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发展双赢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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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加快高等特殊教育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吕淑惠(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北京,100075)摘要中国高等特殊教育是近二十年发展壮大起来的。它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它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成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构建高等教育的强国,对于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强国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高等特殊教育强国高等教育强国要求各类高等教育都要强。高等特殊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协调发展和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采取切实措施,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建设高等特殊教育的强国,对于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强国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1中国高等特殊教育二十年来取得的成果1.1政策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和谐自有人类,就在人类社会个体间存在着共性的同时存在着差异、在群体间存在着共性的同时存在着差异,就有残疾人和健全人之分,就有天生原因造成的强者和弱者之分[1]。人们很早以前就在社会生活中看到了这些差异,看到了残疾人和弱者,但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条件下、不同的人们对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有不同的认识。人们在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这些差异、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残疾人上走过很长的路,有过几千年的实践,有过长期的斗争、争论和探讨,这种争论和探讨至今尚未结束。这些认识和态度的变化一方面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及上层建筑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依赖于科学、文化、教育、医学等学科与事业的发展[2]。1.1.1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权益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残疾人作为社会公民,依法享有公民的一切权益。这些权益包括:政治权、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社会经济权、财产权、继承权、知识产权、住房权、文化教育权等。残疾人在享有平等的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同等的义务,这属于同等机会进程的一部分。社会给予残疾人以充分的肯定,对他们提出一定的期望,同时也创造了条件,便于残疾人承担其作为社会成员的应尽责任1.1.2全社会共同支持关心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全社会提倡和实现人道主义精神,建立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一方面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道主义,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制止对残疾人的歧视、侮辱、虐待和不公平;另一方面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克服困难,增加生活的勇气和适应能力,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来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形成了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1.2高等特殊教育蓬勃发展特殊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已经有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高等师范的特殊教育和残疾人高等教育形成了高等特殊教育的学科体系。多年来,随着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高校特殊教育界的同仁积极和努力的研究探讨高等特殊教育学科的内涵和规律,对特殊教育学科的改革和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建设和发展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积极的实践探索,高等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成果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比十几年前有了很大的提高,设立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和专门招收残疾人进行高等教育的院校逐年增加,高等特殊教育的规模在不断扩大。20世纪80年代,国家教育部所属5所高等师范院校首次设立了特殊教育专业,长春大学和山东滨洲医学院首次设立专门的教学部(系)招收残疾青年进行有关专业的学习[3],从此时开始,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走上了新的发展时期。20多年来,高等师范特殊教育专业和残疾人高等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高等特殊教育的建立和发展时间并不长,和整个高等教育的规模、基础和水平都无法相比,但是,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已经取得的经验和问题,为今后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东西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1.2.1经过多年实践的摸索,高等特殊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高等特殊教育的学院数量和在校生人数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当然,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是和本世纪初国家高等教育向大众化的发展分不开的,首先,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越来越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加大了资源的投入;其次,特殊教育理念的变化,带来教育对象范围的扩大和社会对特殊需要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是重要和深层次的原因。目前,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之间、与国外特殊教育的高等院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并且已经有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和开始进行学生的交流,这些又都促进了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规模的进一步发展[4]。1.2.2在办学上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办学模式目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在办学形式上虽略有不同,但是,又在很多方面具有同一性,如:设置专门的高等教育学院、系(或专业),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方法招收残疾人,并设置一些与他们残疾类型有关的专业让他们学习,按残疾种类分为不同专业(或学院)并单独编班;招收残疾人数量较多和办学规模较大的基本都是综合性(理工)大学的二级学院;高等师范的特殊教育专业基本都隶属学校的教育学院(或系),设成系(或专业),基本上是本科层次以下的专业,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学校师生人数平均都不多[5]。1.2.3教育教学方法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办学的实践,高等特殊教育的学科和专业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建设,逐渐形成了符合新世纪教育发展要求的新的学科、专业理念和教育方式。高等师范特殊教育专业在教育教学中加强了针对教育对象的个别化教育方法、特殊教育教学论和课堂教法方面的理论课程和实践技能训练,逐渐形成了培养特教专业学生能够面向各类特殊学校(特别是有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各类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康复的专业办学特点,并积累了大量和丰富的经验。而主要面向盲、聋残疾学生的残疾人高等教育,以应用性作为办学的定位,各个专业在教育教学上强调基础文化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提高残疾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加强对残疾学生心理与社会适应能力的教育,加强多种社会与职业需要的技能学习与训练,使他们增强自我生涯发展中的生存能力。