素质状况,而且要看这个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状况。民族干部作为本民族的优秀和先进的代表,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了这个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决定了这个民族今后的前进方向和发展前景。因此,民族干部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①《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第256页,民族出版社。只有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才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平等。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全体人民。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制定并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根本意义在于保障各民族享有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周恩来同志指出:“既然是民族自治,就要培养民族干部”,“应当有步骤有计划地培养民族干部”,“如果干部问题解决不好,一切政策就没有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有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也是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少数民族干部来自本民族人民群众之中,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和思想感情,少数民族群众也把他们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表,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十分关注。少数民族干部是密切少数民族与党和国家关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桥梁和纽带。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就能充分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这是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平等地位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际需要。只有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才能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当前,国际形势正发生重大而深刻地变化。民族地区能否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保持社会稳定,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是本民族的代表,其一言一行对本民族群众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民族干部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就能更好地促进各民族群众之间的团结。只有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才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按照“两个大局”的思想,中央已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对于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差距,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能不能利用好各种条件,发掘潜力,把握时机,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目标,除了国家的大力帮助和兄弟民族的支援外,关键要依靠少数民族干部带领各族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总之,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受到各族群众爱戴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大力开发民族地区人才资源,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的大局,事关民族问题能否正确解决的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是一件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从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的民族问题解决的比较好,特别是在近些年国际风去变幻,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日益突出,而我国却能始终保持民族地区的总体稳定,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有一支能够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今后,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各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仍然离不开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带领各族群众去努力去奋斗。二、对少数民族干部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1.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党的一贯方针。毛泽东在《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①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干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是干部问题②。胡锦涛同志指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一件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1949年,全国有少数民族干部1万多人,1951年达到5万人,1953年达到10万人,1956年达到21万人。1958年达到40万人。2.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的挂职锻炼工作。从1990年开始,中组部、统战部和国家民委本着“学有所用,对口安排”的原则,每年从民族地区选派德才兼备、政治文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2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9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化素质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通过实际工作的锻炼,使民族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全局意识,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90年到2000年,这项工作的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扩展,参加人数也逐年增加,从最初的每年50人发展到2000年的392人。据统计,从1990年这项工作正式启动到2000年底的11年间,共计有1527名各族干部先后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挂职锻炼工作第一个十年计划顺利完成。为了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从2000年开始,挂职锻炼工作第二个十年计划开始实施,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适应西部大开发需要,调整派出干部省区市和接收单位,同时将这项工作更名为“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派出干部省区市增加到20个,接收干部单位增加到59个部(委、办、局)、5个省、3个直辖市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二是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化。2000年初,两部一委在总结前10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2000—2009年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规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形式、选派对象、实施步骤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规划,国家每年将选派400—500名西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挂职锻炼,以期经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为西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培训4000—5000名综合能力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