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政办发〔2012〕44号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庆县2012年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延庆县2012年节能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О一二年五月七日-2-延庆县2012年节能工作方案(县发展改革委二○一二年四月)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一年,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延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延庆县“十二五”节能规划》,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及2012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绿色北京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把节能降耗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统筹兼顾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节能机制,健全节能管理体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加强宣传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约束性指标。二、工作目标2012年,我县的节能降耗任务是: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年总能耗控制在56.3万吨标准煤以内。三、工作任务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第二年,我县由于能源消费总量-3-和能源结构等原因能耗下降空间有限,随着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节能形势将更为严峻。根据全市节能工作总体部署,为完成节能目标,坚持节能工作力度不减,打好节能工作持久战,今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政策法规,做好节能基础工作1.制订《延庆县2012年节能工作方案》。按照北京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延庆县2012年节能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根据我县“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和2012年节能目标制订本单位2012年节能工作计划。(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信息化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商务委、县市政市容委、县旅游局、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2.节能审计工作。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区县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2012年,计划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拟对6家2000吨(含)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3.清洁生产认证工作。2012年,我县将积极动员,争取1—2家重点用能单位自愿进行清洁生产认证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环保局、县经济信息化委、县旅游局、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4-4.继续做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12年,对延庆经济开发区供暖中心和延庆县市政供暖所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完成项目的节能改造。(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5.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管理办法》的精神。2012年,我县将继续做好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信息化委、县市政市容委、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6.能源统计工作。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统计、分析、监测制度,做好能源调查统计工作。县统计局每季度向县发展改革委报送我县万元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等数据,全县各单位要按季度填报本单位的能源消耗统计表,按时将能源统计分析报送县统计局。(县统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二)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力度1.工业节能。目前,我县规模以上工业40家,为我县能源消耗的主要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委应尽快制订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继续加大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工序、设备力度,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鼓励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建立按月统计上报分析制度,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各企业并按季度进行汇总,年终实行考核。(县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配合)-5-2.宾馆、饭店节能。由于我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的能源消耗占我县能源消耗总量比重逐年攀升,已成为我县用能大户。2012年,计划对我县星级宾馆、饭店进行节能监察,指导和督促我县宾馆、饭店尽快制订节能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节能锅炉、冰蓄冷技术及其它节能新技术应用,倡导自愿清洁生产,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县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3.交通节能。2012年,计划新增电动出租车100辆,全县电动出租车运营规模达150辆,配套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使用小排量和新型节能环保汽车,进一步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县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4.建筑节能。2012年,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施75%节能设计标准。逐步修改完善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完善认证和市场标识制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一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措施于一体的绿色示范建筑。完成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6.01万平方米,完成既有节能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78万平方米。(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5.商业节能。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平板电视、微波炉等各类电子电器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制度,加大“中国能效标识”-6-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加强能效标识市场管理,强化对不达标和虚标产品的监管。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大力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逐步降低白炽灯市场占有率。(县商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供热领域节能。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城西集中供热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设,逐步建立节能供热管网体系,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加快供热体制改革,积极推行采暖计量收费制度,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县市政市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7.公共机构综合节能。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要求,2012年计划在我县选择1—2家公共机构开展节能试点工程,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同时,加大对公共机构的电梯用能、汽油消费、热水器能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降低我县公共机构能耗水平。(县发展改革委、县委县政府后勤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农业节能。对已建成的“两气”(沼气和秸秆制气)工程进行维护升级。2012年,继续实施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计划对11000户农宅进行保温抗震节能改造。(县农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9.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继续推进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7-不断提高我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三)加强节能监督和管理工作1.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淘汰用能设备的节能监察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引导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与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配合,做好对我县4家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及年消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同时加强与环保、质监、统计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节能监察工作效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室温检测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文件要求,在夏季供冷和冬季供暖期间,对我县的大型商场、行政单位、银行、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进行室温检测,确保夏季室内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室内温度不高于20度标准。(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3.政府采购。2012年,继续提高政府节能采购比例,节能专项资金按照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县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4.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服务应用,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科技计划,确保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县科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一)进一步宣传国家和市、县节能政策措施,宣传节能降耗所取得的成绩,表彰节能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作用,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工作,通过确定节能宣传主题、制作展板和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我县“十一五”以来节能工作成果、经验和“十二五”时期我县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引导居民低碳生活,树立节约理念,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降耗社会氛围,为实现节能目标任务服务。(县委宣传部和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二)开展全方位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各责任部门根据本系统工作实际与特点,制订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节能培训,提高我县各节能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操作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化委、县统计局、县委县政府后勤办、县旅游局、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市政市容委、县科委)五、严格组织协调落实,强化节能目标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总体目标制订、组织协调、整体推进、预警调控;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围绕节能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节能机制,严格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9-(二)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年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节能责任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全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按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把万元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的“双控”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经济信息化委、县商务委、县旅游局、县市政市容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农委、县科委、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强化督导协调。实行年初部署、季度汇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的制度,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通报,对节能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进展、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根据不同阶段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四)加强节能形势分析。各相关部门按照季度、年中、年终时间节点汇报节能工作,县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召开节能形势分析会,对全县节能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发布预警,合理制订调控措施,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节能工作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从实际出发,制订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明-10-确主管领导落实节能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县节能主管部门,按照主管单位提出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县政府将对我县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体系。主题词:城乡建设节能Δ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