教学中,普遍重视残疾人特有文化手段(手语、盲文)的使用和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生产的、适用于残疾人教育的教学辅助用具和用品[6]。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各种特点逐渐显现出来。2高等特殊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高等特殊教育虽然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新世纪国家教育整体发展的步伐,逐渐走上了快速和正常化的轨道,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目前,高等特殊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极不匹配;高等特殊教育在我国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办学的模式、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定位和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还存在着大量急迫解决的问题和困难。2.1从高等特殊教育发展的宏观层面上看,高等特殊教育的规模(学校数量和在校生人数)与高等教育整体的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国家西部地区的高等特殊教育还没有起步。全国大部分承担高等特殊教育的院校均是近十几年内才开始的,而且相当一部分还是新建校,办学历史短,经验不足;另外,办学规模小,办学成本高,且比较集中在大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分布不均匀,制约着高等特殊教育,特别是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更不能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目前,国家为残疾人提供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较少,仅有十几所,绝大多数普通院校由于各种原因还不能接收有残疾的大学生。虽然2003年取消了体检标准[7],但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使部分不愿录取残疾学生的学校找到了借口。残疾人享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还不多,目前仅有不足1%的适龄残疾青年可以上大学。这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基本实现大众化形成明显的差距。与发达国家残疾青年平等进入各类高等学校的比例基本与普通青年相同的状况也有很大的差距。2.2高等特殊教育在整体的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中缺乏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和统一的宏观指导与管理。国家和各地方对高等特殊教育学科和专业的指导和管理都不同,高等特殊教育中的特教专业(系)大都属于师范教育,归属主管师范的教育部门管理,而对残疾人高等教育来说,从整体上规划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就很难说清具体属那一个部门主管,举办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学院、系(或)专业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在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中没有机构去考虑他们整体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残疾人高等教育在设立时的师生比例、校园建设面积、办学资金及软硬件设施数量、教育教学要求、专业设置要求等方面应有的具体标准和国家应配套的特殊政策都没有主管部门去考虑制定,也没有统一的宏观指导与管理。2.3办学层次不高,高等特殊师范教育的大部分院校还处在本、专科教育的层次[8]。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对师资的水平、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有些特殊学校,尤其是盲、聋校的普通高中部,需要并开始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而特教专业与师范院校其他学科专业的学生在特殊学校的录用上又没有竞争的优势,所以,学校招生生源不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也面临困难。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大部分院校也处在专科层次,且没有鼓励优秀学生可以继续学习(或直通)的专科升本科乃至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政策和制度,使残疾人高等教育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2.4专业设置还比较传统、单一,尤其是面向盲人的专业更为明显,目前仅局限于针灸推拿和钢琴调律专业。即使是面向聋人的专业,专业设置的数量比盲人多,但是,对占残疾人数量比例较大的聋人来说,现有专业的选择范围非常小,同时,不管残疾人个性的差别,都挤入仅有的几个热门专业,造成教育质量下降、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等后果,有可能降低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带来的积极的社会效益。2.5做好基础特殊教育与高等特殊教育的衔接是当务之急。随着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出现与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矛盾与不协调日渐突显,首先是教学内容上课程设置和文化素质要求与高等教育不协调,中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向高等职业教育输送生源的重任,但由于中等职业教育往往有重技能轻文化知识教育的倾向,导致生源文化基础差,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的生源水平;其次:专业设置上没有和高等职业教育沟通,有的专业中等教育中设置了而高等教育中未设置,导致想要升学深造的学生没有机会,有的专业中等教育未设置,而高等教育中设置了,导致生源没有专业基础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所以,中等职业教育应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职高、普高”双轨制,强化文化基础教育,调整专业与课程计划,做好与高职的衔接,保证高等教育的生源质量,如此以来既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又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2.6适龄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仍较低,大学程度仅占1.13%。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中国残疾人的数量已经达到8296万人[9],残疾人口的数量已占全国人口的6.34%。相对世界5亿多残疾人来说,8296万的数字是极为庞大的,给中国残疾人的教育事业带来了诸多问题与挑战。目前残疾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然比较低,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4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1.13%。而全国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有676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5.18%。3加快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构建高等教育强国残疾人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高等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前进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社会文明和教育发展程度的另一个标志。高等特殊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需要。3.1高等教育强国:所谓高等教育强国,就是这个国家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这个国家的科研成果,能够独立自主地解决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当中所遇到的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外,一个国家是不是高等教育强国,该国的高等教育结构合理不合理也是很重要的,高等教育强国要求各类高等教育都要强。3.2现在全国1908所大学[10],其中特殊教育高等院校仅32所(其中:设有特教师范专业的有18所,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高等院校有14所)。高等特殊教育包括整个特殊教育的发展必须跟上国家整个教育发展的步伐,否则,新世纪国家高等教育逐渐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国家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要求和目标就不能实现,就不能够促进高等教育强国的建设。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发展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同时,特殊教育必要按照国家总体教育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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