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文明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明确工作职责,积极负责,保证质量。三、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做好群众性宣传活动及公益广告和宣传报道,提高大家的创建意识。四、明确任务责任,抓好社区创建工作的任务落实,并负责卫生清扫和监督。五、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六、定期召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各阶段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社区全体人员积极加入文明创建工作中。七、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包干,认真落实。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鼓楼区洪山镇大凰山社区)